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样本)

 

             学校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2、交货安装时间和交货地点

2.1交货安装时间: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交货。

2.2交货地点: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及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

4、付款方式

4.1货款由莆田市涵江区        学校支付。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学校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一年后产品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余款5%一次性付清。乙方要求付款时应提交:(1)发票原件(采购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2)采购合同正本一份;(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及中标文件要求。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乙方负责器材的拼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的指导。

7、验收

(1)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3)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五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8、质量保证:

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 包括故障原因、 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 )报甲方备案,若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品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无能力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逾期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物款总额0.3%的违约金(逾期的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按无能力交货处理)。

10.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10.3、乙方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需在    个工作日(特殊设备另行约定,最长不超过    日)内组织验收,超过约定时限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验收合格。

1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2、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2.1、向莆田市涵江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他约定

13.1本采购项目的过程性材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3.3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附:合同货物清单

 

第二篇:政府采购合同样式

政府采购合同(样式)政府采购中心鉴章

合同编号:ZJZC(20 ) 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Y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Y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中政采中标〈20××〉××号),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政府采购合同样式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如需要)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或竣工前均由乙方保管)。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货物合法来源证明,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如中标后(投标有效期满)签订合同确遇产品停产或升级换代(提供厂家证明),经甲乙双方协商并报告采购及监管机构,所提供的替代品品质必须不低于原投标产品的指标。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如确需要)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川财采(2009)30号文件要求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甲方签署验收结算书。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所投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能正常使用,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款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

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

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

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

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

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

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

期交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

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

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合同附件: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协商订立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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