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转让协议书

药店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一转药店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

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详细见附表1)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甲乙方达成协议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其余转让费(过户保障金)过户手续完成后一次性交给甲方,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货物(详见附表2)、一年的房屋租金(至20xx年9月25日)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负责乙方办理该药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签约日期开始甲方交给乙方接手经营,但未完成过户期间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事宜,如果甲方及时不到现场配合处理造成乙方损失有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七、在6个月内甲方必须完成过户手续,否则甲方退给乙方全部转让费,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30%作为违约金 。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

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

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

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

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

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

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

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药店转让合同

药店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乙方(顶让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药店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位于深圳龙岗区坂田上雪村金鹏工业区仙人路21

号101,102铺本草药店(面积为108平方米)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二条 该药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 。 租期到2015 年5 月4 日止,月

租为32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

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

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药店现有装修、装饰、营业设备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第四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让费(即: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

写壹拾壹万元整(¥110,000),上述费用已包括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

修、装饰、设备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

外)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 20xx年7月27日止,在此有效期内乙方继

续使用甲方名义办理的原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但乙方必须遵

照相关法政法规许可经营,否则由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引起的一切责任与费用

均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后,该药店发生相关费用及债权债务与甲方无

关,接手经营前该店铺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办理与通

过,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转让手续完成之后,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

无关,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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