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聘用合同书

幼儿教师聘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职位及期限

职位:教师

期限为二年:

(新聘用教师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后经学校、幼儿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为本园教师。

二、教师职责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园长及教研组长的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本班教师团结合作,切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

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内之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做好家访工作,保持经常与家长联系,落实与家长双向沟通,了解幼儿与家长要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教育内容,使“优质教育、愉快教学健康成长”等得到充分体现。

7、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8、做好交接班工作,对家长要求、物品要登记交接。

9、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写出教育教学论文,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10、园内举办的各型活动之准备与执行等各项工作。

11、全天掌握幼儿情况,坚持晨检、午检合考勤制度,负责幼儿的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如果出现幼儿安全事故及教学财务损失由当事教师全部负责;

12、注意人身安全,路途当中以及在外住宿造成的意外,责任自负。

三、劳动纪律、奖励与处罚

甲方按劳动部门规定标准,每月发放基本工资800元,每月绩效工资按学历恒定,(园长资格加工资1000元,学期大专加200元,学前中专加100元,另每月奖金50元)。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必须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实施教育教学工作。

3、甲方有权按国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园的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行为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本园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请假,并实行扣款制度。全年累计超过请假三天(自行离岗)。请事假一天扣40元,病假一天18元,旷工一天扣80元。

5、甲方对工作中确有成绩或违反纪律者,将按程序予以奖励与处罚。

6、乙方不享受教师暑假休息待遇,假期属正常上班。

7、聘用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医疗费和保险费。

8、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乙方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因玩忽职守出现安全问题,乙方全部负责。

四、聘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经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2、聘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受聘其他与

本园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如违犯者视作违约行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内,如果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或严重违反本园的管理制度,或在家长中反响不良,或交易质量严重下滑,教学成绩不佳的情况,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聘乙方。

4、(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一月提出,不向甲方提出申请擅自离走者,扣除当月工资。

五、其他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诉诸法律。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第二篇:幼儿教师聘用合同

***幼儿园教师聘用合同书

爱丽宝幼儿园(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教师。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职位:主班(配班)教师

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一条 薪金及岗位津贴

甲方审定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950元(850元),工龄:10元/学期,奖金:安全奖50元,卫生奖30元,全勤奖100元(无迟到、无早退、无请假),出勤奖(90%以上)50元,超额奖0.5元/人/天。(在园内就餐教师每月缴50元伙食费,寒暑假不发放工资,每月未达到正常上班天数,按天发放)

第二条 福利待遇

1、甲方除按照合同第一条“薪金及岗位津贴”规定发放工资以外,其它各项费用都不予承担;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一天);

第三条 劳动纪律、处罚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必须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实施教育教学工作;

3、甲方有权按国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园的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行为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本园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甲方对工作中确有违反纪律者,将按程序予以处罚(详见《园务制度》)。

第四条 聘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经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2、聘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受聘其他与本园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如违犯者视作违约行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内,如果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或严重违反本园的《园务制度》,或在家长中反响不良,或教育质量严重下滑,教学成绩不佳的情况,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聘乙方,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4、(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一月提出。

第五条 其他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诉诸法律;

3、乙方签订合同时需缴纳500元押金,解除合同时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相关情况,押金不予返还);

4、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5、乙方在幼儿园外出现任何问题全部个人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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