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服装代购协议

员工服装委托代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秉承诚信公平原则,相互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派驻延长集团注水站点(以下简称派驻站点)任职期间统一着装及服装代购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派驻站点的工作人员。为了维护派驻站点的整体形象,乙方入职后除遵守甲方的工作职责要求及管理制度外,亦应按照派驻站点的要求,在工作期间穿着统一服装。

2、由于此服装为派驻站点的要求,非甲方要求。乙方为了方便在派驻站点顺利开展工作,特委托甲方代为联系服装供应商,制作与派驻站点统一的服装并予以购买。

3、服装代购费用按照派驻站点所要求的季节着装费用的标准收取。(春秋装 150元,包括长袖衬衫一件、长裤一条,单帽一顶;夏装120元,包括短袖衬衫一件、长裤一条;冬装350元,包括外套一件、长裤一条、大衣一件、棉帽一顶。)

4、代购款的支付方式

A.甲方在乙方进驻站点满7天后,向乙方收取全额代购款,乙方领取服装。

B.甲方垫付服装代购款,乙方领取服装。在服装领取后,代购款按30%、30%、40%的比例分三个月从工资中扣除。如未工作未满三个月离职,甲方一次性从离职结算的工资中扣除剩余代购费用。

C.甲方先行垫付服装代扣款,乙方领取服装。如乙方离职,甲方在离职结算工资时一次性扣除代购费用。

经双方协商采用 项代购费支付方式,购买 装一套,费用 元。

5、乙方站点工作满两年或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已全额缴纳服装代购费的一次性退还服装代购费用,未全额缴纳代购费的退还已缴纳部分;甲方垫付代购费的不再扣除代购费用。

6、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7、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服装采购协议

服装采购协议

甲方:湖北万家福公司

乙方: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宜昌专卖店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工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购买服装内容

(一)、所有款式、数量以甲方提供的型号、人数为准;

二、质量要求

质量以甲方定样时的要求为标准,乙方保证按样衣款式面料质量进行交付。

三、协议金额

协议总价为人民币200235元(大写:币贰拾万零贰佰叁拾伍元整)。

四、付款方式

(一)乙方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全额货款。

(二)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 20##年 5 月 10 日前

(二)交货地点:武汉解放大道119号

六、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提交的服装在数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在收到服装时提出;如果在质量方面有异议,应在收到服装之日起十天内提出。乙方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三天必须做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协议总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协议总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八、其它:

(一)若甲方因员工调整,需补充订购时,价格维持原价。

(二)甲方的报价邀请函、乙方的报价书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开户行:

                            帐号: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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