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范本及注意事项

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根据规定,抵押物是公民个人财产的,如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司章程规定,担保须有董事会决议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允许抵押:⒈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⒉建筑用地使用权;⒊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⒋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⒌交通运输工具;

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一般抵押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

规格: 单位: 数量:

帐面原值: 抵押现值: 折扣率: 抵押价值: 存放地点:

保险单:

原值:

净值:

保险号码:

起止时间

 

第二篇:关于使用劳动合同范本时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书范本使用说明

本劳动合同书范本仅供用人单位参考,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

1、 劳动合同书范本第一条: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劳动合同期与试用期是紧密相连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该条的规定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对于新聘员工,若用人单位认为该员工比较优秀,建议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便充分6个月的试用期对员工品行与能力进行考察。若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考核标准,也可在试用期间及时解除)。

2、 劳动合同范本第三条:

关于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约定最好不要约定得太具体明确。如仅可约定“管理”、“财务”、“后勤”等岗位,便于用人单位在同一部门内调整人员时应付劳动者提出系变更工作岗位的主张。

3、 劳动合同范本第七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

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里的 “其他工作时间和休息方法”指的就是特殊工时制。作为一项制度,特殊工时制包括许多种具体的工时制度,目前我国已实行的特殊工时制主要有:

(1) 缩短工时制:也称为缩短工作制。它是规定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

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或每周工作天数少于标准工作天数的

工作时间制度。适用这种制度的主要是从事特别艰苦、繁重、有毒

有害、过度紧张的劳动者以及在哺乳期的女员工。如我国法律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可在工作时间内有1小时哺乳时

间。);

(2) 综合计算工时制:也称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它是以标准工作时

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可以是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

时间基本相同。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

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 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

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标

准工时制、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作制,是

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直接确定职工劳

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

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

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企业

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 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

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4) 计件工时制:也称为计件工作制,是以工人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

品或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从某种意义上

说,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实行的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不定时工作制。根

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要求: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的规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

标准。

目前大多数企业均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工作制度。即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的工时制度。但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员工不同岗位工作时间的需要,在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可以采用上述特殊工时制。

4、 劳动合同书范本第十一条:

(1)用人单位在填写该条第一项“月工资为 元”时,可在此处仅填写基本工资的金额。而奖金及各种津补贴则采用通讯费、交通费、误餐费等项目用现金发放或要求员工用相应票据来报销上述费用的办法予以处理。从而达到降低缴纳社会保险和可能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基数的目的。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可以选择适用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待遇。

5、 劳动合同范本第十五条:

婚、丧假: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渝劳社办发[2000]24号 20xx年9月18日发布执行)“企业职工如何执行婚丧假的规定”,建议用人单位参照该规定执行。

(1) 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5天的婚假(不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5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职工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奖金是否发给,由单位自定。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4)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产假:按《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3)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探亲假: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职工探亲假期建议用人单位参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1)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

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病 假:建议用人单位参照《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渝府发

[2000]47号)及重庆市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渝劳办发[2000]233号)的规定执行。

年休假:建议用人单位参照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 劳动合同书范本第三十五条:

建议用人单位参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 劳动合同书范本第四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慎用此条款,且竞业限制的对象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8、劳动合同书范本第四十七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A、用人单位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B、劳动者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C、用人单位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D、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9、特别说明: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的规定,用人单位在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前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不作计算,因此,用人单位对于需继续聘用的优秀员工应尽可能在20xx年1月1日前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有效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续订的,则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限制。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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