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是公司的福利公司安全是员工的希望

员工安全是公司的福利

公司安全是员工的希望

第一 关 键 字

1、安全生产活动:在生产过程中,克服不安全因素,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所进行的活动。

2、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目标:零伤害、零事故、零隐患、零职业病,持续健康发展。

4、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细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5、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保证安全。

6、安全生产事故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7、安全不是流于形式,要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是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

8、安全是一种责任和工作态度,只有对自己负责任的人,才会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

9、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10、事故往往出在一个细节,麻痹是事故的源头。

1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和日常安全生产防范意识的培训。

12、以人为本全员参与,人人都是安检员。

13、安全是对自己、对家人、对公司、对社会的一种责任,我们无法轻视。

14、员工安全是公司的福利,公司安全是员工的希望。

15、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将无法再挽回。

第二 全面检查 安全评估

“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有时候只是把它当成口号在喊多疏于形式,安全生产是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不应过于纸上谈兵。安全不是喊出来的?说到底还是安全工作不到位力度不够强,实效才是硬道理。尽管公司现在有“安全小组”和“日常巡检人员”,但是也存在类似的安全工作力度不强的问题。“安全小组”并非只管安全,不能专注安全管理。不能单靠“日常巡检人员”来发现生产上的安全问题,这已经是安全管理上的一个安全隐患了。所以我建议公司加大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专人专管或专人牵头全员参与落实到实处,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确保万无一失,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安全第一,实现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全面检查及安全评估

建议公司安全生产部门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和公司所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大检查。安全检查要详细化,不得马虎,不讲人情。检查思路要清晰,检查方式要透明。不过于形式实施突击检查,力求每次检查都能及时发现问题。对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高危岗位、特殊岗位进行突出检查。

安全检查要系统到从生产设备、设施及生产操作规范、防护安全用品、生产辅助要求、生产原材料(主要为化工类原料)、区域划分整理、安全通道(路线)、公共设施、消防设施等等;检查要详细到每条电线的走位、设备的漏电开关、每一个灯管、线板插座等等及6S所有安全项目全面检查。

每次检查后都要对检查结果分类汇总,分析和研究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往往很多安全隐患并非是单一的,也并非一成不变的。这需要我们不断的查找,不断的总结分析,才能把握精准。只有找到了病根对症下药,制定有效措施强化管理,才能不断改进安全隐患事故。

有生产就有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是持久的长远的重要环节不可削弱。检查的结果进行总结,实事求是的对公司的整体安全作出相应的评估。问题都出在哪里,并进行安全隐患分析工作。对检查不合格的部门、车间、班组、岗位进行全公司通报。在生产现场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改进治理。如无法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安全不合格项)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提出整改方案提交小组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整改治理,时时跟进。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实施相应的奖罚。每次检查出来和整改后的安全隐患问题用图文方式进行全公司通报,透明直观突出的表达,让所有员工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每个员工的健康和公司的健康发展是密切联系关系的,安全生产是我们每个员工的首要职责! 第三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责任到人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实处,使得安全生产管理形同虚设。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公司要为安全生产建立起五道坚实的防线:

第一道:思想认识防线。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劳动保护及安全事故处理规定。明确“谁的责任谁承担”的责任归属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使员工在思想认识领域筑起一道自我管理、按章操作的防线。 第二道:工作现场防线。现场是滋生安全隐患的发源地,抓住这一点,在严格防火防爆、设备保养、6S现场管理和危险源检修检验等制度的同时,还须合理配置设备,强化定置定位管理,并挂(贴)安全操作规程,备齐“停机”、“维修”等警示牌。在各要害部位、危险区域分别设置“禁止”、“警告”、“提示”等标志,特别对易燃易爆物品的装卸、堆放、库存作明细的规定。

第三道:劳保用品防线。本着“需要和确保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该减则减,当增则增,发放重点向生产一线和重点生产岗位倾斜。并要求上班时间一线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及劳保用品。

第四道:管理监控防线。我司因半成品、成品、备件及原料繁多,安全管理监控范围庞杂,工作难度大。为此,除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担负起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工作外,还须加强对劳动环境和安全卫生条件的改善,为员工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有安全保障的劳动条件。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形成公司、车间、班组三级联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深入化、系统化、网络化。

