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起草思路和范例

这里所说的《商业项目战略合作》是指的一种相对新颖的商业项目合作模式:经由一家专业的商业投资管理公司对市场进行调研,选定投资场所、投资项目并确定投资方式后,再由一家商业地产公司负责该商业项目的施工建设,商业投资管理公司继续负责对该商业项目的后期招商,各商业公司或租或买入驻后,实际进行商业经营。如郑州国贸中心就是这种经营模式。为了保证投资的可行性和利益最大化,一些商业投资公司、商业地产权和商业公司就有了形成相对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市场需求。即商业投资公司考察的商业项目优先推荐给其固定合作的商业地产公司,凡是对于商业投资公司和商业地产公司共同确定的商业项目,其固定的商业公司,比如麦当劳、沃尔玛都入驻经营。

对于这种商业项目合作,当一家商业投资管理公司的老总让我帮忙起草一份《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时时,我也是第一次遇到。他们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所告诉我的也基本就是这些。然而,作为协议起草人,这些信息只是基本信息,远远不够。但是朋友所熟悉的是商业操作,对于我们作为律师所要考虑的各种“万一”,他们还真不熟悉,因为思路不同:他们考虑的是好的一面,而我们为风险预防之需要必须考虑坏的一面。因此,还有哪些信息要他们提供,只能靠我们这些律师来“循循善诱”了。此时,考验的就是我们这些律师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分析能力。尽管客户并不需要我们每件事都熟悉,并不要求我们当场就拿出最终的完整意见,但是,如果在了解和讨论过程中,跟不上他们的思维,抓不住事情的要点,发现不了他们所未考虑到的要害,就会让客户们很没有信心将事情交办,很可能就从根本上失去了一个业务,至少是一次学习的机会。

我以前在律师岗前培训时常讲,特别是我们作非诉讼业务时,必须要尽可能准确和充分地理解客户的商业目的和思路,这样才能抓住问题的本质。对于这种至少是我们内地律师很少见到的这种特殊的合同的起草----审查合同时因为有靶子就容易得多了-----就得多想想了。如三者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界定,“捆绑”的松紧度究竟怎样----是否甲商业投资管理公司的业务只能交给乙商业地产公司作,是否只要商业投资管理公司的业务一经提出,乙商业地产公司只能采纳并实施,如果乙商业地产公司不采纳,甲商业投资管理公司又如何操作,未被采纳的商业投资管理公司的前期调研成本如何处理,等等。因此,当我一边听他们介绍,一边思考,一边提出此类问题时,他们就被触动了。尽管我明确告知他们我是头一次接触此类业务,他们还是相信我能做好。这样,不仅赢得了机会,更赢得了时间,可以深入的去分析和思考。 我的一些具体思路这里不再赘述,从我所起草的范本中,朋友们也可以轻松的判断。当然,当时时间紧促,考虑也不一定周延,此后也未再作进一步的分析,因此必然有不足之处。现在拿出来,作为学习资料,与朋友们共同再研习,欢迎多提指正意见。

附件: 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XXX商业投资管理公司

乙方:XXX商业地产开发公司

丙方:XXX商业公司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投资管理公司,

2、乙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地产开发公司,

3、丙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投资公司,

甲乙丙三方有意形成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在河南省境内进行商业项目的发现、开发和投资,故经友好协商,三方特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如下:

一、基本合作原则

1.1 甲方负责在河南省境内商业项目的调查和推荐;

1.2 乙方负责对所选定的商业项目的投资建设;

1.3 丙方负责进驻乙方所投资建设的商业项目。

二、甲方具体负责的合作事宜

2.1 甲方在河南省境内所自行调查,或受乙方、丙方任一方或双方共同委托调查的以下各类具备开发、投资价值的商业项目,均须同时优先推荐给乙方、丙方选择

2.1.1

2.1.2

2.2 甲方在向乙方、丙方所推荐第2.1条规定之商业项目时,应保证自己对各具体推荐项目的调查、分析和建议均已尽自己最大的判断力;尽管有前述规定,但是甲方的尽职行为决不能少于同行业对于一个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公司所期望的应有能力和技巧。

2.3除非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不得再将自己向乙方和丙方所推荐的第2.1条规定之具体商业项目另行推荐给乙方及丙方以外的其他人:

2.3.1 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 天内,乙方和丙方均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

