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经济原因,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 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

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 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件身份证号码: 证件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二篇:房屋赠与合同1

婚前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男,汉族,职业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受赠人): ,女,汉族,职业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屋一套赠与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房产一套(以下简称“赠与房屋”)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所赠与的房屋。

第二条 所赠与房屋具体状况(见附件一)如下:

(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丘号为 ;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四)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 ;

第三条 所赠与房屋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赠与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对赠与房屋或其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保证积极地予以协助办理,但因办理过户而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其所赠与房屋及相关权益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保证在乙方对赠与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其不得对该房屋进行

抵押、转卖或出租等,但乙方同意的除外。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甲方自行解决,并依法补偿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不得撤销。

第七条 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确有必要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并按捺手印之日起成立,经公证

处公证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公证

处留存壹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壹

份。

甲方(捺手印): 乙方(捺手印):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一、赠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二、甲乙双方的身份复印件各一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