第五道:消防设施防线。成立专职或业余消防队,购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和报警系统。经常开展模拟演练,以练为战,并邀请消防队官兵讲课和现场指导,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处理能力,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保架护航。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等,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公司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更是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人人都有责任,部门领导和相关生产管理干部具体负责落实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班组切实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岗到人。做到管生产管安全,谁生产谁安全。保证每个区域每个机台都要悬挂或张贴相应的标识,A班谁负责;B班谁负责;C班谁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全面化、系统化、明确化和详细化,才能保证其生产安全的重要角色。

安全生产事故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个因素必须同时杜绝才能保证生产的安全,对两个因素行之有效的的就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落实。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各级领导到一线生产员工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安全第一、劳动保护方针”和贯彻执行公司所制定的安全生产法规。在负责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安全事故将会有所减少。必须层级落实安全责任,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要有具体的责任、措施、奖罚办法。对完成责任书各项考核指标、考核内容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没有完成考核指标或考核内容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罚;签定安全生死状,公司上下领导干部,生产员工自我(强行)地意识到安全责任制重大。怠慢不得、疏忽不得、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出现安全事故有法可依,能明确找到安全事故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并且要从重从严处理。

第四 全员参与 持续改进 科学治理

"安全生产"的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方法、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可各种安全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是始终存在的,如何预防控制这些影响生产的安全因素,需要我们发现、分析、改进其因素,用科学的方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确保高效生产的同时也是安全的生产。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必须人人抓,这是我们说的重点。安全管理再细化、安全制度再严密。没有人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不彻底;人员不去负担起相关职责来;操作也不按其规定执行,自己有自己的一套做法;安全生产不能到达生产现场去,安全生产管理再好制度严,也只能算是“纸上谈兵”,失去其本质意义。安全生产必须要到现场去!

现场生产状态栏

现场生产状态栏是标明其相应的生产状况的标注,可以一目了然的看出当时的生产状态。有利于控制整个生产流程紊乱;也方便现场生产管理,时时刻刻提醒生产管理人员心里有数,谁在做什么,是否安全生产;主要有利于突发事件时了解其人员生产状态,便于及时处理突发事故;也有利于及时援救和疏散人群等等。

现场生产状态栏是也工序、工段为单位,班组为基准。如A班现场生产状态:工序名称、主要管理和负责人是谁、班组长是谁、共有多少人参与生产、岗位名称、机台名称、谁在其岗位上操作其机台设备。是否正常生产还是机台维修、工艺改进、待料状态、质量事故等等。状态栏能简单、清晰清楚、详细的看出整个生产流程的生产状态。也符合现代化生产现场管理的要求,便于我们的客户参观和监督。

生产设备维护与改进保安全

生产设备是保证生产主要(重要)工具,也是安全事故的主要源地。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改进,能为提高生产效益和安全生产尤为重要。设备人员制定好设备日保养、周保养、月保养计划方案及其保养项目。日保养由当班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维修人员监督;周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共同完成,工序管理人员监督;月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班组管理人员负责,工序和车间管理人员监督。秉承每次保养都到实处、不要为了赶产量,把设备检修维护当成应付。

公司应对所有生产设备安装“紧急停止”“全机复位”开关,并对部分高危设备安装“防差错装置”或安装“光幕”来保证生产安全。生产设备电源线走位应尽量不要与地面接触,防止裸露和绝缘体磨损。检查部分设备零件、开关电源、气动液动连接、安全保护装置等是否过了保质期,是否需要进行改进与更换。对测试类设备应制定好相应的“测试标准件”,定期对测试类机台设备进行校准。并对也改进生产工艺和机台设备进行相关安全操作测试,保证安全后方可正常生产。

科学治理

为能确保生产出来的每一颗产品都是安全的,我们必须对每一个生产细节;每一个生产角落;每一个涉及到安全生产的地方都要进行科学化的排查、科学化的分析、制定科学化整改方案,并且要做到及时的科学治理。

