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合同

代理商合同书

合同签署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甲方从事‘兆力’品牌车用润滑油(以下简称‘兆力机油’)的生产与销售。

1.1乙方自愿申请作为‘兆力机油’的区域代理商,并同意接受甲方的有关规定。

1.2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兆力机油’的区域代理商条件,并授权乙方作为区域代理商(包含 区县)

2、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2.2如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销售额,本合同可续签;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销售额,视情况而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代理商资格。

3、合同标的

3.1本合同规定年销售额 万元

大写: 佰 拾 万元(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3.2本合同规定乙方首次进货额 万元。

4、首次进货额货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首批货款划入甲方帐户。逾期10天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对该区域继续征召代理商。

5、供货及相关细则

5.1合同供货价:按甲方全国统一出货价给乙方。

5.2货款支付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或支付现金。

5.3供货期限

5.3.1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7日内发出。

5.3.2以后进货,经销商应提前7天填写书面申请单或电话通知,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7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将按照双方协议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

5.3.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5.4交货地点及运费

5.4.1合同交货地:___________省市(县)

5.4.2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甲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5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5.6验收地点:收货人仓库。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若属运输方造成的损失,则应由甲方、乙方运输方三方进行协商处理赔偿事项。

6、相关管理办法

6.1为保障全国经销商利益,‘兆力机油’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在统一零售价上给予经销商5%的浮动空间。乙方不能压价、竞价销售,否则视为违约。

6.2宣传品及广告

6.2.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宣传资料和包装袋等纪念品,按乙方购货量比例配赠。

6.2.2乙方自行发布的广告或组织的推广活动,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果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进行设计、策划或指导实施。

6.3大客户管理

6.3.1甲方如果在乙方的代理区域有大客户,应知会乙方;

6.3.2如果此大客户只认甲方或乙方无法服务此大客户,甲方有权向大客户直接销售,甲方可以直接获利,年终此大客户的销售额可以归为乙方的年度目标销售额。

6.3.3如果乙方可以服务此大客户,甲方应放弃向此大客户直接销售,但乙方经过努力2个月内还是无法实现成交此大客户,甲方仍有权向大客户直接销售,甲方可以直接获利,年终此大客户的销售额可以归为乙方的年度目标销售额。

6.3.4大客户的界定:预计年销售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客户,称之为大客户。

6.4跨区域销售

6.4.1乙方不得跨地区进行销售行为。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跨区域销售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对甲方和其他代理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6.4.2如果乙方故意串货到其他代理商的区域,经过查实,乙方必须支付串货金额的罚款(以代理价为标准)给被串货的代理商,甲方协调执行。如果其他代理商故意串货到乙方的区域,一样参照执行。

7、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7.1甲方权利和义务

7.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督察权。

7.1.2对出货价和零售价有调整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7.1.2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7.1.3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7.1.4有对乙方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义务。

7.1.5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7.1.6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7.2乙方权利和义务

7.2.1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7.2.2对甲方调整价格有知情权。

7.2.3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一切手续的义务。

7.2.4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7.2.5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7.2.6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8、其他双方必须遵守的条款

8.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出现问题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对不合格品实行无偿退换,退货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8.2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8.2.1乙方应该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兆力’牌系列油产品及其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8.2.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包括复制品),如违约,甲方将按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论处,或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8.3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8.4如果代理商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9、附则

9.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3.2)的款项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1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执行人: 签约执行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xx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

3、20xx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xx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 、 乙方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 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润滑油代理商合同

合同编号:MBM20##

产品区域总经销协议书

立约人:

甲方:

制造商: 

  址: 

中国境内服务电话:

官方网址:

网上订单账号:                        

网上订单密码:                        

签约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一、总   则

本协议旨在确立、稳定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即甲方提供品牌、产品、服务和经营指导,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内,作为甲方的总经销商,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目标。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总经销商区域的约定、保护、约束

