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互联网金融风控“最敢言”

【纯干货】20xx年互联网金融风控“最敢言” 2015已经来到了,为了迎接新一轮的机遇和挑战,“多利宝”风控部主管新年之初用心地码了一份深入浅出的工作感言(纯文字无配图)。

互联网金融可以说在20xx年成了一只神猪,没有翅膀也没有做市商,就这么活生生地被一股大风吹上了天。

从本质上讲,我是十分认同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好东西:一是为融资者丰富了融资渠道,免受长时间的融资困苦;二是让投资者直接对接融资平台,提高投资者收益率;三是平台依托互联网平台,免去柜台和房租等成本,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且量大从优地实现了平台中介收入。因此从整个框架来看,是实现了投资者、借款者和平台的三方共赢。

但是,这么一个好的模式,为什么会在20xx年风险频现,而且负面报道远远超过了正面报道?作为多利宝(20xx年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伙人之一,我通过这一年来的研究,谈一些自己的认识供大家分享。

1、互联网金融本质是三分金融,七分营销

我说是三分金融,我另外一个合伙人都不同意,他认为对不同的客户群金融投资产品虽略有不同,但基本以信任品为主,经验品为辅,第一次很难达成,营销在前期说是七分都是低了。因为你无法让你的客户在一堆泥沙中迅速识别你,而且能识别的还不一定是你的客户。这点我是同意的。举个例子:上海合晟资产是我们的战略合作伙伴,我曾经将他们一款产品推荐给我原来的老东家,但他们最终还是没有认可。据我推测,他们最后有可能会购买类似海通证券出来的一些产品。究其原因,很简单,就是信任品在作祟。合晟资产和多利宝团队的成员虽

说不上在资本界有多出名,但其工作经验和敬业精神都是毋庸置疑的。可这些在规模上都不足以到达“普遍的信任品”这个高度。

在业务能力至上的金融业,如果花更多的时间去研究营销行为,可能在旁人看来是本末倒置了。不过只要在风控上严格把关倒不是多大问题,毕竟这叫互联网思维。同时,互联网金融平台烧钱和借助独特模式引入风投的案例随处可见,最终可以生存下来的却很少。因此没有靠谱的团队支撑和发展愿景,一开始可能就会因弥补大量的营销成本和突发的坏账心力交瘁。于是你会在市场上发现:天上飘红包的日子谁不想天天过,只是用户到最后才能理解:这个高息红包的成本太大。在享受高息盛宴的同时,早就给自己埋下违约的种子。多利宝一直没营销,很多人也说我不烧钱太保守,但本质上是因为我在没有看清路之前还是选择尽量减少走弯路的概率的道路。

2平台风控本质和核心都在人

观察了几家号称大规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坏账率不敢恭维,团队架构也号称全国布局。我就笑了,银行这么广撒触角,难不成你比银行还牛?!银行对担保公司的资产也不敢随便接,你一平台接了担保公司的资产就能化腐竹成鸡腿了?!所以说,构建严格的人才风控团队尤为重要,因为金融风控的本质都是人的风控行为。我看前一阵很多平台都在做代理工作,我就纳闷了这帮子人怎么就一下子高大上地直接涉足互联网新金融了。可能他们放出去的高息资金,都不知道是从代理手里拿来的。在银行从业的人员一定对这个新兴事物会有更为深刻的体会,所以如果片面说银行的从业人员太过于保守,我认为是不对的。银行擅长于债权业务,至少在目前看来在债权市场中银行仍旧是最大的赢家之一。银行在风控审批都是本地化风控团队,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一般也是独立开来,每个项

目审批也都是视规模权限审批。在银行体系征信系统下,银行尚不敢说自己对信贷风险评判可以远程操作,我对单纯靠一些消费记录等大数据就能进行有效评级的平台机构很难苟同。不过也有可能是我认知能力不够。

