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农民工群体的偏见与歧视

正确对待农民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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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民工是当代中国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独特而不可或缺的群体,但是这个群体始终遭受到一些社会歧视与偏见。据调查表明:农民工与市民的工资存在较大差异,其中44.8%是由个人不同特征形成的,55.2%的工资差异要归结于歧视性因素。这是不正确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只会对农民工的利益造成破坏,影响社会和谐安定。因此,必须学会以正确平等的方式对待农民工群体,采取措施帮助消除歧视现象,创建和谐文明的社会。

关键词:农民工 歧视 偏见 平等

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科技发达,整个时代的脚步都在进步。但是对一些农民工群体依旧存在社会歧视现象。例如:一开始对农民工的各种称呼:“打工仔”、“打工妹”,看到一些衣着简陋的农民工,投以嫌弃的目光并选择离开,以及新闻媒体对其大量的负面报道等等,种种现象造成了农民工在制度、经济、文化这三大方面的歧视。

一、制度歧视:首先,在就业上,近年来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有所突破,但就业歧视依旧存在。比如,城市的公共就业服务、政府举办的劳动力市场,主要是为城市居民提供服务。其次,在政治权利上,农民工长期被排斥在城市工会组织之外,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且农民工至今在城里都没有政治参与权。第三,虽然农民工

在城市中有稳定的收入,居住时间也比较长,但仍然存在着户籍障碍,无法真正成为城市居民。第四,农民工不能与城市工人一样,享受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障。农民工也没有像城市正式职工一样的资历积累,没有档案,在哪里都得重新开始,造成了竞争上的不公。最后农民工在自身的培训和子女的受教育方面面临重重困难。即使他们想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和文化素质,也难以像城里人一样得到各种培训和再教育的机会。在流动儿童受教育问题上,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的颁布对农民工子女入学产生了积极作用,但他们要完全获得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学习的机会还很难。对于农民工的社会福利的不乐观,最突出的表现在住房和子女的教育福利方面,在社会救助方面现行城镇社会救助只覆盖城镇户籍人口,诸如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权益农民工几乎享受不到。

二、经济歧视:经济歧视直接造成农民工群体的待遇低下。许多农民工虽然在城镇打工好多年,却始终是城镇的边缘群体,他们和原有的城镇职工相比,付出同等的劳动力却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甚至付出双倍的劳动,也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例如,在2011一年里,农民工月均收入2049元,比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均收入低了1434元,农民工月均收入最高的2485元也比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低1438元。可见工资的差异很大。同时,农民工在城市中大多从事城市居民不愿干的工作,承担着城市中最苦、最脏、最累的工作。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以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其中制造业比重最大,占36.0%,其次是建筑业占17.7%,服务业占12.2%,批发零售业占

1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6.6%,住宿餐饮占5.3%。但是他们不能按《宪法》和《劳动法》获取与城市工人同等的报酬。而且他们的辛苦钱还频繁地,甚至普遍地被拖欠。发生在20xx年9月21日的农民工讨薪事件,20多名来自阳新在武汉打工的农民工,本想在中秋前要到工钱回家过节,不料在索要工钱的过程中惨遭他人的暴打,10多人受伤。20xx年,在大理南国城大理东盟玉石城门口,13名农民工子女举标语为父母讨薪。他们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仅5岁,孩子们手中都拿着一张要学费的标语,他们的父母6年前曾在南国城项目打工,开发商拖欠1000多名农民工工资达2000多万元。另外,农民工在城市中地位低下,被城市居民歧视,经济收入的偏低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从城市居民层面来说,由于户籍与各种福利脱钩的情况,他们对农民工的歧视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歧视,如果农民工在收入上不低于城市居民,那么他们在城市中的状况会比现在好得多。

三、文化歧视:诸如各类不文明的称呼,“打工仔”“打工妹”,无不显示对农民工的文化歧视,由于少量农民工在城市中表现出的一些失范现象,如不注意仪表、小偷小摸和犯罪等,这更加重了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文化歧视。在上述各种因素影响下,城市居民把城市中的一切社会问题都归咎于农民工,并把他们妖魔化。此外,许多媒体也对农民工进行了大量的负面报道,虽然负面报道不全是坏事,但明显存在着对农民工带有蔑视甚至人身攻击的字眼。不知从何时开始,作为高高在上的精神领地的大学竟然对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农民工产生了文化歧视!由于农民工找工作的地缘关系和经济因素等原因,许多

农民工喜欢和自己同一地方的人住一起,并且都住在房租比较便宜的城市郊区。这样一来,在空间上与城市居民的隔离,农民工很难接触到城市主流文化,没有办法融入城市,接受城市文化的熏陶。农民工受到的文化歧视的一个后果就是,农民工产生了自己的文化,这种农民工亚文化记录了也深化了农民工对城市的渴望、怀疑、恐惧与仇恨。 歧视农民工群体现象的发生阻碍着社会的和谐安定,阻碍着农民工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更阻碍着社会国家的前进步伐。所以,正确平等对待农民工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义不容辞的责任,应积极行动起来,消除偏见,摒弃歧视,和他们一起为创建和谐文明社会而奋斗。对于消除歧视农民工的措施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有序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劳动力平等竞争。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实施人性化管理。

二、营造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制度环境。扭转对农民工的歧视观念,树立公平公正理念。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发挥企业工会职能。

三、改革与户籍制度紧密相连的劳动就业、人事管理、住房、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制度。

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

五、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逐步消除社会歧视

整个社会应该以理性的眼光重新审视农民工群体,正确评价农民

工,逐步消除对农民工的社会偏见。整个社会(主要是城市社会)急需树立公平、正义、共享的核心价值观,用平等与包容的心态欢迎农民工融入城市。其次,需要设计一些制度或机制,让农民工能够充分参与城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用人单位主管要客观看待和评价农民工,给农民工以更多的人文关怀,实现由行为接纳向心理接纳的转变。最后,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农民工在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不断挖掘和发现农民工的闪光点,宣传农民工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多树立正面形象,传播正能量。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消除社会歧视,为农民工平等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更快、更好、更和谐地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刘唐宇 罗丹《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原因及政策建议》 社会科学版 20xx年03期

[2].聂洪辉 《对农民工歧视的社会学分析》 科学社会主义 20xx年02期

[3].文博 《城市化与对农民工群体的歧视》 农村经济 20xx年01期

[4].谢嗣胜 姚先国《农民工工资歧视的计量分析》 中国农村经济 20xx年04期

[5].袁国敏 曹信邦《就业歧视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影响》 云南社会科学 20xx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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