第五 人为安全最重要 安全培训时时到

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事故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大多安全事故都是源于人的不安全因素。由于人的一时疏忽将良成无穷大患。公司不仅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还要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和日常安全生产防范意识的培训。现在我司出现的问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不够,老员工对安全生产意识麻木,新员工对安全生产无知。针对这种现象,我司应积极采取措施,应制定相应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除按照国家发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法》,还应进行相关的《行业安全生产规定》和公司制定现场《安全生产的制度》来进行全面性的安全知识培训。还可以采取多样化的、实地和模拟的培训方式。如现场安全操作演练培训、安全配料培训、突发事故处理培训、自救、被救和互救的培训等等。制定多元化、立体化、趣味化、丰富性、针对性的培训内容,争取每次培训都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有以上的实质的培训,也不能忽略了员工心理援助。工作、生活中压力无处不在,压力本身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再由于生产任务繁重,基层一线员工任务压力骤升,加上考核力度的加大、现代人际关系复杂变化,越来越多的人精神压力增大,甚至出现精神或心理的障碍。由于错失心理援助的良机,有的甚至发生了不该发生的悲剧。无法进行到最佳的工作状态,公司安全管理方面应及时警惕员工心理疾病的“入侵”,敲响人文关怀的警钟,迫在眉睫。引导员工正确面对压力,积极寻求心理平衡,及时捕捉员工心理动态,加强沟通,对症下药,排忧解难。才能使员工有心上好每一个班,用心做好每一份工。

安全文化

安全生产应是一种企业文化的建设,要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把安全第一变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由于安全理念决定安全意识,安全意识决定安全行为。因此必须在抓好员工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上下功夫。要使广大员工不仅对安全理念熟读、熟记,入脑入心,全员认知,而且要内化到心灵深处,转化为安全行为,升华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公司可根据各时期安全工作特点,悬挂安全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制作宣传墙报、出版通讯、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广播安全知识,在各班组张贴栏和各科室张贴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并加强国家安全生产月的相关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向员工灌输安全知识,将安全文化变成员工的自觉行动。

不仅要多培训,还要使其能起到实质的效果。每次培训后都要对所培训的对象进行相应的测试考评。还可以多举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模拟与实际的安全生产操作比赛、救援、自救、互救等演习竞赛。能使每个员工都必须要时时牢牢记住“安全和生产”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开,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安全生产作准备。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公司应制定好不同的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小组,各部门、车间、工段、班组都要求有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方案。要求具备出现安全事故后能起到应急管理、指挥、救援的详细方案。还要能起到高效、快速的响应和及时的处理事故的应急能力。并能及时控制事态的扩散,人群疏散和相关的善后工作。 员工的每一个行为动作都必须要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公司负责、对社会负责。公司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零伤害、零事故、零隐患、零职业病,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是我们全体员工上下一心所必须付出的不断努力。

员工安全就是公司的福利,公司安全才是员工的希望。安全为人人,人人都幸福!

XX公司

 

第二篇:企业公司员工健康安全福利制度汇总

企业公司员工健康安全福利制度汇总

员工健康检查办法

(一)为促进员工健康加强预防疾病起见,特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以每年举办一次为原则,有关检查事项由人事室办理。

(三)X光摄影由人事室与防疾中心接洽时间,请派巡回车至公司或工厂办理。经防病中心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住指定医院摄大张X光片,以助判断疾病。

(四)一般检查由人事室负责与市立医院接洽时间,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工厂由人事组接洽医师至厂内检查。

(五)有关费用概由各部门负担。

(六)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七)人事室每届年终,应依检查表作成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及卫生改善的参考。

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40元;员工子女补贴一个,即每月40元;员工父母实行半费补贴一个,即每月20元。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就业的试用人员及临时工每人每月补贴30元。

第四条  正式聘用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1.收据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收据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的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收据金额在20000元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试用人员,临时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第四条报销办法,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支部分按60%报销。

第六条  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报销办法同第四条。

第七条  员工父母因病住院,可向公司申请补助,由财务经理核定,总经理批准后,在职工福利或工会互助金中实行一次性补贴。

第八条  由公司安排的,员工每年例行身体健康检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

第九条  医疗费补贴由劳资部每月造册,通知财务部发放。

员工公伤补助费支给办法

(一)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使其能认真工作,免有后顾之忧,特订定本办法。

(二)公伤补助费的支给计分:

1.医疗给付。

2.残废给付。

(三)医疗给付:

员工因公受伤急需医疗者,得发给医疗补助费。

(四)已参加劳工保险的员工,因公受伤者可凭据由公司补助下列医疗费用:

1.于送往劳保局指定医院前,因情况危急先行送往就近医院治疗者,其所付费用。

2.急救所做紧急处理,如输血或特效针药等费用。

3.主治医师认为必需的针药,而劳保不能给付者。

(五)因受劳工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限制不能参加劳保的员工,其医疗费用的支给比照劳保规定由公司发给。

(六)残废给付:

