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情况表

填报须知

1、本报告书仅供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时使用。年报申报请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

2、企业年报内容应真实可靠,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本报告书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选择“无”。

4、企业申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为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企业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

5、生产经营情况信息,按年度财务报表填写,币种为人民币,以万元为单位,数据小数点后保留2位;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属非独立核算的,资产经营信息栏填写“0”。

6、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及从业人员,为非强制性公示的事项,由企业自己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其中,对外担保信息可以自行选择某条具体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

7、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准确的,应于6月30日前完成更正。更正前后信息同时公示。

 

第二篇:建筑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建筑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