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工作的依据: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部213#文;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3-2006;

(四)、《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六)、《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

(九)、《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十)、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383-200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十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建施(2005)844号;

(十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十三)、北京市地方标准DBJ01-41-2002《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十四)、北京华厦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施工安全控制的原则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落实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防护。

三、监理工作的程序:

(一)、审核施工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承包单位应在开工之前,制定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

(二)、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三)、审查承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1、承包单位应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工程动工报审表》的附件,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

(1)、承包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年检记录;

(2)、承包单位的施工许可范围、年检记录;

(3)、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2、核查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的签订情况。

(四)、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1)、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完善;

(3)、是否编制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5)、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是否制定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冬期、雨期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9)、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它内容。

2、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承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承包单位技术部门审核,由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3)、专家论证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已落实。

(五)、承包单位应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作为《工程动工报审表》的附件,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有效;

2、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六)、审查承包单位填报的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费用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并核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预付费用。

(七)、核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八)、核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部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第4.7节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动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

(九)、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2、现场负责人在会议上宣布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

3、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准备情况。

(十)、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中心内容为贯彻项目施工安全监理方案;

2、参加人员:

(1)、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3)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安全监理人员。

3、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1)、明确使用的国家及北京市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介绍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和内容;

(4)、介绍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4、项目监理部应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

1、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

2、承包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承包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承包单位应在向项目监理部报审前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将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

(十二)、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核查程序:

1、承包单位应在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验收复核表》进行检验;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程序进行核查;

(1)、符合要求且相关验收资料齐全、有效的,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签署核查意见;

(2)、验收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签署核查意见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组织验收;

(3)、验收资料不齐全的,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承包单位补齐相关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在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签署同意投入使用的核查意见后,在《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验收复核表》上签认。

4、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

5、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预付款支付申请,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

6、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期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7、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依据合同约定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进行审查,对措施不落实的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整改;对已经落实的项目进行核准,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

8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报建设单位。

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报审和支付程序框图如下:

 

(十三)、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1、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承包单位应及时控制并保护好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并防止事态发展,及时报告承包单位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会同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3、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当现场发生了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向监理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制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由有关主管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整改,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办理工程复工手续,并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核查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四、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

1、检查施工单位总、分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4、检查承包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资格;

6、检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7、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核查承包单位对进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查验手续。

(三)、检查施工现场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验收手续。

(四)、检查承包单位安全自检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五)、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

(六)检查承包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的落实情况,审查并签认承包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

(七)、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参加轻、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

五、监理的工作方法:

(一)、日常巡视和安全检查
1、日常巡视:

(1)、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

(2)、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每日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单位发出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专项安全检查:

(1)、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项目监理部组织或参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专项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二)、监理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

1、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中,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项目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2、安全专题会议:

(1)、必要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有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3)、会议纪要应及时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三)、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个层次。

1、口头指令

安全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予以指出,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汇报,在监理工程师日记中记录。

2、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理人员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

在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或施工单位对《工作联系单》所提问题未按时 整改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必要时《监理通知》可抄报建设单位。

4、工程暂停令

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四)、监理报告

1、月报告

每月底,项目监理部应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2、专题报告

(1)、停工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2)、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当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3)、安全专题报告

在安全监理工作过程中,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的,可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专题报告。

(3)设工程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报告

当建设工程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逐级上报。

六、安全控制的重点:

(一)、基坑边坡维护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

(三)、大钢模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外电防护及接地、接零、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五)、配电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现场照明的安全技术措施;

(七)、脚手架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使用塔吊的安全技术措施;

(九、使用物料提升机的安全技术措施;

(十)、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十二)、卫生防疫措施。

七、安全监理资料:

(一)、 建设单位技术、经济保证措施

1、 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资料

2、建设工程合同中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及所需费用资料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书

2、监理人员责任考核

(三)、 工程安全开工条件

1、 工程项目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记录表

2、 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机构及安全生产负责人登记表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3、 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名单及上岗证

(1)、测量工

(2)、电焊工

(3)、架工

(4)、防水工

(5)、三机工

(6)、起重工

(7)、信号指挥

(8)、司索

(9)、电工

(10)、爆破

(11)、机动车司机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

5、项目安全生产评价

6、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记录清单

(四)、 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专项施工安全方案

(1)、模板

(2)、施工用电

(3)、深基坑施工

(4)、幕墙

(5)、起重机械

(6)、四新技术

(7)、超深人工挖孔桩及降水

(8)、超高支撑模板

(9)、外脚手架安装与拆除

(10)、网架结构

(11)、大跨度钢结构

(12)、特殊结构

2、施工企业对该项目工程的应急救援预案

3、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4、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

5、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教育登记表

(五)、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制度

2、安全监理检查记录

(1)、通知及回复

(2)、监理单位旬检记录

3、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记录

(1)、潜在重大危险因素单元安全检查记录

(2)、安全员日记

(3)、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周检记录

(4)、施工企业月检记录

(六)、施工企业对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安全管理

1、安装前材料报监督部门备案

(1)、塔吊

(2)、电梯

(3)、井架

(4)、整体提升脚手架

(5)、自爬式模板

(6)、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7)、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塔吊整机检测年检资料

(8)、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电梯整机检测年检资料

2、施工企业安全验收记录及检查记录

(1)、洞口与临边防护设施

(2)、密目式安全网挂设

(3)、临时用电

(4)、文明施工

(5)、模板

(6)、打桩机械

(7)、搅拌机

(8)、电焊机

(9)、钢筋机械安装

(10)、平刨

(11)、圆盘锯

(12)、绝缘电阻测试

(13)、接地电阻测试

(14)、漏电保护器测试

3、现场动火申请审批表

(七)、安全关键环节验收管理(开始前完成)

1、基础施工安全条件验收记录表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验收记录表

3、附着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验收记录表

4、竹脚手架安全验收记录表

5、塔式起重机安全验收记录表

6、施工电梯安全验收记录表

7、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安全验收记录表

8、装修施工安全验收记录表

9、外脚手架拆除安全验收记录表

10、大型机械拆除安全验收记录表

11、工程竣工预验收安全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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