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挂靠公司合同

合同编号:

挂靠合同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基于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决定将授权于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合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挂靠经营项目

乙方以甲方名义与 公司签订《 合同》,该合同涉及项目 。

第二条 挂靠经营方式

1、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独自组建经营团队并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就乙方经营项目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台账;

3、乙方以甲方名义经营项目设立一个单独的银行账户,甲方对该项目经营中所有资金往来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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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对经营项目拥有所有的决策权;

5、乙方向甲方交纳挂靠经营管理费;

6、乙方经营项目在经营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应纳税费)、人事纠纷、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等,概由乙方享有与承担;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诉、行政处罚,乙方应承担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律师费、诉讼费。

第三条 挂靠经营期限

经双方商定,本次挂靠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挂靠期满,如乙方在挂靠期内以甲方名义订立的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乙方应另行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挂靠经营管理费用

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挂靠经营管理费,无论乙方盈亏与否,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人民币 元。但是,起始和结束月度不足一个月的,则当月的管理费按当月管理费金额除以当月天数再乘以实际应纳管理费天数计算交纳。

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纳上一月度的管理费。挂靠经营期限最后一月的管理费在甲乙双方办理了挂靠经营项目结算后10日内由乙方支付甲方。

第六条 甲方与乙方经营团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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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项下挂靠经营项目的经营团队由乙方自行组建,乙方以甲方名义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保险福利等由乙方支付。

乙方聘用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伤亡时,由乙方依法给予劳动者补偿及赔偿。

如果乙方经营团队人员因与甲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与甲方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最后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财务会计

甲方就乙方挂靠经营项目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台账,在该台账中,乙方应支出的费用为:1、支付《 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费用;2、乙方聘用人员工资(包括奖金、加班费)、保险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有用人单位交纳的保险);3、乙方经营中产生的差旅费;4、乙方经营中应交纳的营业税和(或)抵扣后(如有)的增值税;5、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支付给甲方的挂靠经营管理费;6、依法应给予其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伤亡时的补偿金及赔偿金。

本条上述乙方应支出的费用经乙方书面申报确认后可列入财务会计账目。

除本条上述乙方应支出的费用外,甲方应将结算后的剩余部分全部给付给乙方。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之挂靠经营管理费; - 3 -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经营,但不得参与和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3、甲方协助乙方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乙方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

4、乙方在以甲方名义挂靠经营时,因经营行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纠纷的,甲方应当给予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诉讼、仲裁等文书上盖章)解决,但因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所需印章、#5@p及资料等;

2、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挂靠经营管理费;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纪守法,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因乙方经营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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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2、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时间:

- 5 - 乙方: 时间:

 

第二篇:公司挂靠合同

公司挂靠合同

甲方(管理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挂靠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建筑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 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

揽。

二. 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

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三. 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

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

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

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它质安事故或预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

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需追求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 甲方向乙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

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需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

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

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

五. 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

的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资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资安隐患的,甲方有权

责令停工整顿。对不服从管理多次违规不改的视为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甲方有权无

条件更换施工队伍,乙方不得有异议。

六. 乙方挂靠期间,对所属施工对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和管理条例,严格规定

用工,依法办理所聘人员各种手续,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特殊工程要持上岗证,要将

所聘员工的有效证件及资料复印件报送甲方备查。交工资料要交给甲方工程部备案。

七. 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乙方挂靠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

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机、电焊工、架子工等特

种工,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 挂靠期间暂定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挂

靠期满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项目未完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收取5%工程管理费。挂靠前

乙方原有的在建工程或停工缓建或其它工程结算余款仍按原收费标准交缴工程管理费。

九. 挂靠管理费为每年 元。

十. 交费办法:每年两次缴交挂靠管理费,当年 月 日至次年 月 日为一年,当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第一年 %的挂靠费,以后每年挂靠费按此办法缴交,逾

期缴交视为乙方违约,按拖欠款和拖欠时间每日计罚 %滞纳金。

十一. 本挂靠协议生效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 元保证金,如挂靠期间发生任何违

法违规或违反本挂靠协议的行为,或发现乙方有其它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企

业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时,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罚没上述风险

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挂靠期间乙方无违约行为,将风险保证金还乙方。风险保

证金不计利息。

十二. 挂靠期间乙方按工程进度收取的建设方的工程进度款必须转入甲方账户,待扣除税

金后其余工程款转给乙方。其它工程备料款或建设方不按工程进度政府的工程款,甲方为避免乙方将工程款挪作他用,乙方同意甲方在保证工程正常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分期支付。

十三、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乙方交齐保证金后生效。挂靠期满,双方债权账务结清以及乙 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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