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挂靠协议

车辆挂靠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车壹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上户后车辆信息祥见附表)

二、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用的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四、甲乙双方应尽事务如下:

1、代收代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险、GPS等费用,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2、代办手续: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减免手续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 元整(不

记利息)。

4、乙方在挂靠期间,车辆挂靠费用为 元整/月,税金 元整/月,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

5、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四自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 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运营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经营所需要的聘请、雇用的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工资、经营资 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质证明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雇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 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8、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它费用。

五、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机务管理,并做好以下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养护按规定进行正常 车辆检验;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甲方车辆机务、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行驶的,甲方有 权制止车辆运行遇公安、环保、城管等各类有关的车容车貌、尾气排放等投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指定修理厂强制进行整改,

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如有损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及时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种费用(含工 资、差旅费等)由乙方处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乙方在挂靠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违反甲方相关机务、安全规定,拒不整改的;

②挂靠期间,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③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④不按规定交纳管理挂靠费用

2、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甲方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财务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汽车挂靠协议

汽车租赁协议

甲方:江西杭绍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广德萧丰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系专业运输单位,乙方为了经营需要,将车辆挂靠在甲方名下,挂靠车辆如下:重型牵引车车号:赣F25681,赣F53302,赣F88573,赣F18157, 赣F13351,赣F19166, 赣F53311;重型底平板半挂车车号:赣F8850挂,赣F8837挂,赣F9575挂,赣F7167挂,赣F7129挂,赣F7098挂,赣F8897挂。

为了明确双方车辆拥有权关系及挂靠期间权利,义务关系,凭着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特此订立合同如下:

1:乙方自愿将其重型半挂牵引车柒辆,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柒辆,挂靠在甲方名下,挂靠期间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2:租赁期限自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7月15日止。3:挂靠期间,乙方运输业务自行承接,运输经营自理,盈亏与甲方无关。4: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纠纷及后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5:甲方向乙方收取每辆车4000元管理费。6: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参加各种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不参加保险,甲方有权强制乙方投保,并有权终止挂靠合同。7:租赁期间,乙方车辆不得私下转租、转售,如果转售,必须办好车辆过户手续,费用乙方自负。8:甲乙双方如发生经济纠纷,原则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的,则递交到甲方所在地裁决。

甲方: 乙方:

授权人: 授权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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