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租赁合同(范本)

租赁合同书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租赁合同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租赁物业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 月 第 1 页 共 12 页 日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地 址:

法 人 代 表: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法 人 代 表:

前 言

鉴于甲方是位于 的业主,将上述物业租赁给乙方用于商业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订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定义

1、 租赁的具体范围

(1) 房产:该房屋位于其中:一楼为 平方米,二楼为 平方米,三楼为 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途(见附件4-1);

(2) 广告位:包括上述房产顶部及相应外墙广告位(见附件4-2);

(3) 停车位:(位置详见附件4-3);

(4) 收货区及出入通道:(位置详见附件4-4);

(5) 附属广场:(位置详见附件4-5)

租赁房屋租赁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平面图范围(附件4-1)内房地局实测建筑面积报告的相应数据为准(面积认定详见附件4-6)

2、 配套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乙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电力增容、动力、照明、配电)、消防安全设施、通讯设施、冷暖气空调设施、货梯自动扶

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排烟等)等由乙方确认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甲方提供配套的设备、设施,一并为租赁物业范围给乙方使用,并在双方移交物业时进行确认。详见配套设施、设备清单(附件5-2)。

3、 配套工程及改建工程

甲方在租赁物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乙方提供的施工改造方案图和增补设备、设施要求继续施工完成,并达到乙方可以正常使用的标准(详见附件5-1)。

第二条 期限定义

1、 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租赁期届满止,如有续租,至续租期届满止。

2、 租赁期

租赁期共 年,即自 2007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免租期及租金计付起始日

免租期:(从乙方商场开业计起)为6个月。

租金计付起始日:免租期满次日。

4、 物业交付日期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按附件5-1要求完工的物业交付乙方,由乙方对该物业进行装修。

5、 租赁期限顺延

(1) 甲方如逾期不能交付物业,本条规定的租期、免租期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2万元人民币;如逾期时间超过 个月,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

(2) 甲方应取得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商场设立经营需要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或允许开业审批件)等相关证件,以及双方对物业进行工程改造所涉及有关部门审批或取得相关许可证等批件。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上述审批证件而致使乙方不能办理营业执照或其它原因影响乙方不能正常开业,则乙方可选择顺延起租时间及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时间约定,并按甲方每逾期一天补偿乙方经济损失?2万元人民币;如逾期时间超过 个月,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

1、 房屋基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租金按租赁期每三年递增百分之二计算,租金从 年 月 日起计付。

2、 具体每年度、分月租金总额计算的确定,待租赁物业完工后,依上述“1、租金及增幅”按实际完工物业面积进行计算各年度总租金,再形成“年度租金分配表(附件6)”。

3、 甲、乙双方租金缴、收金额均以“年度租金分配表(见附件6)”为准。如有第二条期限定义的顺延情况,计缴租金和递增租金的计算及缴付时间相应顺延。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从起租日起每月月首前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凭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租赁#5@p向甲方缴纳租金。

第五条 定金

为确保物业在租赁期间不受非正常损害,乙方需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定金。此定金在乙方向甲方第一次交付租金起可视同租金进行冲抵(定金不计利息)。如遇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付物业或交付的物业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乙方无法进行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法律规定返还定金。

第六条 权证

1、甲方特此声明其为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该租赁房屋为商业用途,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权证和有关许可证。同时以书面方式,说明物业产权状况,并加盖物业所有权人印鉴。

2、甲方声明及保证持有在本合同期内有效的建筑物所有权证明。如发生产权方面的纠纷,因而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按合同第十七条违约责任向乙方予以赔偿。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复印件或原件:

a)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见附件1-1)

b) 建筑物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见附件2-1、附件2-2)

c) 房屋租赁许可证、涉及租赁房屋的其他必须经有关政府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文件(见附件3-1、附件3-2)

d) 物业抵押债权人同意出租的文件(见附件3-3)

e)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许可证复印件、消防验收证书复印件(见附件5-3、附件5-4)

f) 建筑项目立项批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见附件9-1、9-2、9-3、9-4)

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见附件1-2)

5、如甲方的房屋产权证和租赁许可证在房屋验收时不能及时办理,但必须在 年 月内办理好,并交乙方备档。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第七条 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维修,甲方在接到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后应立即维修;甲方未及时实施上述行为的,乙方有权自行联系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设施、设备老化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及时更换,更换之新设施、设备应不低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技术标准;甲方未及时更换的,乙方可以自行更换,费用可直接冲抵租金。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甲方租赁物业给乙方作商业用房,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物业符合和具备乙方开办商场的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5-1。上述基本条件在约定交付物业使用时必须同时具备(以附件5-1为准)。

3、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当地营业执照,并配合协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

4、甲方有权按合同条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5、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其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租赁登记管理费,以

及增加建筑面积需补交的地价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收取涉及房产的相关费用,规定由房产所有者缴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移交给乙方,双方当场验收清点后签字确认,物业移交前如设备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资修复。如不采用的设备,甲方负责及时清理。

7、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工程竣工和消防验收合格批文的复印件(或允许开业的批文)给乙方备案(见附件5-3、5-4)。 如上述证件及批文在开业前不能及时办理,在确保乙方开业后能正常营业的前提下, 甲方可以于 年月内将上述正式证件的复印件交给乙方。

8、甲方须保证该出租物业的用水、用电、燃气、冷暖气、排水,各项使用标准须满足附件5-1确定的要求。

9、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正常使用独立的煤气接驳口及独立的水、电表装置,负责按乙方要求提供有线电视接驳点;负责在竖井分线箱内预留乙方各楼层所需的电话数量等均按附件5-1要求办理。

