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清理工程施工合同

土石方清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与承包方式

一、工程名称: 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含地形图、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平面图、土石方平场图)、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件资料为准。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有权视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四、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内的清表,包括林木砍伐、树兜挖除及灌木、杂草、农作物、垃圾清理等内容,所有清表垃圾均需外运弃置。

2、场内土石方平衡:①挖方区土石方的挖、装、运、平整、修边坡及基底(平台按设计要求标高或缓坡要求完成),含土石方中障碍物清除。②将挖方区可作填料用的土石方推、运、卸至填方区,并按填土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分层压实至设计要求标高,压实系数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边坡及缓坡造型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

3、基坑/地下室土石方开挖、装运、回填。

4、石方爆破或机械处理。

5、淤泥、流沙的开挖、清运。

6、多余土石方外运。

7、外购土、砖渣回填、推平、碾压。

8、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

9、零星土石方工程(如甲方要求乙方配合完成的人工湖、道路、园林场地平整等)。

10、为可能需要配合的零星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台班。

11、桩间土方、石方、淤泥、流沙的开挖、处理。

12、 。

五、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协调各类外部关系、包验收合格、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利润、管理费、规费、检测费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2、如本工程需采用爆破,则由乙方负责办理爆破许可证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如本工程需办理外运弃置或外购土石方等手续的,则由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 工期要求:

一、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进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乙方需在总工期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并完成所有设备离场工作。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在内。

三、节点工期: 。

四、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需无条件的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五、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条 施工技术要求

一、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二、施工技术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二、施工质量验收按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执行。

三、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 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 。

二、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暂定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详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所包含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各种材料损耗、机械进退场费、定位测量放线、管线处理费、土石方的挖装运及回填压实、石方及孤石等的爆破(不分爆破方式,包含办理爆破手续费用)、垃圾及植被等的开挖及清运、土石方中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土石方清运、土石方场内二次运输费、场内堆放压实费、渣土排放增加费、淤泥流沙开挖清运处理费、施工场地降水排水费用(含技术处理费,基坑土石方开挖的降水排水费除外)、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含洗车水、电费用)、各种施工风险、技术措施费(含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抑尘降噪费、临时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协调各类外部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费用、一切不可预见费、税金、利润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且甲方要求乙方机械不能退场,造成乙方机械(挖土机、推土机、炮机、压路机)连续停滞的,连续停滞7天以内的,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补偿;连续停滞超过7天的,自第8天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机械停滞费,机械停滞费按附件三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人工费)不再计取。

六、因不可抗力原因等非甲方原因导致机械无法全面开工,造成乙方机械停滞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赔偿要求。

第六条 工程量计算

一、计量依据:本工程开挖前的原始地形图以甲方、乙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各施工区段完工后以甲方、乙方、场地接受方三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

二、原始测量数据要求:

①土石方挖填后完成面必测,实际挖填范围线、边坡线、坡度拐点、其它的轮廓点必测。②测量点要求布点均匀,根据现场地势起伏变化,选择布点间距为 10 m× 10 m布置方格网,基坑开挖布点间距不大于5m×5m。③土石方完成测量时,场地接收单位已进场的,竣工完成面测量须由甲方组织甲方、乙方、场地接收单位共同参加。

三、计量方式:①挖方方量:按开挖前的原始标高减去开挖后的标高计算方量,不计填方方量。不论土石方类别、干湿度、土方与石方的比例、土石方与其他材质(垃圾)的比例,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塌方及超挖、超填部分均不计方量及费用。②场外购土回填方量:以回填、碾压后的方量计算。③外运弃置方量:以挖方量减回填量计。

四、乙方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机械作业,不得超挖、超填。否则,超挖、超填部分不计工程量,且乙方须负责甲方要求整改,费用自理。

五、甲方指定的本工程内的零星机械台班和其它临时性工作,能按方量计算工程量的按方量乘以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费用,不能以方量计算的,以实际发生的签证确认,单价按《零星土石方机械台班租赁单价表》执行。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一、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缴纳 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乙方未及时缴纳的,甲方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每月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施工合格工程量金额的80%。乙方每月10日前申报上个月的进度,《工程进度款申请表》经现场核实确认后,甲方在七天内完成进度款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审定、确认进度款金额,在收到乙方等额、合格有效的#5@p后五天内支付。

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齐全相关结算资料后,甲方在30天内回复审核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余款在结算完成后叁个月内付清。

四、施工用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甲方、总承包单位、乙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甲方代缴后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乙方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第八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 (电话: )为现场管理代表,代表甲方处理日常管理事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2、及时确认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及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含地下管网位置)。

4、负责坐标点设置及提供水平控制点。

5、提供本工程所需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电话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与相关资料的签字确认,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如甲方指令更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等及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的,乙方必须服从并在24小时内执行。

