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合同范本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3个系统: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 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面积为           ㎡。

3、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     个月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__  日  至  ___ __     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2、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3、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      元。

(大写:     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支付协议额的50%的维护费,即:     元。

(大写:     元整),剩余50%的维护费半年时付清。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100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1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维修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2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弱电系统年维保合同范本

1

弱 电 系 统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维 护 保 养 服 务 合 同 书 月日

2

维护保养服务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弱电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 年月 日)的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工程的系统维护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一、合同执行期限和地点:

1、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

2、地点:

3年月年月 日。

4、服务性质:质保期过后的系统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

5、服务范围:负责 弱电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中乙方提供的系统设备(前后端设备及传输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包括:

1)

A.

B.

C.

人为损坏,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系统及设备损坏不在此

合同服务范围内(如: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对原系统进行改动(如更换设备、增加点位或变动设备安装位置等),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

甲方如需对原系统进行改动(如更换设备、增加点位或变动

设备安装位置等),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或采购单。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金额:元元整)

2. 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人民币: 元整)。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

(2)甲方应做好对网点监控系统的保护,指导员工按照规范操作、按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及资料录入情况。

4

(3)发现系统故障甲方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发出保障报修通知。以便乙方根据现象及时准备。

(4)甲方有义务协调所属部门及其他工种,作好乙方维修人员进入现场维修的准备工作。

(5)维护保养完毕后,甲方有义务在维修记录上认真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2、乙方:

(1)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

(3)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应长期备有用于系统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及周转设备。

(4)系统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系统故障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对系统进行修复。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履行维保费支付约定,每延迟一日,应按当年维保费总额的3‰ / 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7个工作日,则乙方停止提供服务。

2、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

5

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3、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3‰ / 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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