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图测绘合同

测 绘 合 同

合同编号:           号

  工程名称: 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二○##年年六月

测 绘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20##-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市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   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城市规划建设区8平方公里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见附图B区。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阳朔县新区以南8平方公里四等GPS控制测量、E级GPS控制测量、四等水准测量,以及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其他技术要求:无。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 测绘项目费用预算依据:

测绘项目费用预算依据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结合本测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绘工程产品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优惠。

2.  取费项目及工程款和总价款:

预计测量面积8平方公里×50000元/平方公里=400000.0元。

合计总价款:40万元(肆拾肆万元整)。

结算时,以实测面积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开始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提出技术要求。

2、协助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为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可能的便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技术设计书,收到甲方审批的技术设计书后10天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的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

第七条    测绘项目全部成果应于合同签订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甲方验收(由于当地村民人为妨碍造成误工,则工作日顺延),根据甲方需要,部分急需用图优先完成。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5日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收到全部测绘成果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甲方负责验收的组织工作及支付验收费用。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1、控制成果表 1 份。

2、各级控制点构网图和埋石点略图各1份。

3、四等GPS控制测量、E级GPS控制测量、四等水准测量和图根导线观测手薄和计算成果1份。

4、技术设计书1份。

5、技术总结报告1份。

6、检查报告1份。

7、编辑完成的图形文件数据光盘两份(分幅图和块图各1份)。

8、1∶1000数字化地形图机绘薄膜底图、图幅接合表各1份。

9、1∶1000数字化地形图机绘薄膜结合图1份。

10、数据使用说明1份。

第十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测绘成果的所有权归          。署名权归            。

第十一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工程款人民币8万元(壹拾万元)。

2、乙方野外工作结束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工程款人民币15万元(壹拾伍万元)。

3、甲方验收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三期工程款人民币15万元(壹拾伍万元)。

4、乙方按甲方组织验收所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在乙方提交全部正式成果时同时结清余下2万元(肆万元)。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期提供测绘起算资料和必要的测绘成果。否则每天拖期费按 1 ‰支付给乙方。

2、付款时间每拖延一天按 1 ‰支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 1 ‰计算。

2、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返工直至合格以上。返工时间视作拖延工期(甲方同意除外)。

3、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从国家安全的高度做好测绘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向第三方转让所造成的同等成果造价的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无。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甲、乙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付款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承揽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签订时间: 年 月

 

第二篇:莲花工业园区地形图测绘合同

测 绘 合 同

委托方(甲方):江西莲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承揽方(乙方):

因甲方工作需要,委托乙方测绘工业园区约5平方公里1:1000数字化地形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臵等):

莲花县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区约5平方公里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莲花县工业园区5平方公里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莲花工业园区地形图测绘合同

1、测绘工程费:测量面积约5平方公里,一次性包干总测绘费计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420000元,提供正式#5@p)。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定金人民币乙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作为测绘伙食住宿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时,经甲方验收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剩余的测绘费计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元)。

第五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开始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提出技术要求。

2、协助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为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可能的便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合同签订后2天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并按合同要求的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

2、甲方应按期提供测绘起算资料和必要的测绘成果。否则每拖期一天 1

莲花工业园区地形图测绘合同

扣除测绘费伍佰元。

3.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4、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返工直至合格以上。返工时间视作拖延工期(甲方同意除外)。

5、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从国家安全的高度做好测绘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向第三方转让所造成的同等成果造价的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七条 测绘项目全部成果应于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收到全部测绘成果之日起3日内完成验收。甲方负责验收的组织工作。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1、控制成果表 1 份。

2、各级控制点构网图和埋石点略图各1份。

3、图根控制点成果1份。

4、检查报告1份。

5、编辑完成的图形文件数据光盘两份(分幅图和块图各1份)。 6、1∶1000数字化地形图机绘薄膜底图、图幅接合表各1份。 7、1∶1000数字化地形图机绘薄膜结合图5份。

8、数据使用说明1份。

第十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付款完成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揽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