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分包合同三方协议

工程分包合同三方协议

业主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广西广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将“阳光世纪商业综合楼”的外墙装修工程分包给丙方,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和文明施工的目标,特制定本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阳光世纪”商业综合楼外墙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南宁市北湖南路35号

工程内容:“阳光世纪”商业综合楼玻璃幕墙、铝塑板幕墙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丙方根据甲、乙方认可的方案以及施工图的要求对商业综合楼的外墙装饰工程工包料施工。

三、结算方式:

1、甲方直接与丙方进行结算,结算方式双方另订协议确定。乙方给丙方在结算手续上提供便利(如为丙方的签证及结算资料盖章等)。

2、甲方按与丙方结算总价的5%给予乙方项目部工程配合费及2%的工程管理费。

3、工程的税金含在丙方的承包价中,由丙方负责激纳。项目部工程配合管理费自身的税金已含在配合管理费内,由乙方激纳。

4、乙方与丙方再另订分包合同具体确定双方责任,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至20xx年9月30日止阳光世纪工人生活区水、电费用由乙方

负责缴纳,此后工人生活区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四、工程管理:

乙方与丙方完善分包手续,乙方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控制管理,并配合丙方施工,竣工资料由丙方负责收集、整理并提交乙方,由乙方汇总统一申报竣工验收。

五、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由乙方委托甲方直接拨付给丙方。需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由丙方提出申请,乙方签字确认并出具支付委托书后报甲方审核。

2、甲方在给丙方拨付进度工程款的同时,按付款额的5%付给乙方配合费。

六、三方责任约定:

1、甲方责任:甲方根据合同的付款条约,根据工程进度给乙方和丙方,分别拨付配合费和工程进度款。若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则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且工期应顺延。

2、乙方责任:与丙方完善相关分包手续并备案,按分包合同履行总包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对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协助配合丙方做好现场成品的保护、防火防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丙方接受乙方的管理,按分包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提供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与样本及甲方要求的相一致。丙方所承包的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由丙方负责,丙方在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在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处理并扣除相应的质保金。质保期内,因工程质量导致的损失,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丙方应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人身安全,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丙方自

行负责。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有争议时,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订立之日

起生效,保修期满后,本协议告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开户银行:

帐号:

20xx年 月 日 2008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开户银行:

帐号:

20xx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农校装修

合同编号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方:山西省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直属第十二分公司 承包方:山西省森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发包方(甲方): 山西省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直属第十二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 山西省森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 吕梁农业学校教学实训综合楼工程 施工需要,决定

将该项目的不锈钢栏杆,汉白玉栏杆,卫生间隔断,GRC构件,弹簧玻璃门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

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

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

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吕梁农业学校教学实训综合楼工程

1.2工程地点: 吕梁农业学校

1.3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不锈钢栏杆,汉白玉栏杆,卫生间隔

断,GRC构件,弹簧玻璃门工程

1.4.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

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1.4.2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1.5工期:

1.5.1开工日期: 20xx年 10 月20 日

1.5.2竣工日期: 2013 年 12 月10 日

2

1.5.3总日历日期: 51 天 .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方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人员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和产品规格质量要求: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 合格 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6.2做法明细及单价见下表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农校装修

1.7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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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以上价格不含税,含运费,包材料装卸费,包涨价等风险因素费,包括施工及生活水电费,另按结算总价扣除0.3%的分包配合费。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已完成工程量不在结算,成品不得拆除.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按实际施工数量计算。

第2条 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设计(施工方案/质量、安全、工期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开工前2天,提供份数:2份。

2.2甲方审定日期: 送交甲方一周内 。

第3条 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第4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负责乙方上报施工方案程序上的上报、审查、审批,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对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的违章情况处罚.

4

4.1.2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所需用水、用电接口,施工水电费及生活用水用电挂表,费用乙方负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对成品、半成品的抽查.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营业执照、资质等)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 孙志磊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负责项目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监理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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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小型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4.2.8按甲方审定图纸及本合同约定的工期,验收标准组织加工及安装。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应无条件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9 确保选材符合本合同材料明细标准。甲方有权进行抽检、核验,如出现与规定的标准不符时,应无条件返修,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2.10确保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安装现场做到场清料清。

4.2.11施工期间,现场材料由乙方管理保护。如有损失,乙方自负。

4.2.12 保证现场的管理和技术力量,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及工期进度计划表,确保按工期计划组织施工;对于定标后的新增工程量或变更可以与甲方协商新工期。

4.2.13 自行协调与总包和相邻单位的合作和配合,并遵守总包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

4.2.14 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对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产品保护的责任,如对其它单位的工程或设施造成损坏的,经监理核实后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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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5 双方签署竣工验收(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合格)报告前,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属于乙方;乙方应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无事故发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4.2.16 甲方免费给乙方提供在工程现场的储物仓库和施工人员住宿场地,(乙方在宿舍不得使用电炉等取暖设备,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乙方必须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环境卫生和污染等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2.17施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2.18乙方施工的成品保护由其自负,如成品发现损坏且找不到责任人时,返修费用乙方自负。

4.2.19乙方应加强自身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人身事故,由乙方负责。

4.2.20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和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向项目部监理报验无报验单的,报验单甲方提供统一格式,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

第5条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李光荣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孙志磊

5.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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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时间内未按照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高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停电下雨一周累计超过8小时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 工程付款

施工完毕支付到50%,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价的80%,结算完毕后支付到90%,10%的质保金期满后付清。质保期为两年,如年底因甲方原因无法施工完毕,完成部分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

第8条 竣工结算

8.1乙方完工7天内,甲方组织质量验收。

8.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

8.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十五天内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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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 安全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9.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9.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示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9.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9.6乙方承包此工程形式为大包干,乙方为在高层作业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10条 文明施工

10.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应配戴由甲方统一制定的出入证统一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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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报花名册给甲方(并附相片),由甲方统一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0.4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 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分,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12条 违约及处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2.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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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

12.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 2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12.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全部剩余款,直至到整体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或不影响整体工程评定后方可付给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乙方并负责交工后的验收,提出问题的处理。

12.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因机械设备或人员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3条 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4条 其它事项

14.1 工程分包方为对自己的材料,设备进行看管,防止丢失。 14.2工程分包方施工时要对现场的成品及半成品进行保护。

14.3工程分包方对其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有人员安全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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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方自负。

14.4工程分包方进场后作业前两日,将施工人员花名册提供给工程承包方。

14.5工程款拨付后,工程分包方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并将领用花名册交于工程承包方。

14.6工程竣工交付15天内,提供施工技术资料一式四份交甲方存档。

14.6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14.2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另行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委托人: 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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