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股协议 (1)

工入股协议书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为了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部分员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协议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持股方式:

1、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

     ①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

     ②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

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条 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壹百伍十万         元(即为甲方公司总股份的100%),共分为   壹千    股,每股为  壹千伍佰  元。

第三条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出资购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占甲方公司总股份的      %。此部分乙方出资购股的股份,将按实际持股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书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甲方按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乙方签发股权证书,未给乙方签发股权证书的,本协议与股权证书具同等效力);

2、出资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3、奖励股权部分:甲方以激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给乙方公司股份共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该奖励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股比例享受分红;

4、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                   起计算(生效);

奖励股份部分自       年      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实际股权比例(占甲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和甲方给予的奖励股权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双方共同占有的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各自所占股权(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财产。

第五条 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法

1、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以后公司的利润留存,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税费、成本(材料、人工、制费)、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

2、分红日期:每年元月底前(一次性分红/年);

    3、分配方法:  每年1次,拿上年度净利润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进行分红;剩余的30%作为公司的发展积金,在乙方退股时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无条件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奖励股权的收回

1、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工作成绩,可以决定部分或全部收回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此为乙方职务调整或有重大过错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被收回奖励股权的持股员工自甲方做出收回决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该奖励股权部分的分红;

2、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甲方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即由公司全部收回,同时甲方必须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上一年度的相应的分红(劳动关系终止日当年的分红可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

注:劳动关系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第七条 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定日起3年内,如乙方正常辞职申请退股的,甲方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的分红;如因乙方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按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后,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出资购股的股份,但可不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红;

2、如因乙方泄漏公司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或做出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退股,甲方必须无条件购回乙方所出资持有的股份,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年存款利率的1.5倍一次性赔偿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间的利率损失;

4、自本协议签定日起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满3年后,不论乙方是否在职,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购回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除乙方书面申请退股外。

第八条 持股员工的永久持股权

1、乙方为甲方服务满年以上的,乙方有权终身享有按其出资购股所持有甲方股份比例分红的权利,该权利不因乙方劳动关系的终止而终止;未经乙方申请或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收回或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

2、乙方的永久持股权为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不包括甲方奖励的股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履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作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东,乙方有权且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利:
    (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2)参加公司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5)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购;内部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股东会需要对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乙方有权发表意见或建议,并有权按所占的股份比例进行表决。
    3、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约定的,如:拒不提供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股权收益情况、资产损益表、财务会计报告等,乙方均有权自行决定收回投资款或进行审计、调查等,而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根据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4、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持股或分红期间,以及在退股或离职后2年内,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在甲方经营区域内经营、投资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5、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后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公布上月的经营成果,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6、甲方保证公司的财务核算遵行现行《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决不损害乙方的合法利益,并向乙方公开核算结果;

7、自本协议签订日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盈利均与乙方无关。

8、乙方接受甲方转入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奖励股)款、股权分红等款项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户名:       

9、本协议中注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以下简称“联系方式”)均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协议一方为履行本协议,以该通讯地址向另一方发送或者投递的函件、通知等文件,一经发出就视为对方收悉(如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10、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等)及政府行为,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第十二条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签字):                                    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共同出资入股协议(1)

共同合伙出资入股协议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第一条 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共同出资入股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 0320,代码证:0728)______。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29.41175万元,占入股总股份 25 % 合伙人_ 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5.88235_万元,占入股总股份 5 %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2013___年__08__月__01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35.2941万元,占总股份 30.00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需求需增资,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时,各合伙人应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合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认缴资金,否则将实缴的资金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引入其他股东。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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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盈余分配: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以入为股公司利润分配为依据。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入股股份为依据,并承担相应的债务。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

务;④同意并遵守入股公司的股东协议书约定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一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同等条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人甲方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代表合伙人以股东名义在工商注册备案;②对合伙事业进行管理;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监督;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公司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商讨合伙事业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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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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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叁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公司存档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见 证 人:___________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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