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自愿就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产品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

(一)本合同涉及的甲方向乙方采购标的及价格在“附件-产品清单”中记载,“采购标的”在本合同中若无特别的说明,即指所采购的产品;

(二)乙方同意依本合同的约定,就上述品名、规格、价格之产品向甲方供货,并明确知晓该等标的将被用于甲方生产或销售;

(三)以甲方的特定要求为目的、或由乙方参与设计的项目,乙方明确保证其提交的设计或产品完全适合并能充分满足甲方提出的、乙方接受的技术要求、参数和特定的使用目的。

(四)关于新品包装开发事宜,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进行免费打样,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样件交予甲方(甲方客户端)工程师确认,甲方(甲方客户端)确认样品合格后,后续订单即依据样品进行交付;如甲方(甲方客户端)确认不合适,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重新打样,直至确认合格。

(五)采购标的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2-异常对应及责任措施标准书

二、订单

(一)订单的发出

甲方以包括传真或电邮等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订单。乙方应及时在订单上盖章或签字确认并回复。采购订单经由双方签字确认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等条款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在甲方发出订单后的4个小时内若未予确认传回且无书面异议,应当视为乙方接受该订单。

在紧急的情形下,乙方允许甲方的指定联络人通过电话以口头方式传达乙方固定联络人,并于事后三个工作日内补齐书面文件;

(二)订单的格式及内容

订单由甲方发出,但必须包含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内容;未在订单中载明的内容,以本合同为准。订单格式见本合同“附件3-日交货计划或订单”。

(三)订单的变更

对于一份已下达订单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作变更,但是,符合下属条件之一的情形,甲方可以进行变更:

1、该变更不会加重乙方交付成本,或者,加重部分的成本经乙方提供运输费用凭证后由甲方承担的;

2、该变更已经事先与乙方沟通并得到乙方同意。

订单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以更新后的订单为准。

(四)订单的撤回或撤销

 1.订单发出后的4小时之内,且在乙方表明其接受订单之前,订单可以被撤回,视同该次订单未发生;

 2.订单发出后4小时之内,乙方未表明异议或表明其接受订单,则订单在符合如下情形下可以被撤销:

 a.乙方尚未就该次订单制定供货计划,或虽然制定了计划但是还没有被实际操作;

 b.其它双方都接受的情形。

三、产品验收及交付

(一)交货及包装要求

乙方交货地点:为甲方在订单中或甲方联络人向乙方明确指明的送达处所(甲方客户端),如无说明,则为甲方住所地仓库;乙方保证产品包装及其内部产品的完好无损、满足库存的防腐防锈等安全储存及运输要求,或遵循甲方指示的其他包装要求。

(二)验收标准

乙方交付产品时,应当接受甲方或甲方客户就产品状况的外观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产品品名、规格、包装数量、外观完好等项目。该等外观检验结果不能替代甲方的正式验收。

乙方应随货或提前将有关的出货检验报告、品质保证书或品质证明提供买方备查。

甲方按上面所述各方同意的质量、技术规格、订货及包装要求等进行收货并做来货检验。

产品的验收标准以“附件2-异常对应及责任措施标准书”的规定为准。

(三)品质不合格的处置方法

1、批量或全部退货---指本次进货产品全部退回供应商。

若经确认采购标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将已收入的本批次产品退回,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退货通知后一周内需将产品自甲方自提退回,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从货款中扣除此笔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该批产品总价值的1%向甲方支付仓库占用费,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乙方放弃产品,甲方有权按废旧物资处理) 否则甲方自行处理并从货款中扣除此笔款项。因质量不合格而导致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2、让步接受(特采)---指因甲方生产急需,且产品质量经确认不影响最终产品性能、安装和安全性,甲方可决定临时采用本批次进货的部分或全部产品。特采使用并不表示甲方认可乙方的产品合格,对于特采使用的产品,甲方可在货款中扣除5-15%后予以支付。因甲方对特采使用产品进行修整、加工而发生的甲方人工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因特采使用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的产品特点,甲方在入库验收时无法检查出缺陷,但在甲方生产过程中缺陷被发现,则乙方须承担全部损失,若甲方已使用在其它零件上并造成该零件丧失原正常功能的,甲方可以按该零件的成本价纳入损失来索赔;当产品已被甲方交付给客户后,被发现因该材料质量缺陷导致整车厂索赔,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四)甲方在查验无误后以签署送货验收单,表明同意接收。当交付时间迟延、交付的产品规格、数量、产品完好状况与约定不符之时,甲方可拒绝接收。前款由甲方签署的送货单,作为乙方履行或部分履行订单的初步证明,若事后甲方在进一步查验或于生产现场发现交付之产品不符合约定,仍然可以采取索赔或主张差异补足等措施;

(五)在进入甲方或甲方客户端仓库入口处的界线之前,交付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应由乙方人员负责卸载,若乙方有特殊需求时,甲方可给予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所有产品发运应严格符合甲方发出的供应商交货计划或订单中明确的要求。乙方必须在发运完毕后24小时内,以传真向甲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起运日期、预计到达时间、物流商信息等。乙方或受乙方委托的运输者必须遵从甲方或甲方客户端对于其厂区的管理规定,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指示,乙方在委托运输时应当将本款约定向受托者述明,因运输者未遵从甲方人员的管理而导致的甲方或第三方损害,乙方亦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四、货款及货款支付方式

