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加工协议书

加工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产品加工。经双方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 加工项目、内容:

二、 双方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正确样品、制作要求及加工材料。

2、甲方必须按乙方提供的样品及制作的要求进行制作。

3、货接送由

4、违约责任:乙方如违反以上1款,经双方协商后推迟送货时间或其它事项。经双方同意可做修改及补充后签名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甲方如违反2款、3款使乙方受到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合理赔偿。

三、 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协议内容全部结束后,出具本协议及产品送货单,与乙方核对无误后,即可结算,如交货数量少于合同数量时以实际交货数为准。

2、乙方应在甲方不违反以上条款的前提下,在甲方交货权向乙方追加滞纳金,滞纳金以金额03.%/天追加计算。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章后的传真件同等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加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有一批服装(计划号: )给乙方加工生产,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加工形式:从领料裁剪□ 领裁片□ 到检验□ 包装打箱□ 结束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二、 加工款式:以生产工艺制作单为准,生产前乙方必须先做两件确认样,经甲方技术部确认后,

方可大货生产,否则出现工艺问题由一方自行负责。

三、 质量要求:

A、 乙方生产过程必须遵守国家质量标准及甲方提供的市场工艺制作单,并按样衣款式的要求进行加

工生产,如有更改之处,必须有甲方签字为凭证。

B、 乙方应严格按市场工艺制作单、样衣和甲方确认样生产,保证各部位的尺寸,杜绝任何油污、破

洞、色差、脏、画粉、线头、纽扣脱落,松动不牢固,线迹歪斜,浮线等质量问题,如入库后产品出现以上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C、 各单各款针距俺生产工艺要求执行。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换片按时计算,超过一片按产品的布料等

级扣5-20元/片,如入库后该产品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需要甲方帮着的,按每小时5元计算从加工费中扣除,并责令乙方负责该款代检验的一切费用。

D、 如产品进仓后返工率超过5%,扣加工款10%;超过10%,扣加工款15%;超过20%,扣加工款

30%。

四、 交货要求: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加工任务,并按规定数量配套成捆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处,

超过交货期一天扣乙方总加工款的10%,超过两天扣20%,以此类推,超过三天甲方可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 自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供加工所需布料、辅料给乙方(甲方根据一份生产进度要求通知发货),

有关生产工艺制作单、要求、纸板和样衣在合同签定时交给乙方。

六、 因乙方逾期交货和质量问题等导致甲方不能如期向第三方交货的或引起索赔的,所造成的损失

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 付款方式:乙方交货入库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出货后,乙方持加工合同、收货单、面料领料单及

辅料领料单、样衣十天内结账,三十天内以现金□ 转账□ 形式付款,(如第三方收货后发现质量不合格要求赔偿时,乙方要付全部责任,并重新结账后确认付款)。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结账签字: 面料仓: 辅料仓: 技术部: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制衣厂加工协议书

×××制衣厂加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以甲方的成衣来料加工通知单为准,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成衣给甲方。

二、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样衣技术指导资料加工成衣给甲方。甲方如没提供样衣技术指导资料,乙方则以甲方技术指导员的质量要求加工成衣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成衣加工不符合甲方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甲方如在收货后发现成衣加工的质量问题,须在自收货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甲方如怠于通知或逾期通知,则视为乙方成衣加工的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成衣加工的原料,如乙方认为甲方所提供的原料有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出,并以书面形式商定解决的办法。如乙方未及时提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往返两程。

五、加工费结算方式及期限:月结30天(即甲方在乙方发出月结单后30天内付清加工费)。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货币:人民币。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信守合约,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自违约方违约之日起按其违约金额的千分之一以日计算。

七、免责条款: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均不构成违约,但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延迟履行,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交南充市人民法院裁决。

九、补充条款: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税号。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往来的函件、传真件、订货单、收发货单均为本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生效后,一方若要解除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协议所有条款履行完毕,协议自动解除。

甲方授权代理人: 乙方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制衣厂加工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