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房产协议书范本

婚内房产协议书范本:

甲方:**,女,19xx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雨花区**。身份证号:430

乙方:**,男,19xx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430

鉴于:

双方于20**年*月3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于20xx年**月**日生育一女儿**。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现有财产如下:1、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2、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及车库,现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3、位于上述二套房屋内的其他设施。4、**执有的湖南**有限公司20%的股权。

上述所列的所有财产均归**所有,其中上述第2项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双方一致同意产权人为**。

二、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财产范畴)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三、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自己所得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须征得配偶同意。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1000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超过1000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涉及到一方企业投资等的约定:企业投资权益的一方,因经营需要该企业融资借款时,若此投资权益形式为(①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份;③集体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中的股份;④个人公司;⑤某外资企业的出资),则该债务均为企业法人债务,与配偶无关;若该投资权益形式为(①合伙人企业的合 伙份额;②个体工商户;③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举债时一方应通知其配偶,否则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现有债务约定:现有债务情况如下:双方因购房由**经手所欠债务35万元,另外,本协议签定后欲由**经手再向他人所借债务25万元,此二项债务共计60万元,由**承担。

七、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八、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双方因为共同生活所需的开支,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因为共同的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子女因为非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九、对于女儿周**抚养费用的约定:双方对于**应当承担共同的抚养责任,以有利于**成长

的原则对子女进行抚养。**由**承担主要抚养义务,**每个 月承担**抚养费用1000元,从

20xx年起,按每年递增200元支付,直至**大学毕业为止。承担的方式为每年1月1日,3

月1日,6月1日,9月1 日支付,此款直接以现金支付

十、损害赔偿的约定:如一方由于婚外情主动提出离婚的(或不提出离婚),且无过错方有证据

证明婚外情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

神赔偿损害金10万元,支付方式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十一、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产代持协议书(样本)

代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基于甲方在国外不能顺利履行购买协议的关系,甲方拥有物业一处,位于: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代替办理购房手续。就该物业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该物业产权,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关于该物业相关事实的确认

1.1 该物业基本情况:

1.1.1 地址:

1.1.2 产权面积:平米;

1.1.3该物业现产权登记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产权原系甲方所有,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将该物业登记至乙方名下,房屋产权证编号为: ,土地证号为: 。

第二条 关于物业产权的约定

2.1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该物业仅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物业实际为甲方所有。

2.2 甲方享有的该物业全部产权,以乙方的名义代为持有。

第三条 关于该物业经营管理和处分的约定

3.1 甲方同意,以乙方名义负责该商铺的经营管理(包括: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等)。

3.2 乙方确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将该物业对外出租、出售。

第四条 关于该物业收益分配,税费及风险等的约定

4.1 该物业的租金等收益,由甲方所有。

4.2 因该物业使用或经营产生的房产税和营业税等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修缮费用、管理成本等需由房屋所有人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3 因该物业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及该物业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4.4 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出具一份书面委托书,全权委托甲方对该物业的管理、处分等一切事宜,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行使权利,并不得撤销该授权委托。

第五条 代持物业报酬

5.1 因乙方代持甲方物业,甲方同意付给乙方代办手续费一万元整。

第六条 其他事项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约时间、地点: 年 月 日 签于 :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地点:

年 月 签于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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