(一)约定总经销区域(在以下两项中填写其中之一)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地区,包括

下辖                                                               县。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县(或县级市)。

3、乙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发展、授权第二家总经销商。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对MBM宝马润滑油产品的打假、防伪、反侵权、反垄断工作,维护双方的共同权益。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信誉建设和品牌建设。

(二)约束:

1、乙方不得超出约定区域经销双方约定的产品和跨区调货、易货,否则视为“违约销售”,违约销售出现一次,扣除全年折让25%,出现二次,扣除全年折让;同时,乙方因此类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对乙方地区二级经销商直接供应产品。但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在他所经销区域内开发二级经销商。

三、约定总经销期限、产品分类、指标

甲方授权乙方总经销期限为:              日至               日止。协议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但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的续签意向,否则,甲方有权另签新代理商协议。

甲乙双方约定各项指标如下:

四、价格体系

1、甲方产品的价格表一般在每个自然年度的第一个月内通知乙方。如无通知,则仍然沿用有效的价格体系。在协议期限内,如价格体系发生变化,甲方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遇原材料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突发暴涨暴跌、甲方可于7个自然日内执行新的价格体系,并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给予乙方明确的原因说明。

2、价格体系中“总经销价”为甲方与乙方结算的价格。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直接开具发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推荐市场批发价。当乙方实际销售价格属于倾销价格时,甲方可适当上调乙方相关产品的供应价格,取消或降低相关产品的宣传促销奖励及相关优惠配套奖励政策,直到停止供应相关产品。

4、新产品价格体系由甲方在新产品上市前通知乙方。

五、订货、交付和结算

1、乙方的传真订单和网上订单均视为有效订货订单。

2、乙方的订货计划必须明确品种、规格、型号和数量,原则上乙方三日内无增减计划,甲方则视为有效订单。

3、结算方式为:乙方全额付款到账,甲方立即安排发货。

4、乙方提货地点以甲方代为安排的汽车配载或火车运输一次能够到达的地点为限;运达乙方辖区后需要的二次运输,运费由乙方负担。县级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三万元、地级市以上的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伍万元的订单,运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定制产品的单批次数量不得低于3吨,定制完成后7天内必须提货,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货物、宣传资料、促销品和礼品运达乙方后,乙方应当立即在现场进行清点、检查、签收。遇有货物及其它物品与送货单有差异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销售人员或客服人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实际收到货物2天后的通报,甲方将不再受理。2天内的通报,甲方视下列情况作相应处理:

6.1、若货物和配送物品短缺、破损、经证明属甲方发出错误时,甲方负责下次发货时补足,甲方不再提供额外的补偿。

6.2、若货物和配送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和缺失,由承运方承担责任。甲乙双方有共同追究承运方责任和义务。

7、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交货时,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赔偿责任。

8、明确由乙方代付运费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时,由乙方先行垫付,再与甲方结算。

六、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包装标识的国际、国家、行业或宝马企业标准。

2、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市场投诉,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出处理判定。其处理判定的最终依据是双方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依据产品标识标准对产品进行的检测结果。如果经检测证明,乙方及客户的损失与甲方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要素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则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市场需要的、有利于市场销售和推广的各种具有合法性、有效性的证明文件。

4、甲方有义务培训、指导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正确地使用有关油品。

5、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指导和协助乙方在指定区域的销售工作。

6、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协助和监督乙方市场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和乙方的价格体系。

7、乙方有义务指导用户正确地选择相关产品,如因乙方指导不当,或用户自身没有正确地选用合适的油品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形象店、门头、广告规定

1、形象店规定:乙方及乙方区域经销商形象店、修理厂内部装修费用与乙方年销售额挂钩,年销售额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制定。装修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甲方根据乙方的年销售进度,用甲方的产品支付乙方的装修费。店面的装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将要装修的店面的图纸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提出装修设计方案),乙方根据设计方案在当地采取多家报价招标方式选择合作单位,将多家投标单位报甲方企划部审核批准。

