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运输合同

委托运输合同

委托方:东兰县中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东兰县邦达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双方本着公平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从__________采石场承运石料到______________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甲方委托乙方从__________采石场承运石料到___________________,以每立方________(不含税)和甲方结算运费,乙方承运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甲方责任

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运输量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乙方需按________________工程量准时装货到工地,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达的需提前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若发生一切意外导致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___________将上月的月结对账单交给甲方,甲方须在5天内核对完后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3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如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运输合同-委托方版本

委托承运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就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运输业务,订立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和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运输服务:将甲方货物运达到指定地点。

二、合作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本协议。

三、甲方的权力、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保证托运的物品不属于国家违禁物品。

4、在货物未到达收货人处之前,甲方有权利变更收货人、送货地址。

四、乙方的权力、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对承运的货物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保证随时提供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保证甲方的运输要求。

4、乙方及其承运工具、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拥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5、乙方在运输期间发生货物丢失或受损,乙方将无条件按甲方所发货物的当时市场价格给予全额赔偿;

6、在本协议生效期间,乙方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绝承运甲方要求托运的货物。

7、把货物送到收货人手中时,乙方有义务要求收货人当面验货,检验货物数量,型号等,是否与运单相符,外包装是否完好,并要求收货方在运单上详细填写“货物验收情况和到货时间”,若收货方拒绝收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保证双方尽快确定问题原因,明确双方责任。

8、如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客户拒收货物的,乙方应立即同甲方联系,并根据其指示安排将拒收货物运回或转运至其他指定收货人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改动货物包装,在接货后不得擅自转交其他运输单位或个人承运,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乙方应将货物签收文件在客户签署后24小时内传真甲方,如发生漏签或文件遗失的,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在通常情况下,乙方应保存好全部收货单证正本,并在甲方要求时将其交给甲方指定人员。

五、保密义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及终止后两年内,甲乙双方有责任对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有关对方的各种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库存、运费标准、货运到达地点、长期收货人、货运方式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外泄,否则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泄密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六、货物交接

乙方到甲方所在地提取货物时,双方当场点清交货,乙方确认无误后,给甲方开具货物承运书,并在运单上签字盖章。

七、安全运输保证金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缴纳 元的安全运输保证金,在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甲方在本协议到期后一个月内将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

八、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价格表》约定执行(协议另附运单价格表)。

2.货物到达收货方后,在确认后由收货方按运单垫付,个别情况由甲方在托运时提前预付并在运单上注明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 因甲方提供的收货人或地址不清楚或错误,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卸货或交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协议要求将货物运达目的地,每逾期一天,按本票运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甲方将另行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

2、在运输途中,货物灭失、缺少、损坏,乙方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损坏,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

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如有服务质量差、送货延期或不能送达甲方指定收货人地址,而被收货人投诉的,将记违约一次,一年内累计三次违约的,甲方将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2000元。

十、其他

本协议中所约定的货物灭失、损坏、缺少等情况下的乙方赔偿条款,如与运单上约定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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