3民众是最大的风险爆发点

如果谈群体,第一反应可能就是羊群效应。如果民众能够拿着计算器计算一下企业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金成本,就要惊呼企业的利润率了:什么样的企业能够做到这么高的收益!?没错,也只有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企业敢这么嚣张,18%的以上的利息那都不是事儿。但老百姓不看你这套,好了会再来,不好掀你桌子。什么道理?就是任性!大公评级告诉你,大不代表安全,大不代表健康。虽然得罪人,但的确说了实话。平台直面的是群众,这一点我一直很担心。(我们暂且不对200人以下和100万的高大上的产品做评论)1块钱起步的理财门槛势必让你面对各个阶层的质疑,因此在人数众多的基础上,你可以自豪地对别人说拥有成千上万的客户群,危机自此而发。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银行也是做的比较成功。为什么呢?因为银行不接受质疑,这是国家信用背书的结果。作为多利宝的发起人,我也一直期待银监会或者人行之类的给予政策上的明晰,因为如没有规则限制,就会有人在足球场上用手射门,最终劣币驱逐良币。相反,也有另一处担忧,就是如果门槛过高,就会造成正规民间金融受阻,因此我认为限制和引导民众是上策。我记得多利宝在开业过程中,有一大爷拿了几万现金过来投资,暂不说模式了,就是这种行为我们最为担心,如果投资进来儿女知道后,说老人不具备投资能力,我们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最后落下个骗子理财公司岂不是更为糟糕。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因此小舟还是选一片适合自己的领域开辟天地最为合理。

4收益降低是趋势

如果概括这一轮新金融发展,我将其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烧钱混战阶段,这一阶段需要大量烧钱推广,概念也是五花八门,但最终都是以高资金成本作为吸收资金的筹码。

二是行业细分回归理性阶段,就是第一阶段募集的钱用不了(用户是多,资金却大量被闲置)、不会用(也有资产段,结果坏账一堆)、用不起(多为自融平台,发现找小三容易,养小三难),于是开始纷纷降低运营成本。其中不乏一些骗子公司混入其中,前一阵一个我们平台的用户让我看了几家金融平台,我扫了一眼全都是半路出家的和尚或者是#7@j大学搞的证书挂到网上去倒腾,结果让人质疑的是老百姓还是愿意花时间去研究。为什么呢?高收益,这就是我提到的第三点内容,老百姓的群居效应导致一些高息平台的危害性极高。这个在后续的文章中如果有人感兴趣,还是愿意写写自己的一些建议的,在此就不洋洋洒洒了。所以在烧钱过去了以后,最终就是演化成股票配资、票据融资等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多利宝现在就是想朝着产业金融的方向去做,只是现在还没动身。前期我们也成立了一家基金,这事儿也在筹备中。

三是技术和模式突破阶段。这是从产业生命理论得出的,因为最终这个模式在第二阶段会出现白热化竞争,犹如现在的银行在前几年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现在也是感觉到日子不好过了。因此,你在市场上经常能看到很多银行的大股东开始纷纷转让股份。

如果互联网金融平台能够不断突破,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也自然顺势而为。不过,话说回来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发展最终还是要看规模和成本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几个亿说出去都觉得不好意思,遍地都是号称几

十个亿的公司,因此规模的号召力极为重要。多利宝早先成立之初我们就想着以降低资金成本为宗旨,后来我个人发现这种口号只能成为行业中指,除非傍了干爹。

因此,多利宝的可持续发展短时间内还不需要过多看规模和成本的匹配度,更重要是品牌的美誉度。这次银监会估计要伸手监管,我倒觉得交给当地金融办实行区域划分是最好。区域信贷平台更为安全,也更能实现风控,做好了再慢慢扩大。那么,问题又来了,很多平台是号称全国布局,这个问题又怎么解决?

 

第二篇:互联网金融风控是本质

互联网金融最终将回归金融本质

风控是关键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9-01

27日,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成立一周年峰会在京成功举行,大会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现场座无虚席。整个峰会在围绕“合作创新 融通未来”这一主题进行的同时,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未来互联网金融最终将回归金融本质”,金融的理念、规则、人才和文化将逐步融入互联网企业中,同时风险控制将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任务和关键。

近两年,伴随着互联网行业、移动技术的快速发展,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正在向金融领域不断延伸和深入,同时传统金融企业也在借助互联网技术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 可以说,互联网企业在金融领域的渗入和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但是,不管互联网金融的呈现模式是什么,其本质仍然是金融。央行去年出台的被称为“新金融十条”的文件中,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可见,作为补充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而金融的本质就是对风险的控制。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指导单位,中关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建华在谈到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时就指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互联网企业要大补金融的课。大量的中关村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界,更多的是要在‘金融’二字上下足功夫,做足文章,补足课。要将金融的理念和游戏规则纳入互联网企业的日常运营与管理,要将金融的人才汇集并融合到互联网企业的人才体系,要将金融的文化创造性地快速地与互联网文化高效融合,形成真正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文化。”同时杨建华直言,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在近期的核心任务还在于风险控制。业务的拓展、产品的创新、高速的增长都必须以有效的风险防控作为前提,否则都是空中楼阁。