员工因公受伤经医疗后,诊断为残废者,依照本公司退休办法的规定支领退休金。

(七)临时及试用人员不适用本办法,但得视实际情况酌予补助。

(八)公伤补助费的发给应检附医院证明及收据申请核付。(申请书由人事科制发)。

(九)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抚恤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凡不能参加劳工保险或人寿保险者,遇有伤病亡故其抚恤办法,悉依本细则。

(二)本细则除长期受雇在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外,其他的临时、特约顾问、特聘等人员均不适用。

(三)凡因执行职务而致公伤,一时不能工作者,在其医疗期间,按月发给全部薪津但以24个月为限。

(四)在职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1.服务未满1年者,给予1万元。

2.服务1年以上未满2年者,给予2万元。

3.服务2年以上未满3年者,给予3万元。

4.服务3年以上未满4年者,给予4万元。

5.服务4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5万元。

6.服务10年以上者,给予6万元。

(五)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伤死亡者,除照第4条办理外,得由直属主管,叙明事实,呈报总经理核定,另行酌给特别抚恤金,但以5个月薪津为限。

1.明知危险而奋勇抢救同仁或公物者。

2.不顾个人生命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3.于危险地点或危险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六)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职期间内病故者,得按在职死亡请恤,但在停薪留职后6个月内为限。

(七)遗属请领抚恤时,应检具死亡证明书及户籍誊本各一份继承人以分配顺序表及同意书件等随同申请表送交人事单位。

(八)抚恤申请表应由人事、会计两单位审查签证后呈奉核准后发给。

(九)受领抚恤金的遗属,须备有证明文件,受领抚恤金的顺序如下:

1.配偶。

2.直系血统的子女。

3.父母。

4.兄弟姊妹。

5.祖父母。

6.孙子女。

(十)死亡者如无遗族或遗族居住远方,不能赶到,无法亲临埋葬时,由公司指定人员代为埋葬,其费用在应给的抚恤金内支用。

(十一)申请抚恤金应在死亡后3个月内申请,但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时,得准予延长。

(十二)本细则呈奉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抚恤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者,其抚恤依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前条所称因公死亡,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以致死亡。

2.因出差遇险或疾病,以致死亡。

前项所称执行职务的认定,依劳工保险“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审查准则。

第三条  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的规定办理外,并按其年资与现支基本薪资数分别核给一次抚恤金,其支给标准如下:

1.因公死亡者依劳基法第59条第4款的规定办理。

2.基本薪资数(基数)而后每满一年加发半个基数,但最高以30个基数为限。

3.以上年资十足计算,停薪留职期间以中断计算。

第四条  员工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死亡者,除照前条规定的标准给恤外,得叙明事实呈请总经理另行核恤,酌给3-10个月以内基本薪资的特别恤金。

1.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同仁或公物者。

2.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3.于危险地点或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第五条  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办法给恤外,另给2个月基本薪资数的丧葬费。

第六条  员工于特准病假期间内死亡时,依因公或在职死亡的规定请恤。

第七条  自杀或其他败德行为致死亡者,概不发给恤葬费。

第八条  遗族于请领抚恤金及丧葬费时,应检附员工死亡的证明文件及除户籍誊本,填具申请书层转总经理核发。

第九条  领受抚恤金及丧葬费的遗族,以本公司登记有案或经确实证明者为限,除遗嘱别有指定外,其领受顺序如下:

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孙子女

5.同父母的兄弟姊妹

前项各顺序内的遗族,以未出继者为限。

顺序在后的遗族具领时,应提出顺序在前者失权或死亡证明,同一顺序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平均领受抚恤金,如有愿放弃者,须具声明书。

第十条  遗族或指定受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丧失其抚恤金领受权。

(一)褫夺公权终耳者。

(二)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决确定者。

第十一条  请恤及请领抚恤金权利的时效,自请恤或请领事由发生的次日起经过5年不行使而消减。但因不可抗力事由,致不能行使者,其时效中断者,自中断的事由终止时,重新起算。

第十二条  领受抚恤金的权利及未经其遗族具领前的抚恤金不得扣押,让与或供担保。  第十三条  抚恤年资的计算,依照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所订的服务年资十足计算。

第十四条  临时或试用员工,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以致死亡者,除丧葬费2个月仍照发给外,得一次发给相当于同级正式员工15个月薪资数的抚恤金。

特约医院医疗贷款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增进员工福利特指定综合医院为本公司特约医院。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及其眷属疾患医疗优惠条件如下:

