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合同范本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_OEM合同(上)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委托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托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质量保证的问题)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委托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委托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委托方对于委托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委托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委托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委托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委托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委托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委托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

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委托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委托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做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做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委托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委托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委托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定做方应当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委托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做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做方应当偿付委托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做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做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做物的,委托方有权将定做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做方;变卖定做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做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做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委托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做物,应当赔偿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做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委托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做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做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委托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委托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第二篇:合同范本_OEM软件协议

OEM合作协议书(软件产品)

甲方:海韵数码(拥有软件生产销售权的公司)

乙方:

甲方为海韵数码软件的开发者和版权所有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OEM方式成为甲方的销售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OEM产品为海韵数码公司开发的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OEM预付款项人民币20000.00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项后十天内提供含乙方标志的软件产品(软件光盘)(以下简称OEM产品)给乙方,由乙方销售该OEM产品。该产品的外包装及用户手册等相关文档可由乙方更改。

乙方推销成功后向甲方按代理价支付软件费用后,由甲方提供注册码给乙方对直接用户软件进行注册。

乙方需支付的货款可从预支货款中扣除,当需支付的货款超出预支货款时,需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款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所代理的软件光盘和使用手册

2.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户的互联网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甲方对软件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软件的先进适用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4.甲方对软件属于编程上的错误或缺陷,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改好软件给乙方及其客户

5.对于乙方提供的软件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对软件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软件给乙方及其客户

6.对于乙方要求甲方对软件进行更改或功能扩充,双方进行协商,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软件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7.对于乙方要求甲方对软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定制,双方进行协商,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软件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8.乙方按代理价支付软件款项后,甲方提供注册码给乙方对软件进行注册

9.甲方若对软件代理价进行更改,须在半个月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该OEM产品的唯一代理销售权

2.乙方可获得甲方的互联网在线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4.乙方只可直销,不得设置下一级代理销售商

5.乙方可自行设定OEM产品的直接用户价

6.乙方可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上门技术支持和服务,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尽力推广OEM产品,并及时支付款项

8.乙方单位已不存在或变动,必须尽快告知甲方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

第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两年,在两年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本协议有必要延长,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后延长,也可另签新协议。

第四条 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单位已不存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软件或对软件进行解密或反编译、进行非法销售等,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所支付的款项。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六条 附则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乙方支付甲方所需的款项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附件

本协议附海韵数码软件代理价格表:见附件

直接用户价为参考价,其中不包含上门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费用,乙方可在代理范围内自行定价。

┌────────────────┬────────────────┐ │甲方:海韵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 │代表: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邮编: │邮编:________________ │ │电话: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传真: │传真:________________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 │ │开户行: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户 名: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 │帐 号: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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