2、门头规定:甲方免费为乙方合作的修理厂制作门头(制作门头标准为喷绘),制作安装费用不与年销售额度挂钩,但乙方形象店门头制作安装与乙方年销售额度挂钩。门头尺寸由乙方提供,甲方根据公司对外统一形象标准设计门头方案,乙方根据甲方的设计方案在当地采用多家报价方式,确认有制作能力的企业报价给甲方(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上报各广告公司报价,由甲方审核后给出材料标准和价格,乙方方可制作、安装)。甲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安装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甲方用产品支付乙方及乙方区域经销商的门头制作及安装费用,结算时间另议。门头安装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广告规定:乙方可自行根据当地市场需要,进行符合甲方要求的广告宣传计划,甲方负责提供符合CIS要求的设计,确保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自行组织的广告宣传,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产品推广、广告宣传等工作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需要甲方支持的,乙方事前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并经甲方核实确认后,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到期时,按照书面承诺标准予以核销。

八、折让政策

1、本标准仅适用于20L(含)以下的包装,其它类型油品均不包括。销售20L以上包装规格产品时,在符合折让条件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执行1%的固定折让率。只有在享受总经销价的前提下才能计算折让。特价、进攻价、会议价、特批价产品均无折让。

2、产品分类及年度考核折让

年度考核折让:

类产品折让  2%             类产品折让  3%         类产品折让4%                       

类产品折让  5%            类产品折让  6%

年销售额超出部分奖励政策: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25%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15%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50%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25%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75%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35%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100%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45%

例如:年销售任务40万,实际完成52  年销售折让额是10000元(以实际折让为准)+1500元(年折让10000x奖励系数0.15 =1500元),总共折让11500

全年任务完成率低于80%年终不享受年度考核折让,年销售任务100%>年度实际销售额≥年销售任务的80% 按照折让总额的80%给予折让。

3、折让扣除

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限内,若乙方自动放弃总经销商资格或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而被甲方取消总经销权,则不享受所有折让;如有保证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年度折让的执行:

在年销售履行完毕后15日内,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全年业绩,完成所有年度折让的返让工作,所有折让均以产品形式进行产品返让,无折让产品不参加返让。

九、相关约定

1、乙方不得对甲方的产品进行重新分装、调合、加工和掺杂。乙方不得在宝马润滑油货架和专柜内陈列、销售和推广与甲方产品包装设计和商标近似的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

2、协议签订时,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如上述文件发生变更,乙方有义务及时提供最新的齐备资料。

3、在协议期限内,若甲方调整有关品牌推广和建设的市场方案,乙方应积极配合和实施。

4、甲乙双方应共同致力于在遵守国家质量、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合作。

5、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和条款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6、在本协议及附件有效期内和无效后十二个自然月内,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附件及运营过程的任何部分。

十、知识产权保障

1、乙方应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甲方授权所销售的产品上的商标、标识、商号予以保护,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生产及经济效益造成影响的,甲方要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非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制作、委托任何单位印制或定做含有甲方惯常使用的商标、商号、企业名称或简称的包装物、标识、广告宣传品或其他内容相关或相似的图案文字资料。

3 、乙方知道违反本条12款任一款的约定将直接导致合同的终止。而且乙方理解这种违反将会对甲方的声誉、信誉、知识产权造成严重损害且造成严重损失。因难以衡量这些界限模糊的权利,所以判定准确损失是很困难的,鉴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违反了本条123款任一款的约定,将赔偿甲方损失10万元人民币。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2、若一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另一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双方在协议取消后,如继续以另一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对方造成侵权,被侵权方保留索赔和法律追溯权。

十二、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要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向天津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

1、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2、本协议的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书不可缺少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如乙方在15日内未订货,甲方有权另签新代理商协议。新代理商协议一旦签订,甲方与乙方原协议自动解除。

4、本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补充事项(不够填写可附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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