(一)检验费    按定价75折优惠

(二)药品费    按定价75折优惠

(三)手术费    按定价75折优惠

(四)住院费    按定价75折优惠

(五)治疗费    按定价75折优惠

(六)膳食费、输血费、麻醉药品费、会诊医师费不予优惠。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及其眷属在特约医院住院或门诊就医费用达3000元以上者经本公司同意得予记帐并于每月底通知本公司一次代缴,其费用属第二条所列优惠项目者并以七折优惠。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眷属系指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兄弟姊妹、孙等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由公司员工负担生活费的家属而言。

第五条  就医费用扣除幸福团体保险给付金额后之余额由员工分期付款办法如下,但贷款最高金额以2.5万元为限。

第六条  贷款金额包括膳食费、输血费、麻醉药品费、会诊医师费等。

第七条  员工申请贷款达6000元以上者须觅保证人一人,限本公司四阶以上员工。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及其眷属于特约医院医疗优待手续由人事科与特约医院连系订定。

伤病、重大灾害及丧葬补助办法

(一)本公司职工福利委员会为加强职工福利,增进其生活保障,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正式雇用的职工,自到职日起,至离职日止,得以发生的事实,分别引用本办法条款,申请补助费,惟其配偶或直系血亲同在本公司服务者,不得以同一事因重复申请补助。

(三)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因伤病住院时,得填具申请书,并检附户籍誊本(职工本人免附)、住院证明书、及医疗费用单据,提送职工福利社申请补助。

(四)伤病补助费的给付标准如下:

1.职工本人得申请补助保险机构给付津贴的全部医疗费用,但自第一次住院日一年内,其累积总额以3000元为限。

2.配偶或直系血亲得申请补助半数医疗费用;但每一眷属自第一次住院日起一年内,其累积总额以1000元为限。

(五)职工本人或其眷属如因施行整容、整形或违反生理的手术等,及因自戕而致伤病时,均不得申请补助。

(六)申请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或其他无可避免的重大灾害补助费,须由职工本人或其眷属于灾害发生后,填具申请书,并检附本公司同事2个证明文件,提交职工福利委员会核定。

(七)重大灾害补助的给付,须由本会委员2人查明实际受害情形后,核定补助金额。但最多以5000元为限。

(八)申请丧葬补助费应由申请人于事实发生后,填具申请书,并附户籍誊本、死亡证明书,提送职工福利社核发。

(九)丧葬补助费给付标准如下:

1.职工本人补助5000元。

2.配偶或其直系血亲每人补助1000元。

(十)丧葬补助费的受益人,如无特别指定(指定受益人须由职工本人自动向福利社登记)其顺序如下: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十一)申请各项补助费,如发现有伪造证件冒领等事情除追回款项外,并报请议处。

(十二)本办法经本会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注:所谓重大灾害的范围,经第三届第一次委员会决议依照下列办理:

1.员工所有的房屋因无可避免的重大灾害者始得申请重大灾害补助费。

2.因工作关系,将迁移而另租屋,但其原所有房屋或租与他人,遇重大灾害者,可申请补助费。

门诊医药费补助办法

(一)本公司为加强员工福利,安定生活,提高工作效率,特订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正式雇用的员工,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得适用本办法。

(三)员工及其家属自员工离职日及留职停薪日起即丧失此补助权益。

(四)凡本公司员工本人、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患伤病住医院接受门诊时,由福利委员会补助其医药费50%。每户补助金额按员工本人及其配偶与直系一等血亲人数每人每年以补助200元计算。(例如,员工某甲,包括其配偶及直系一等血亲在内,共5口,则某甲全年补助额以1000元为限)。

(五)本公司员工,其配偶或直系一等血亲门诊时,由员工本人先行垫付医药费同时填具医院门诊医药费证明单(公司印备)请医院盖章,然后提出该证明单向福利委员会申请医药补助费。如医师开处方至药房购药者,添附处方及药房收据申请补助费。

(六)员工本人及家属经由劳工保险费负担医药费者,不予补助,但超过劳保标准,自付医药费部分有医院收据或证明者,不在此限。

(七)员工本人或其家属因美容外科、义肢、义齿、义眼、眼镜、接生及其他附带治疗、输血、证件费均不得申请补助。但因紧急伤病,经医院诊断必须输血者,不在此限。

(八)本办法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旅行意外保险

纽约总公司国际部为海外地区工作人员投保的意外保险,对于到职员工提出“Designation of Beneficiary Card”经报备后即予加保,离职人员则须退保。保险费由总公司负担。