10、在租赁期内,甲方免费提供乙方使用地面及地下室停车场(见附件4-3)。

11、甲方应于5-1完工的内容移交给乙方,由乙方继续进行二次装修的施工,并在甲方移交物业规定时间前,同意乙方提前进行交叉施工。甲方移交的物业必须按附件5-1内容的范围及要求安装完毕和调试、验收完毕。

14、甲方保证乙方的经营活动在租期内按照乙方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受物业管理的限制和影响。乙方有权在每天24小时使用收货区进行工作。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章纳税,按双方商定的场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并负责其经营活动中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种税费。

2、有关证照申领后,乙方必须将各种证照的复印件交壹份给甲方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监督。

3、乙方按照当地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发生劳资纠纷而造

成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合理科学地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乙方不支付此期间的租金。本合同特别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不可抗力及维修责任

1、在房屋租赁期内,房屋及设备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产、设施损坏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缮、更换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业或不能正常营业,甲方不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间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2、商场开业后,属于原大楼主体结构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无偿维修;若引起乙方财产损坏,甲方负责其损坏财产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维修。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任何部分被损坏之后7天内甲方不进行重建复原工程,乙方有权进行以下行为:

a、乙方可进行所有必须的重建复原工程,而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费及开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复原工程在发生损失之后30天仍未动工,乙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第十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转租

在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响租赁物业的使用功能及正常经营情况下,乙方可将租赁物业对外出租。甲方并同意乙方有权与其他公司成立合资、合作或联营公司成为本合同和有关文件的承租人,其权利义务由新承接经营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抵押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保证如实提供场地和建筑物有无任何的抵押情况,并未

被任何执法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实,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具体内容,并向抵押权人或相关执法部门取得认可租赁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权抵押予其他人,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为而受影响和改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优先权

在此租期内或任何延期内,如甲方欲出售乙方已租赁的物业其任何部分,在出售前60天内应给乙方书面通知,通知包括购买人的姓名、地址、出售及竞买价格和其他条件。乙方将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场地或建筑物及连同属于场地或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如乙方决定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甲方可将该物业场地或建筑物或其任何部分出售给任何的第三人,但应告知该第三人甲方已将场地出租给乙方的事实,并在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该第三人应认可和接受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的约定并继续履行本合同,该第三人应继受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原甲方的所有的权利与义务,保证乙方的使用权利和承租期。如甲方及买楼方不能保证乙方承租期内的经营权利,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本出租房屋应于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并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出租房屋的优先承租权。

第十四条 退场

如乙方商场持续亏损,导致乙方出现确实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乙方可选择进行退场。并在交清应付租金后,另向甲方支付2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

第十五条 竞业禁止

除非已经取得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在此租赁期或任何延期内,不论有否收取报酬,不应在建筑物内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乙方经营相同范围内的商业经营,以及出租给其他生活超市,提供与乙方实际上类似的经营,或在其他方面与乙方相竞争,不论是否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否则视为违约,按本合同第十七条执行。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

在租赁期内,甲方直接或选择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租赁物业进行管理,物业管理费已包含在租金当中,乙方无须另行交纳。如乙方提出由甲方进行特别服务管理的,双方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见附件8)。如甲方不履行物业管理合同范围的物业管理职责或乙方不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都属违约,按本合同第十七条执行。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规定或造成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即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及致使对方受到的具体损失。

3、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支付场地租金,时间超过20天,经甲方催讨,自第十一天起,每延迟一天按拖欠的总金额的0.2‰每天向甲方缴交滞纳金。(20天允许期为考虑假日或人为疏失)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本合同任一附件,视为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5、如因甲方与其它单位的纠纷致使乙方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专递或通过传真传送。如邮局传递或专人传递,则于送达时视为正式送交。如以传真发送,则以传真确实收到该通知为准。更改地址、执照内容等重要文件要在七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详细通讯地址见附件

7)。

第十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传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双方在具体接触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关于经营、决策等方面的非公开的内容。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的约定

1、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指物业,甲方应遵循优先权原则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给乙方,甲、乙双方重新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2、如双方不再续约,乙方有权将自有可移动的设备拆卸带走;甲方不再要求乙方对物业改造、装修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其他

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租赁物业停水、停电、停燃气、停冷暖气或乙方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整体物业的财产保险及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保险;乙方负责自有有形财产及在租赁区内公众责任的保险。

3、如乙方以独资或与其它合资公司以此物业为注册地址在租赁物业所在地注册新公司成立后,乙方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将本合同所有执行义务和履行法律责任转移给新成立的公司承担,同时,新公司与甲方所签订的其它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终止。

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四份,房屋租赁部门存档一份,工商部门存档一份。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但不仅限于以下,以下附件为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印鉴)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

1-1甲方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

1-2乙方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

2、权证

2-1甲方土地使用权证

2-2甲方房屋所有权证

3、甲方提供房屋租赁许可资料

3-1房屋租赁许可证

3-2涉及租赁房屋的其他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3债权人允许出租的文件(如没有债仅人,可出具《物业产权状况说明》)

4、物业租赁范围及房屋面积确定资料

4-1租赁范围之示意图

4-2广告位使用位置确认书及示意图

4-3停车场的位置区域示意图

4-4收货区及出入通道位置区域示意图

4-5附属广场区域示意图

4-6租赁范围及房屋面积认定书

5、物业条件及设备设施资料

5-1工程界面和物业条件协议

5-2甲方配套设备、设施清单/交楼标准(包括甲方提供水、电、通讯等

设施和物业管理内容)

5-3甲方建设项目土建、安装竣工验收合格证

5-4甲方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合格证

6、年度租金分配表

7、双方通信地址及通讯

8、物业管理合同

9、甲方建设项目有关许可文件

9-1建设项目立项批件

9-2规划许可证 9-3施工许可证

9-4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签署: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中国 签约时间: 年

第 12 页 共 12 页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