福建平潭国际旅游岛宣传口号

平潭国际旅游岛的主题形象和宣传口号

主题形象:魅力岚,平潭蓝

平潭县,简称“岚”,俗称海坛,位于福建省东部,与台湾隔台湾海峡

相望,是中国大陆距离台湾岛最近的地方,由以海坛岛为主的126个岛屿组成,主岛海坛岛是福建省第一大岛、中国第五大岛,同时也是著名的渔业基地,是一个具有无穷魅力的岛屿。而平潭素有“千礁岛县”之称宽阔的海域与外海大洋相连,众多的岛礁点缀其间,使海岛自然拥有秀丽迷人的海域风光。由于地质构造和海水侵蚀的影响,发育众多奇特壮观的海蚀地貌形态,既有平坦宽阔的海滨沙滩,又有数不胜数的象形奇异岩石。湖、海、沙、石相映成趣,奇、幽、险、俏引人入胜,构成独具特色的海岛风景线,博得文人墨客的吟咏赞叹。魅蓝色的海域,趣味无比的海滨带来是以此美妙的旅行。

宣传口号:岚之约,阅之蓝--------世界为你而来

平潭县,简称“岚”,来到“岚”,与平潭来一次美丽邂逅,赏阅平潭岛

的蓝色海域、淳朴的海滨风情,感受缤纷世界,体验宇宙奥妙------自然之美,平潭之奇,全世界为你而来!

 

第二篇:园博会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征集方案 - 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

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 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公开征集活动方案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简称“园博会”),将于20xx年9月-20xx年4月在重庆举行。为进一步扩大园博会的影响,体现公众广泛参与的办会原则,组委会特面向全球公开征集园博会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现将征集方案公布如下:

一、 征集目的

园博会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的征集是为了体现和传递本届园博会“园林,让城市更加美好”的主题,为园博会确定一个园林与艺术完美结合的标志形象和若干宣传口号。通过作品的征集与投放、推广,进一步扩大本届园博会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

二、 征集内容

园博会吉祥物(含吉祥物名称);园博会宣传口号。

三、组织机构

园博会组委会为本征集活动的主办者,下设园博会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具体负责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的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xx年6月22日开始,于20xx年7月15日18时(北京时间)截止。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参选资格。

五、参选者资格要求

(一)全球所有关心、支持园博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凡参选作品的创作者,只需登陆园博会官方网站,注册及填写《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吉祥物征集活动信息表》或《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宣传口号征集活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下载及填写《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征集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和《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征集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以下简称“《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并按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参选者所需提供的作品及上述资料送达征集办,可成为本征集活动的参选者。

(二)任何从事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参选资格。

(三)本届园博会组委会有权对应征者的身份、资格及提交的作品进行审查。如发现应征者身份、资格及作品存在弄虚作假、仿冒等行为,将取消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

六、参选作品要求

(一)对吉祥物的要求

1.本届园博会吉祥物设计要新颖独特、造型简洁、色彩鲜明、美观大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要突出本届园博会特色,体现举办城市—重庆的独特魅力及巴渝文化的深厚内涵。设计形象深受大众喜爱,能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人群的普遍认同。便于印刷并制成模型加以展示。设计作品应包括吉祥物的名称。

2.《吉祥物设计稿》的要求。

(1)《吉祥物设计稿》应由吉祥物的核心设计方案、吉祥物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理念说明和吉祥物名称组成。

(2)参选者应将创意基础、理念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吉祥物的名称,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

(3)吉祥物名称可以是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并标注于《吉祥物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要优美上口,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易于传播,符合园博会发展的整体趋势和文化氛围。

3.一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信息表》,由参选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一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承诺函》及《著作权

转让承诺函》,由创作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上述表格均可在园博会官方网站下载 )

4.参选者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创作者不止一人的,应提交所有创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作品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信息表》和《承诺函》、《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上。

6.参选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参选作品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2)吉祥物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

(3)所有参选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参选者自留底稿。

(4)参选者提交的参选作品和相关材料不符合本征集方案要求的,丧失参选资格。

(5)参选者对《承诺函》及《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的内容不得作任何改动,否则取消参选者的参选资格。

(6)参选者在参选及领奖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对宣传口号的要求

1.参选者在提交宣传口号的同时,还应提交《信息表》

(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如果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及《承诺函》、《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文件可选择使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如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一旦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2.宣传口号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宣传口号须以中、英文对照的方式提交。如参选者仅提供中、英文中某一语言版本的,主办者有权为其配加另一种语言,且无需征得参选者的同意。参选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此提出异议。

(2)宣传口号应紧紧围绕本届园博会的精神和“园林,让城市更加美好”的主题。

(3)充分体现举办城市—重庆的独特魅力及巴渝文化的深厚内涵。

(4)体现国际化,面向世界,使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接受,能受到大众的普遍认同。中、英文应同样精彩。

(5)简洁明快,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够打动人心。

3.参选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参选作品应为参选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

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参选者对参选作品应当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宣传口号应符合中国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

七、参选办法

(一)参选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吉祥物送达方式:参选者参选的相关资料和作品可通过邮寄或直接交付两种方式送达如下地址: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景路1号

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征集办公室收

邮 编:401122

联系人:肖茜

电话(传真):023-63011011

E-mail: cqybh2011@163.com

(三)宣传口号送达方式:参选者可将作品和相关资料通过官方网站直接发送。官方网站:

(四)吉祥物作品及资料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

宣传口号作品和相关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以邮件中标明的时间为准。

以上各种方式送达的时间,均不能超过20xx年7月15日18时(北京时间)。

(五)参选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参选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参选作品及相关资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选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修改补正。

(六)参选者可以从园博会官方网站上下载《信息表》等相关文件。

八、参选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

(一)从吉祥物参选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10项,再从中选出精品奖1项,作为本届园博会的正式吉祥物;其余9项为优秀奖,以资对参选者的鼓励。

(二)从宣传口号参选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10项,送组委会审定。组委会拥有决定园博会宣传口号的最终权利。

九、奖励

(一)对评为园博会吉祥物精品奖的作品,奖励人民币捌万元;对评为优秀奖的9项作品,每项奖励人民币叁千元。

(二)对评为园博会宣传口号优秀作品的10项作品,每项奖励人民币贰千元。

(三)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

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四)征集办还将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多人参与创作的作品,其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六)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获奖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参与创作不止一人的,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信息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七)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园博会官方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作品及创作者名单。

十、参选作品权属

(一)参选者向组委会提交的参选作品,视为参选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参选作品;已被选中作品,其著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组委会对参选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二)组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参选作品,未经组委会同意,包括参选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参选作品。

(三)组委会有权对参选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参选者的同意。

(四)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参选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组委会所

有。

(五)组委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参选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参选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六)参选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组委会主张分享其参选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十一、其他

(一)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和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征集方案为要约,任何参选者根据本征集方案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递交参选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三)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组委会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组委会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四)参选作品若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由参选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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