作为本次大会的执行会长,拉卡拉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孙陶然在猜想未来一两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时,再次提到互联网金融会回归本质——金融,而金融的本质是对风险的控制,未来互联网企业一定要抓住这个本质。随着行业泡沫的逐渐褪去,最终真正关注服务和产品、能够控制并有着严谨风险防范能力的企业最终会取得成功。这样的趋势和政府以及行业目前的努力方向恰好吻合。在经历了初级发展阶段之后,不管是从监管层还是企业本身,都在不断强调金融基因,着重加强风险控制能力。近期,有关P2P监管的细则正在拟定中,不久便会落地。杨建华指出,政府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就是帮助互联网金融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聚焦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消灭信息孤岛,改变企业无法接入行业信用体系和放大效应有限的局面,利用市场化机制进行信用体系建设,而征信牌照的下发,正是政府逐步放开并扶持的重要表现。

与之相对应,作为行业协会,孙陶然表示,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后续工作的主要着力点之一就是加强理事单位和监管部门的沟通,推动双方的交流,切实推动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让互联网金融的信用体系和传统银行的信用体系相对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

在三个分论坛上,参与讨论的嘉宾都不约而同把风险风控作为互联网金融目前的特别关注,征信系统的建设就显得尤为必要。路演嘉宾鼎程金融创始人姚猛在介绍项目时表示,要更多地在风险控制从事前变为事中,通过采购、销售、投资、融资、内部管理方式等多维度的数据来掌控一个企业的风险。

我国互联网金融目前的现状就是征信体系的缺失,征信系统的建立可以有限有效防范风险。百付宝公司业务发展部资深总监李佺表示,“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今天,包括接下来的发展会越来越接近金融的核心,就是风险控制和风险评价。”基于互联网的思维、互联网的技

术和手段发展相应的征信业务,以及相关的信用评级,对接未来个人理财业务、小微贷款业务,以及个人用户的财富管理等,都具有非常大的意义。钱袋网副总裁高晴更是表示,“征信是为社会,为人类,为金融服务的一个必然诞生品。”宽带资本合伙人周耕也认为,只有更多的企业做征信,才能把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经过初始阶段的野蛮生长,现在的互联网金融正在迈入以金融属性为基调、风控为主的2.0时代。正如当下的媒体格局一样,内容提供商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回归以内容为主导的本质;在移动互联时代,金融类的“内容”提供商也将占据主导地位,金融属性本质的凸显也日趋明显。

五成网民盼完善互联网金融法规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4-07-10

易宝支付近日发布了主题为“互联网金融未来最需要推进的基础工作有哪些”调研报告。参与本次调研的网民中,47%认为互联网金融最需要推进的基础性工作是完善相关的法规法则,43%认为应完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风控体系,33%认为需要完善征信体系建设。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一定要通过技术实现更好的风控。

“调研结果说明,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未来一段时间内最重要的任务是通过立法、风控、征信体系建设等手段提高信用风险管控水平。”易宝支付相关专家表示。

互联网金融经过一年半的发展,规模已经十分可观。20xx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互联网金融写入报告,并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初步从政策层面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给予肯定。

易宝支付相关专家认为,互联网金融融合了互联网的灵活性和金融业的风险性两个特征,因此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对于国家立法、企业的风控能力均提出了较高要求,风控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立身之本。

目前,互联网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在这一方面的意识还有待加强。本次调研的另外两项结果也充分显示:只有32%的调研者认为应提高借款人信用意识,28%的人认为需提高投资者自身风险意识。

据了解,央行在此前发布的年报中表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其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突发性有所增加,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业务边界模糊。二是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资金存管存在安全隐患。三是风险控制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拓展和盈利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也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创造条件;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保护水平较低,存在客户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一定要通过技术实现更好的风控。黄震称,互联网金融由于有了云计算、大数据、移动定位等这些技术,可以更好的识别其风险,量化风险,控制风险,转移风险和处置风险,预警风险。另外,通过互联网技术流程设计,一旦出现风险就马上进行处置,就像保险丝,流量大出现问题马上电就断了,互联网的这种技术很容易出现,把资产就隔离了。所以做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时候,一定要加强风险控制。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新规出台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4-04-22

21日,中国银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会议指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20xx年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均超过以往常规年份的平均水平,发案区域已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87%的市(地、州、盟)和港、澳、台地区,新发案件多集中在中东部省份,并不断向新的行业、领域蔓延。

银监会表示,很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公开“代人理财”大肆非法集资;许多小额贷款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等融资性机构超范围经营涉嫌非法集资;一些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入股分红为诱饵吸收农民资金投资异地或放高利贷;网络平台打着“民间借贷”旗号非法集资风险也日见凸显。

今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认定、“社会公众”的认定、共同犯罪的处理、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证据收集、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跨区域案件的处理等八个方面的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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