保险期间:凡公司工作人员为公司事务旅行时才被保险。所谓商业旅行,是指一个工作人员代表公司离开办公地点、家庭或其他地方开始算起,直到他回家或办公地点为止的一段期间而言。

保险内容:被保险人因意外身体伤害而致死亡、失肢、失明或永远残废时可得到赔偿。  保险给付金额:最高为年薪的5倍,最高每人美金15万元或每团体美金300万元。

不包括事项:经常工作地点与住家间的往返、休假或请假旅行均不予保险,但“回国休假”时家庭所在地与派驻所在地间的旅行则包括在内。搭乘公司所有、公司租用或专为公司利益飞行的飞机均不予保险。

给付时间:在当地无相当的赔偿时,由纽约总公司管理当局决定后,经纽约国际人事部门授权当地公司给付。但人事部门将先要求提供受伤状况的书面报告(如系死亡,包括死亡证明)以及确因公务旅行而受到伤害的证明。

从业人员抚恤办法

第一条  依据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39条的规定订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编制内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抚恤除法令别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伤的抚恤  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治疗期间按月给予全数本薪,但以24个月为限,逾期得予停薪留职12个月内或命令退休。

第四条  死亡的抚恤  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包括患职业病死亡)者,按照其服务年资及最后月份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各款的规定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2万元。

(一)服务未满5年者一次发给40个月本薪的恤金。

(二)服务满5年以上,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本薪的恤金,但最高以发给28个月为限。  第五条  特别恤金  从业人员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伤或死亡者,除照第三、四条规定办理外,并得由厂处主管叙明事实,呈总经理或董事长另行议恤,依最后月给本薪,酌情给予44个月以内的特别恤金。

(一)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同仁或公物者。

(二)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三)于危险地点或时间工作尽忠职守者。

第六条  在职死亡的抚恤  从业人员在职死亡(非因执行职务)者,按照其最后月给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各款的规定,但最高以4万元为限:

(一)服务未满一年者,发给5个月恤金。

(二)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年数,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但最高以发给10个月为限。

第七条  停薪留职期间死亡的抚恤  从业人员于停薪留职期间内死亡时,其停薪留职原因为逾公伤假者,得按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请恤;其停薪留职原因为逾特别病假者,可按第六条规定请恤。

第八条  丧葬费  从业人员死亡除按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抚恤外,并加给丧葬费计1万元,因公致亡者给5个月工资。

第九条  领受顺序  领受抚恤金、丧葬费的遗族,须备有确实证明者为限,除遗嘱别有指定外,其领受顺序依政府有关法令的规定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

(五)同胞兄弟姊妹。

第十条  共同承领  领受抚恤金、丧葬费的遗族,同一顺位内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平均承领,如有愿意放弃者,应出具书面声明。

第十一条  申请手续  申请抚恤金应于死亡一年内由遗族填具抚恤金申请表及申请抚恤金保证书检同死亡证明书、户籍誊本及保证书向本公司请恤,但遇有不可抗力事故时,其期限准延长。

请恤时应由人事、会计部门审核各项凭证后呈总经理核发,但配有眷属宿舍者,应俟遗族办理退舍手续后,始予核付。

第十二条  受领抚恤金的权利  受领抚恤金的权利,不得押扣、让与或供担保。

第十三条  代殓的处理  死亡者如无遗族时,得由其服务部门就应给丧葬费指定人员代为殓葬。

死亡者如遗族居住远方或不及亲临殓葬时,得比照前项规定代为殓葬,但其应领抚恤金各费应待其合法领受遗族到达时,按照规定手续给领,并扣除代为殓葬所需的用费。

第十四条  编制外人员的公伤抚恤  聘约、定期契约人员及临时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治疗期间按月给予全数薪金,但以聘约期内或二年为限;其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者,得一次核给最后月给本薪40个月死亡补偿及5个月丧葬费,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第十五条  遗族迁宿处理  从业人员死亡其配租有宿舍者,准其遗族继续居住半年,其遗族未往满半年迁出者,按未住月数比照其死亡时的房租标准给予房屋津贴,在未迁离宿舍前须将其遗族抚恤金的一半代为存入银行,如住满半年仍未迁出时,每超过一个月须向遗族或就专户存储的抚恤金项下扣缴双倍房租。

第十六条  公伤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或死亡的认定均以劳保“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审查准则为依据。

第十七条  实施及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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