2.3.2 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 天内,乙方和丙方均明确书面答复无意实施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

2.3.3 虽然乙方和丙方均在甲方向其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 天内明确书面答复愿意实施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但须延期实施,而甲方不同意乙方及丙方提出的延长期限;

2.3.4 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 天内,仅有乙方或丙方中的一方书面同意在甲方建议的周期内实施此项目;

2.3.5 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之日起 天内,甲乙双方之间未就该具体项目中甲乙双方之间的具体合作事宜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2.3.6 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之日起 天内,乙丙双方之间未就该具体项目中乙丙双方之间的具体合作事宜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届时乙方亦不同意自行开发此项目;

2.3.7 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且甲乙双方之间、乙丙双方之间分别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后,乙方未能依法取得该具体项目的开发资格;

2.3.8 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且甲乙双方之间、乙丙双方之间分别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后,乙方、丙方任一方或双方共同提前终止该具体项目的实施工作,致使或者项目无法正常进行。乙方、丙方一方或共同做出此类书面决定,或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通知期限内均确认此事实或均未予答复;

2.4 甲方向乙方、丙方所推荐的具体商业项目一经乙方按第3.4条规定方式选定,则甲方须与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并须严格按照该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2.5 甲方向乙方、丙方所推荐的具体商业项目如仅经丙方按第4.6条规定方式选定,则自丙方另行选定开发商后,甲方与丙方选定开发商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并严格按照该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三、乙方具体负责的合作事宜

3.1 如乙方拟开发第2.1条规定的各类商业项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则只能由甲方独家负责调研和推荐:

3.1.1 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未予答复;

3.1.2 甲方在乙方正式委托后,未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完成所委托的具体项目的调研。

3.2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报送的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内容须包括乙方是否同意实施此项目、乙方计划于何时实施此项目、如丙方不同意实施此项目时乙方是否同意自行实施此项目或与本协议以外的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第四方合作实施此项目等内容。

3.3 对于乙方委托甲方进行的调研项目,如乙方改变经营计划致使该项目取消或延迟,则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3.4 乙方按以下方式之一选定具体甲方推荐商业项目之日起 天内须与甲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

3.4.1 乙方与丙方共同选定具体商业项目;

3.4.2 丙方不同意实施该具体商业项目但乙方仍同意实施时,乙方自行选定;

3.4.3 丙方不同意实施该具体商业项目但乙方仍同意实施时,乙方与本协议以外的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第四方共同自行选定。

3.5 乙方在与丙方共同选定甲方所推荐的具体商业项目之日起 内除须与甲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外,并须与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此后,除非乙丙双方另有规定外,乙方在该具体商业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再与其他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其他第四方合作。

3.6 乙方按第3.4条规定选定具体甲方推荐商业项目后,须自行投资对该具体商业项目进行建设,包括对该具体商业项目立项、成立项目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施工建设、招商等该商业地产项目的全部开发活动。

3.7 乙方在对该选定具体商业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除非严格按乙方与甲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的合作合同保障甲方对乙方开发此具体商业项目时的指导等权利外,并须严格按照乙方与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的合作合同规定的涉及丙方租、购部分房产和设施的要求进行规划和施工建设。

3.8 除丙方租、购部分房产外,对于乙方开发建设的具体商业项目中的其他房产和设施乙方自行委托甲方另行处置。

四、丙方具体负责的合作事宜

4.1 如丙方拟开发第2.1条规定的各类商业项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则只能由甲方独家负责调研和推荐:

4.1.1 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之日起 天内未予答复;

4.1.2 甲方在丙方正式委托后,未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完成所委托的具体项目的调研。

4.2 如丙方拟开发第2.1条规定的各类商业项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则只能由乙方独家负责开发建设:

4.2.1 乙方在接到丙方通知这日起 天内未予答复;

4.2.2 对甲方自行调研并推荐或甲方受丙方委托进行调研的具体商业项目,丙方同意实施,但乙方不同意的;

4.2.3 乙方未能取得丙方选定的具体商业项目的开发资格的,如未能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4.2.4 有证据显示乙方因无充分资金或存在其他客观原因(如因诉讼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被申请破产等)从而无法确保正常开发丙方选定具体商业项目的,且经丙方要求,未在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予以消除这些隐患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4.3 丙方须在收到甲方报送的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内容须包括丙方是否同意实施此项目、丙方计划于何时实施此项目、如乙方不同意实施此项目时丙方是否同意自行实施此项目或与本协议以外的与乙方为同行业的第四方合作实施此项目等内容。

