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免责协议书

一、 工厂免责

第一条、 入场职工应先接受公司上岗培训。

第二条、 在生产时,审查部门应每天检测工厂的潮湿度、温度、电源有无隐患、地面有

无积水、防火设备等,确保整天的安全生产。

第三条、 在生产过程中,员工应佩戴胸卡、防护眼睛、剂量测试卡、手套、防护鞋等。

第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每次使用电源时,应用万用表检测电源的稳定性。

第五条、 在生产过程中,要使用适合的工具;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

如有隐患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排除。

第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如用到测量仪器测量带电设备时,应佩戴防静电手套,并确保

精密的测量仪器已经接地,如遇到隐患应立即切断电源,确定排除后方可再次

打开设备。

第七条、 在生产过程中,当要打开X线设备进行曝光时,确保防护门已经关闭,直接接

触X线的工作人员确保已佩戴铅衣。

第八条、 在生产过程中,当遇到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然后向上级领导反映

情况。

第九条、 在生产过程中,当遇到主电源或部分电源需要开启时,应先询问工作人员或向

技术部请求开启。

第十条、 当需要搬运重物时,请合理的利用地牛、叉车等。

二、 旅游免责

第一条 本人本着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公司举办的旅游活动

第二条 本人确认自己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宜野外活动的心脏疾病、高血压、哮喘、急性传

染病、慢性病等以及其他不宜进行高强度活动的疾病。如因有不适宜野外活动的疾病,导致参加者损害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其他通行的人及公司本身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如在旅游中需要的活动装备、物品由参加者自行准备。

第四条 在旅游过程中所带装备、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如钱、手机、相机等)由参加者

自行保管。损坏、遗失均自行承担。公司不负责保管。

第五条 参加旅游者知道户外活动具有已知的和不能预见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参加者

人身、财产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上的损失、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旅行中的危险和滑脱或坠落;被高处落下的物体击中;天气突然改变造成的损害;自身身体

状况的不适宜;个人装备和物品的损坏或丢失;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生病或遇到事故等等。这里对风险的描述是不完全的,我对旅游活动的参加完全是自愿的。因这些风险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均由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同行的其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旅游活动属于个人行为,因任何原因导致的伤亡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产生的责任

均自行承担。同行的其他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从成为本公司员工起到离开本公司止。

第八条 在签名表里签上名字,签名本人及作为当事人,在公司期间参加的任何旅游活动遵

守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仅作为免责为凭

签名

(附上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

 

第二篇:社会实践安全免责协议书2

社会实践安全免责协议书

感谢各位同学对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岩土一院的信任,并选择岩土一院的项目进行假期社会实践。本协议是为了明确进行社会实践人员和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岩土一院(下称“岩土一院”)双方的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让给位同学明确知晓,在社会实践中所存在的风险,提高参加社会实践人员的抗风险和自律能力。

1. 活动性质

本次社会实践为在校生自行联系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非岩土一院组织的官方活动。

2. 有关费用

因为本次社会实践为在校生自行联系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非岩土一院组织的官方活动,所以岩土一院不支付社会实践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话务、工资等一切补贴和费用。在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社会实践人员自行承担。

3. 安全承诺

任何人不得安排社会实践人员到对生命财产安全有威胁的危险环境中。如有项目负责人或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安排社会实践人员到危险环境,社会实践人员有权拒绝此安排,并向项目负责人的上级主管领导(何院长手机号139xxxxxxxx)反映情况。

4. 实践方式及成果

社会实践人员的实践方式是到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相关观摩学

习。在本次社会实践中,做出的成果知识产权属实践人员个人所有,不得作为岩土一院的资料成果进行使用。

5.外业安全纪律

社会实践人员在本次社会实践中,必须遵守项目部的生产计划安排,不得干扰或影响项目的生产过程。

在本次社会实践中,社会实践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社会实践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岩土一院为生产单位,各个项目现场的工作人员较少,希望社会实践人员能确实负起自身安全的责任。不允许社会实践人员因为任何原因,对自身行为不加约束,不允许在项目现场出现打闹、不听从负责人指挥、随意行动等一切存在潜在危险的行为。

6.内业纪律

社会实践人员如果需在办公室使用办公用品或者其它物品时,必须在有关项目负责人安排、指导下使用指定物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自行使用、移动、更换。在使用办公室电脑时,只能使用专业软件,不能自行查阅、打开、拷贝、下载其它文件,不能自行安装、卸载软件,不能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上网、听歌等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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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实践活动的中止

如社会实践人员违反上述第5、6条,岩土一院将终止此次社会

实践活动,有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岩土一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免责约定

1)社会实践活动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出行及返回、实践

活动现场、活动过程及转场、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等,

均有可能造成对社会实践人员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加者应当积

极主动的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

司和社会实践人员承担责任和赔偿,不涉及参与活动的其它人员和岩

土一院工作人员。

2)凡参加本次社会实践的人员,均为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的身体健康的在校生。社会实践人员签字前必须事先与自己

的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并同意该社会实践人员接受本

协议全部条款。签字后视同其家长也已知情,并确定放弃向岩土一院

提起诉讼的权利。

3)社会实践人员如果在本协议上签字,就表示该社会实践人员

已经完全知晓、理解和同意接受《社会实践安全免责协议书》的所有

条款,并放弃向岩土一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永久免除岩土一院的赔偿

及法律连带责任。

4) 在本次社会实践中,对于违犯国家相关法规、恶意侵犯他人

人身、利益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的事件,则不在本协议范围内,必须

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字后开始生效,至社会实践结束时终止, 社会实践结

束日期20xx年 月 日(签署本协议前及社会实践结束后,

均不属于本次社会实践范围)。本协议共贰页,壹式贰份,协议双方

各执壹份。

岩土一院院长签字: 社会实践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时间:20xx年 月 日 时间: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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