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助学基金理念】授人玫瑰,手留余香;以爱育爱,爱爱相生

【爱心助学基金口号】行动照亮梦想,爱心点燃希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音乐与演义学院爱心助学基金是我院学生党支部创设的一个专门从事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公益性基金。

第二条 助学基金会宗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道德精神,资助特困同学,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摆脱困境,以激励他们发奋读书,立志成才;在校园内,大力倡导勤学、进取、敬德精神,宏扬“友爱、善良、诚实、互助、进取”之心,努力提高校园文明和校园道德水准;在爱心助学过程中,通过教师引导和活动教育,使学生们相互学习借鉴,最终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师生共同捐款助学,奉献爱心,以实现“以爱育爱,爱爱相生”和“以人育人,共同发展”的教育目的。

第二章 助学基金来源及使用管理

第三条 基金来源:音乐与演艺学院在校师生的个人捐款等。每年春秋两季,全体师生集中捐款两次。每人每月5角钱。

第四条 所筹集到的资金由基金会统一管理,捐赠资金全部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并且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五条 本基金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基金设专门账户,由学校助学基金委员会管理。

第六条 基金的使用:求助对象必须是思想进步,热爱祖国、热爱党;品行端正,自尊自爱,自信自强,遵规守纪,热爱集体;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同时家庭经济状况属实特困,尤其是那些父母双亡的孤儿或父母自身患重大疾病的我校在籍在校学生。每年两个学期分两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定期以助学金或物资奖励的方式发放;如有意外情况发生,经基金会研究决定随机发放适当救助金。

第七条 基金的管理: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常务副会长 负责,常务理事 协助工作;基金和账目分开,由 两个人分别管理;基金会设专门帐簿记载基金的收入和发放,上交捐款的有关班级和基金会负责人以及接受救助金的同学必须在相关材料上签字。每次收发救助金后,基金会会长要对收支帐目进行核查并签字。每年年底,助学基金的收入情况和使用情况要向全体理事和全院教师通报。临时支出,要及时与基金会会长沟通。

第八条 每年年底,对助学基金的收入情况和使用情况向全体理事和全院教师通报;临时支出,要及时与全体理事沟通、报告。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基金会的管理者是音乐与演艺学院爱心助学基金委员会。委员会由会长及若干名委员及理事组成。

第十条 基金委员会会长: ;常务副会长: ;副会长 ;常务理事: ;委员: 、各班爱心大使;

第十一条 委员会主要是为帮助贫困同学开展工作,不存在办公费用开支。

第四章 监督

第十二条 基金会的基金收支情况每年年末向全院师生张榜公布,接受师生员工的检查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本章程自 年 月起执行。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四川文理学院音乐与演艺学院爱心助学基金委员会。

音乐与演义学院学生党支部 20xx年11月

 

第二篇:公司爱心基金会管理办法

诺尔锁业阳光基金会

为加强企业员工凝聚力,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丰富公司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加员工对公司文化的归属感,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与温馨的工作氛围, 公司特此成立阳光基金会。

一、阳光基金会的性质:

1.爱心基金会是单独设立基金,独立核算,民主管理,专款专用。

2.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基金会的资金。

二、阳光基金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员工成为公司爱心基金会员为自愿行为,在基金会正式成立之时,公司全体员工将自动升级为基金会会员。

会员的义务:遵守基金会管理制度,团结合作,积极参与团体活动,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

2.会员的权利:享受基金会组织的团体活动,集体旅游,文艺活动等待遇;如果符合阳光基金的爱心捐助申请,将获得公司基金会的捐助。

三、阳光基金会资金来源

一 公司的专项拨款作为基金会基本费用;

二 员工自愿爱心捐款;

三 社会团体和其他爱心人士捐款;

四、 阳光基金会的日常项目

1 公司的团体文艺活动,团体旅游。

2 公司的爱心捐献活动。

3 技能比武,团体合作,体育比赛。

4 公益活动等。

五、基金会爱心捐献

一 爱心捐献的申请条件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踏实、生活俭朴的公司合同期内在职员工,其个人和家庭成员因发生重大疾病住院治

疗,确有困难无力救治者急需医疗费救助,如:突发重大疾病、严重意外伤害、家庭贫困子女考上大学。

2. 在公司工作时间满半年或工作不满半年,但个人工

作能力特别突出或情况很危急者。

同时满足以上二个条件者,可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基金会不予资助

1有酗酒行为和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2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火灾、被盗等而产生临时性生活困难者。 3在工作、学习方面不求上进,特别是工作不勤奋努力,考评经常被扣分者。

4受到警告以上违纪处分记录者。

五、基金会的管理

1. 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名誉会长1名 委员长3名 委员6名 。

会长:董事长 ,委员长:工会主席 人力资源经理 财务经理 委员:车间主任5名,员工代表1名 。

2. 基金会所有资金将开立专门的账户,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资金由公司财务部支付管理,账目由公司统计负责记录管理,并定期向会员公开账目明细。

3.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1)基金会各项日常事务的管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2)组织并管理各项团体活动合理运行 ,提出优化建议。

3)对申请者资格的审查并作出是否捐助的决定。申请者资格由三位委员长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交付基金管理委员会投票决定是否给予捐助。一般情况下2000元以下的捐助可由三位委员长决定(必须三人达成一致意见),超过2000元或委员长会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召开基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投票决议(超过二分之一票数即为通过)。

4)所有捐助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所有会员公示。

附则:本制度修订权、解释权在公司爱心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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