4.4 对于丙方委托甲方进行的调研项目,如丙方改变经营计划致使该项目取消或延迟,则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4.5 丙方与乙方共同选定具体商业项目之日起 天内须与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

4.6 如丙方因第4.2条规定情形选择与本协议以外的和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第四方共同来实施此项目时,丙方须保证甲方享有在与其他投资管理公司同等的条件下与该丙方选定的第四方的优先合作权。如甲方最终未能与丙方选定的第四方进行合作,则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4.7 在乙方完成具体商业项目开发后,丙方须按乙丙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进驻经营。

五、其他

5.1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各方均有权对外宣传时表明三方之间的这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尽管有前述规定,但在发生在某一具体商业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或丙方有一方未实际参与时,其他各方对该具体商业项目进行宣传时,不得做引人误导的宣传。

5.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方另有特别约定的,按该特别约定执行。

5.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5.4 本协议一式陆份,各方各执一份,自本协议各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第二篇:项目战略合作协议182429897fsw

鑫田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甲方:

战略合作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全程策划代理“**************”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代理销售甲方开发位于局子街与爱丹路交汇处的新天地之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项目。

第二条帮你解决一切难题包括企业和个人一切的一切 .cn/zhubrajie 现在==免费注册==(用你的姓名抢注)享受会员功能极力推荐。补充一下信息实名认证要用到身份证相片用手机照下来然后上传上去就行了,实名认证是对用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委托期限

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委托乙方对新天地之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项目全程策划代理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整。

第三条、全程策划代理佣金及支付方式

1. 代理佣金:在乙方全程策划代理期间,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代理佣金为:价内 %,

超出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

2. 结算方式: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后,甲方须按照下述结算标准进行结算:一次性

付款及银行按揭付款按照签约总房款进行结算,分期付款按照客户合同约定付

款金额与付款期限分期进行结算。

1

3. 乙方参与对代理销售房屋合同签定工作,佣金按实际销售每套总房款结算,并

对佣金部分实行每周结算一次。

4. 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各楼层销售价格保持不变,具体价格见附表。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同意在委托合作期限内甲方对该项目不再委托其他公司进行策划代理。

2. 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有关五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和

准确性。

3. 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有关施工图纸、规划图纸等与策划相关的原始资料,并

保障其真实准确性。

4. 甲方需要对乙方所制定的宣传、推广方案给予支持,在无特殊情况下应按照乙

方所制定的宣传、推广方案执行。

5. 甲方同意在乙方策划代理期间,对乙方制作的经甲方签字认可的一切广告、销

售承诺等后果负责。

6. 策划代理期间经甲方认可执行的一切与项目有关的营销推广(各类营销工具、

各类广告、楼盘包装、促销活动等)费用暂由乙方垫付,但在费用发生后一个月内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此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

益。

2. 乙方超越委托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乙方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3. 乙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包装、制定各种销售策略、广告推广及其他与本项

目相关的策划方案。

4. 乙方在进行整体包装、制定各种销售策略、广告推广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策

划方案后需经甲方签字同意。

5.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的促销行为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2

6. 甲方应按时支付销售代理佣金及乙方所垫付的营销推广费用,如拖欠10日以

上时应承担银行借款利息。乙方不得终止策划工作,如擅自停止策划工作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拖欠30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策划工作,属于甲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

7. 自本协议签订日起每月末提供下月推广计划,乙方向甲方提交本月项目策划方

案,并保障方案内容切实有效。

8. 乙方负责甲方销售人员岗前培训,并保障甲方销售人员能够熟练接待客户,正

确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和项目知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提供材料不真实,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或要求提前终止此协议

均属违约。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3.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4. 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无故

终止协议,则需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万元人民币。

5. 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具实结算,双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期满

后自动作废。

2. 若因甲方未能向乙方及时提供该项目相关资料,并承担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实施

的销售策略及相关承诺内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3. 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同意不再续约协议,双方应通过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协

议的有关事宜,结算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4.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双方

共同签订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 3

由该项目所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定。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章) 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公章) 年 月 4 (章) 日

附表:

项目战略合作协议182429897fsw

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