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转让协议

机器设备转让协议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负责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负责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支付方式为 。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及附属件,采购证明等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设备的检测与维修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接收设备后的 日内,为设备的检测阶段,检测出的故障和问题,由乙方负责承担设备的维修费用。

第五条 交接验收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交接日期为: 。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 补充条款

乙方需提供所有设备原有的购买#5@p或收据等;乙方需保证所转让机械设备产权清晰,无任何抵押、顶账、租借等行为出现,协议一旦生效,甲方立即拥有所转让机械设备的所有权,与所转让机械设备以前的所有行为无关。甲方将拥有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七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3、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4、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合法生产用途。

5、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3、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甲方开展合法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每天按转让价款总额0。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每天按转让价款总额0。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4、不可抗拒力引起的协议履行争端,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协议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协议。

3、遇有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主张不可抗力的协议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协议义务。

第十条 保密

任何一方应将本协议及与订立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协议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协议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协议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与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协议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协议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四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材料设备转让协议模板

旧钢模板转让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出售方):

乙方(受买方):        

    为了规范甲乙双方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合作愉快。本着双方平等及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有偿出售部分旧钢模板给乙方,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二、转让时间、地点及方式:

1、转让地点:在巴中市曾口镇甘泉乡甲方库房。

2、转让方式:装货车辆到甲方库房附近地点进行过磅,模板的实际重量以过磅单为准签字方可生效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自行负责,过磅单必须经双方指定的代表运输。

3、转让时间:签订协议并预付部分货款之日起。

三、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先付款后转让,乙方先向甲方支付5万元作为预付款。余下款项在20##年7月31日前付清,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余款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最终结算并结清货款时甲方向乙方开具与结算金额相等的收款收据,并在收据上加盖甲方单位章;同时乙方向甲方开具调拨单,调拨单上加盖乙方单位章。

4、甲方不提供税票。

四、转让过程中的其它约定

1、在合同约定的内容未执行完全之前,模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提货时自行负责转让模板的验收。

3、乙方自行负责模板的运输及过磅等项费用。

4、甲方负责组织吊车等机械免费配合乙方进行装货,未标记货物的装车必须征得甲方现场人员的同意。

3、公平过磅,不得有任何行为影响正常过磅,过榜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安全

运输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协议: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3、因一方违约,协商不成的。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20##年4月10日前完成提货,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提货时间和拖欠货款。

2、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够及时提货,并协助乙方装车。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八、解决协议争议的方式:

本协议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协议签定:

l、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签约地点:四川省巴中市

3、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叁份。

4、货款两清后,本协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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