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参考文字

补 充 协 议

甲方:****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鉴于:双方已签订关于SB项目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项目经理承包合同》、《合作施工协议》。在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中,乙方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转包工程、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甲方对施工失去控制等严重违约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项目经理承包合同》之双方权利义务相关条款约定的主要内容有:

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督促整改、实施处罚、责令停工;

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全面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监督,按照合同及甲方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组织有技术实力的施工班组进场作业,并提交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如有变动应提前报监理及甲方批准;

3、乙方不得转包或将本合同约定的属于乙方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根据《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的约定:如因一方严重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100万元违约金,造成对方实际损失的,应另行赔偿。乙方施工严重滞期、转包全部或部分工程、怠于处理因施工导致的安全事故、行政违法或其他侵权纠纷导致甲方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等均属于严重违约。

现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制订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在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中,乙方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转包工程、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甲方对施工失去控制等严重违约情况,已经引起项目建设方对甲方履约能力的怀疑和不满。如导致建设方采取解除、终止、中止或其他措施导致与甲方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应对建设方的追责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合同履行的应得利益。

二、按双方投入及收益进行分配,一揽子解决方案为:甲方前期投入及收益经双方确认合计为大写¥ 万元整(小写¥ 万元整)。后期乙

方以甲方名义继续完成项目施工,履行甲方与建设方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并按工程造价的2%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

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前期投入及收益合计为大写¥ 万元整(小写¥ 万元整)。

2、甲方应收管理费用按建设方工程进度款支付同时点支付,全部费用在工程竣工完成时支付完毕。

三、后期乙方以甲方名义继续完成项目施工,履行甲方与建设方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在工作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服从甲方管理接受检查和监督,提交相关资料,报批重大事项,不得违约或非法转包分部分项工程。

四、工程项目水电安装已由甲方指定分包,乙方施工内容不包括项目的水电安装工作。

五、双方应履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每起违约事项的责任方即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事项所涉金额5%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述及的均按原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日期:20xx年2月16日

 

第二篇:湖滨蓝郡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宿迁湖滨蓝郡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甲方:宿迁达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中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湖滨蓝郡绿化景观工程实际情况增加的商场外及东门外工作量,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在20xx年8月订立的原合同基础上增加工程款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条款参照原合同各项条款执行。(合同时限截止20xx年5月30日前有效)

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由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同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宿迁达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上海中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

协议签订日期:20xx年12月1日

宿迁湖滨蓝郡绿化景观工程

结算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合同条款的认定及结算资料的审核,认定宿迁湖滨蓝郡绿化景观工程最终工程量款项为人民币398.5万(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捌万伍千元正。特订此协议。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

20xx年12月1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