2、乙方负责施工区内的测量、定位、放线工作,并报甲方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机械人力进场计划、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审核,并根据甲方合理的审核意见予以修改、完善。甲方核准后,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4、本工程如需爆破的,乙方应遵守爆破的有关政府规定及甲方要求,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爆破相关手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防止因爆破对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第三人的损害或影响,并承担因该类损害或影响的处理及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5、乙方需遵守现场工地管理条例、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调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必须保证现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项目经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乙方现场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二、乙方须严格按照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否则每违反一条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需按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三、严禁乙方将清表垃圾、施工垃圾等用于场内回填,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四、其他条款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乙方须在场地出口处设置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洗车,以保证车辆及工地出入口的清洁,同时需负责场地内外的路面清洁卫生,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乙方办公、住宿等临时设施搭建,由乙方在红线外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负责协调村民等各类外部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已充分考虑将来的各种可能影响施工成本的因素,包括人、材、料、机械成本上涨、周边村民关系维护等,合同履行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调增综合单价。

五、乙方须在项目红线范围外自行选择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地表植被、垃圾及余土的弃置场地,并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因素导致的弃置场地变更,要求调增综合单价。

六、乙方在动力设备、地下管线、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七、因乙方原因(包括未按图修坡、开挖违反施工规范、未按填土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回填压实等原因)导致乙方施工期间的塌方或交付甲方进行下一工序后的塌方、下沉、开裂等,其处理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机械、人身安全保卫问题、发生的质量与安全事故(人、机械)、交通违章违规的处罚、路面污染的处罚、证照不齐导致的处罚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九、乙方自甲方指定施工用水接驳点接取施工用水,施工用水设施费用(包括抽水设备、用水管道、临时储水池等工程用水所需的全部设施)及水费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自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源接驳处自行接驳电源,提供、安装一切临时电杆、桥架、线缆(不论架空或埋地)、配电装置、电表、附件等临时用电设施并承担工程费用,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拆除。

十一、本工程如需场外购土(种植土)回填的,所购买土方的质量及类型须符合外购土(种植土)技术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运至场内回填。

十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工期要求及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施工设备,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2011版)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2011版)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并且乙方承诺,任何时候不会根据法律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出抗辩。

十四、 。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1:《本合同附件2:《零星土石方机械台班租赁单价表》

本合同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经 办 人:

签约代表人:

联 系 电话:

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表》 乙 方: 经 办 人: 签约代表人: 联系 电 话:

 

第二篇:D级净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 包 方:承 包 方: 工 合 同 D级洁净区净化车间施工 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跃路5号 商丘市龙兴制药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净化工程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商丘市龙兴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传兴 住所地址: 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跃路5号 联系电话 136xxxxxxxx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组织施工甲方的GMP车间净化工程(以下简称

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选择组织施工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材料

(2)乙方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材料

5、工期限天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最后优惠决算造价(不含税一口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元整,分项详见工程建设目录。

第二条 净化工程承包范围及施工图纸要求

1、空调风机安装及调试。

2、净化区内彩钢板隔断及吊顶。

3、送风、回风、排风管道、调节阀等配件制作保温安装。

2

4、净化灯照明系统的安装、调试。

5、饮用水、纯化水、压缩空气等工艺。

6、更鞋柜制作安装。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全部腾空施工现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大型生产设备现场就位。对生产设备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水、电等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指派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3、负责保护好原有的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

4、如果应需要拆改原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5、协调有关部门作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的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为甲方提供竣工图纸、作好说明并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项目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参加竣工验收。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不受损坏。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有义务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工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应紧密配合甲方施工代表,不得刁难和回避甲方代表。

8、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制度,如有违反,乙方负全责。

9、施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如有违反导致发生工伤事故,乙方负全责。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经双方规定共同期为 天,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应做到:

3

1、甲方要求以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并支付甲方的经济损失。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以累计计算),工期顺延。

5、增加施工项目或增加已报项目的工作量,工期相应顺延,并增加相应发生的工程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的验收及测试约定

1、该净化工程必须按20xx年修订版GMP所要求的技术要求承建,净化测试应由河南省医药工业检测中心进行现场检测且检测达标,测试费由甲方负责。

2、如检测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的完善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材料、复验所需费用。

3、由于乙方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测试合格即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

5、未经验收,甲方将本工程投入使用则视为甲方对全部施工项目验收合格并予以接受,乙方在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负责维修义务。

第七条 关于工程款付款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将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2、当工程量完成60%时,即洁净区围护结束时,甲方将付工程进度款共计人民币 。

3、当工程量完成80%时,即洁净区吊顶结束时,甲方将付工程进度款共计人民币 。

4、具备全部工程竣工条件时,即风管吊装结束时,甲方将付工程进度款共计人民币 。

5、全部工程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及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后,甲方将付工程进度款共计人民币 。

6、工程余款人民币 4

一次性无息支付施工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启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合同价的全部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工程总额的千万分之三。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并应承担甲方相对应的损失,工期不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一。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商丘促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商丘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约定

如甲方增加施工内容,以甲方下达施工任务为准按预算报价清单单项价格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可增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合同上述条款有矛盾时,以补充条款为准。

4、附件与本合同上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附件

附件一:施工图

5

附件二:工程建设目录表

附件三:合同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盖章):商丘市龙兴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跃路5号 单位地址: 电话;0370-2231278

传真;0370-2292998

年 月 日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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