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分配协议

房屋产权分配协议

现有位于XXXXX土木结构居民住宅(XXXX)1套,建筑面积93㎡,产权所有人XX,身份证号6XXXXXXXXXX,私房产权证:X房字XXXX第XX0360号,登记号:X-X-XX-1XX,发证时间:199X年XX月XX日。

现因该房屋产权所有人已故,其配偶XXX(身份证号 :65XXXXXXXXXX)年事较高,二人膝下共有五个子女,均已成家:大女儿XX,大女婿XXX;二女儿XXX,二女婿XXX;大儿子XXX,大儿媳XXX;二儿子XXX(已故),二儿媳XXX;三儿子XXX,三儿媳XXX。未防止日后因该房屋产生纠纷,在母亲XXX主持下于201X年XX月XX日召开了家庭会议,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此房屋产权及其权益分配方案如下:苗玉兰占50%权益,XX(已故)50%权益归其配偶XXX和5个子女(XX、XXX、XXX、XXX、XXX)等份继承。

此协议一式十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任何人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母 亲(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大女儿(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大女婿(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二女儿(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二女婿(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大儿子(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大儿媳(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二儿媳(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三儿子(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三儿媳(签名捺印):年 月日

 

第二篇:房产分割协议

房产分割协议

订立协议人:

XXX,男,汉族,19xx年2月22日生,住XXX县XXX镇XXX

委会XXX124号,身份证号码:XXX

XXX,女,汉族,19xx年12月13日生,住XXX县XXX镇XXX

村XXX124号,身份证号:XXX(以上两人为夫妻关系,以下简称甲方)

XXX,男,汉族,19xx年6月10日生,住XXX县XXX镇XXX

村XXX124号,身份证号:XXX(以下简称乙方)

周恒,男,汉族,19xx年1月25日生,住XXX县XXX镇XXX

村XXX124号,身份证号:XXX(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使老有所养,甲、乙、丙三

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以资各方共同严格遵守履行。

一、当事人的称谓及关系

甲方与乙、丙方实属父母子女关系。

二、分割房产的基本状况

房产座落于XXX县XXX镇XXX村XXX124号,房屋结构分别

为土木和砖混结构各一所。土木结构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9.4m2,,房产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XX集用(土)字第CC号,地号为C—02012-0CCC,四至为:东至本户外墙皮邻通道,西至本户外墙皮邻农田,南至本宗地与李富共用墙,北至本户外墙皮邻通道;砖混结构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0m2,,房产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C集用(土)字第CC41号,地号为B—02012-CC,四至为:东至本户外墙皮邻通道,西至本户外墙皮邻通道,南至本宗地外墙皮邻XX,北至本户外墙皮邻XX。 1

三、房产分割

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XX县XX镇XX村委会XX的房地产(土木结构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9.4m2,,房产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X集用(土)字第02XX5号,地号为B—XX12-0114)分配给XX(乙方)。将座落于X江县XX镇万X村委会X营的房地产(砖混结构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0m2,,房产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澄集用(土)字第X1号,地号为B—02012-074)分配给XX(丙方)。

2、甲方分别随乙方和丙方居住,乙方和丙方需无条件提供给甲方居住所需房屋,并视情况进行装修和改造。

3、若遇房屋拆迁或出售等情况,现分配给乙方、丙方的房屋所得收益,由甲方分别与乙方、丙方共同分配。

四、其它

1、房产分给乙、丙方后,乙、丙方应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所需交纳的费用,由乙、丙方各自承担。

2、当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分割的情况时,分割的房产应返还甲方。

五、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捺印生效后,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XX镇国土管理所存档一份,见证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签订时间:20X年X月X日

协议签订地点:XX县XX镇法律服务所

见 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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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九见字第2号

申请人:

武灿云,男,汉族,19xx年2月22日生,住澄江县龙街镇万海村委会许士营124号,身份证号码:53xxxxxxxxxxxx

李琼英,女,汉族,19xx年12月13日生,住澄江县龙街镇万海村许士营124号,身份证号:53xxxxxxxxxxxx(以上两人为夫妻关系,以下简称甲方)

武正,男,汉族,19xx年6月10日生,住澄江县龙街镇万海村委会许士营124号,身份证号码:53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周恒,男,汉族,19xx年1月25日生,住澄江县龙街镇万海村委会许士营124号,身份证号码:53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丙方)

见证事项:《房产分割协议》

甲、乙、丙三方于20xx年1月4日向澄江县九村镇法律服务所申请办理前面的《房产分割协议》见证。

经查: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房产分割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三方当事人签订的《房产分割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具体、明确,合同项下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依据上述事实,住澄江县龙街镇万海村委会许士营124号的武灿云、李琼英、武正、周恒于二0一0年一月四日在澄江县九 3

镇法律服务所签订了前面的《房产分割协议》,三方当事人和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捺印属实。

该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见证生效。

澄江县九村镇法律服务所

见证人:

二0一0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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