(一)某一订单下的货款在产品查验合格并入库后,金额依照双方确认的单价金额与交货数量的乘积并扣除必要费用后确定;

(二)协议期间内,甲方于每月16号与乙方核对帐务包括产品品名、规格、数量和金额,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确认,并在9日内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次月的25日将上月采购货款支付至乙方帐户:

       乙方人民币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三)乙方应告知需方其真实银行账户。若出现任何差异,则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严禁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应收帐款或委托由任何第三方收取该应收帐款,如当月25日为非甲方工作日,则顺延至至下一个正常工作日。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或订单约定的条件交付视为瑕疵交付,瑕疵交付属乙方违约行为。瑕疵交付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付、交付错误、交付不合约定、交付质量不合格等情形。

(二)乙方未按合同或订单指示瑕疵交付的:

1、除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外,逾期三日内,交付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或订单总价款的3%/天;逾期超过三日,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按合同或订单总价款的15%/天计算,且甲方可以拒绝接收采购标的并解除合同,甲方还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甲方逾期向其客户、整车厂交货,甲方因此而承担的各种罚款、产品积压或其它利益损害的,均视为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虽验收合格,但甲方在使用中发现不符技术要求的产品,甲方仍有权按照本条前款之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可在应付货款中自行扣除利益损失及违约金的相应金额,从违约情形出现或损失发生到乙方认可前,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全部到期货款。

(三)本合同履行中,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之情形时,甲方给予相应的催告期后乙方仍不能改正的或改正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立即以发出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

(四)出于乙方违约原因而被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的责任,且乙方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还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乙方的违约行为未约定具体违约金金额的,违约金金额计算按照合同或订单总金额的20%计算。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约定

1、甲方提供的任何图纸、样品、工装及其所载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专利申请权、现实的专利权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情报资料)完整地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此基础上所作的任何开发成果亦归属甲方所有,但在甲方向乙方采购该等产品的期限内,乙方可免费使用。

2、乙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自行、独立开发的,或由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任何技术、设计、工装或产品,若甲方支付一定对价或提供过帮助、支持,或者该等研发是基于甲方具体产品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排他性独占使用该等技术、设计、工装或产品。

3、无论本条款所涉知识产权归属何方所有,但凡基于本合同之目的任何图纸、样品、工装及其所载一切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向任何第三人传授、协助开发或供货。

4、乙方提供的任何技术、服务、设计、工艺、设备、工装等一切可能载有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合同标的时,乙方均应保证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若因此导致第三方异议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提供的,甲方负责。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届满后二十年内,任何一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不得泄露或滥用其在本合同有限期内掌握和了解的另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的、或其知悉的第三方经营机密、技术机密以及其他未公开机密。

七.反商业贿赂条款: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当利益的,应视为侵害甲方的利益。乙方应对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进行双倍赔偿,并有权对乙方每次处以合同总金额或订单总价款的10%的处罚,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到期应付款,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争议解决与管辖

本合同是双方自愿按合同法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且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均须严格按照合同及附件条款执行。如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将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其他约定

(一)针对本合同的履行,乙方的指定代表人为:姓名:                      职务:                     电话:                 邮箱:                    ,上述代表人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二)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附件2:              异常对应及责任措施标准书

                                 附件录属于合同:

备注:若本附件罗列的违约行为责任追究与《采购合同》相重复的,以本附件约定为准;本附件未约定的或约定不清的,仍按《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以下为签署区

 

第二篇:化工产品通用的采购合同范本

化工产品通用的采购合同范本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工商注册号:                  工商注册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乙方应根据产品运输要求,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注意事项,任何由于乙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第三条  合理损耗的标准及计算方法

1.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     %。

2.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可以有±      %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

第四条  质量

1.质量标准:按     执行。

(1) 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补充的技术要求。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_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

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价款及相关费用

1. 乙方应按合同价向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      执行。

⑴运杂费(含保险费)      元,由甲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甲方支付产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⑵运杂费(含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价款的支付:按以下______履行。

1.一次性支付

⑴产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应在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将产品总价款以      方式,汇入乙方账户;产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每批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将该批产品价款以      方式,汇入乙方账户。

⑵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其他相关单据后,应当向乙方支付产品总价款。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2.分期支付

⑴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上述款项的收据,甲方收到收据后向乙方支付。

⑵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合同总价款的     % (即               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立即支付该款项。

⑶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即                  元人民币),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在质保期(       个月)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

3.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  产品交付

1.产品交付方式:本合同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交付:

⑴乙方送货

乙方应当在                  日至                 日通过( )铁路、( )公路、()轮船、( )空运、( )其他方式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地点。

⑵甲方自行提货

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在                  日至                  日到甲方指定的      地点提货。

⑶分期交付

乙方按约定在      内,分      次交付产品,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产品。乙方送货的,乙方应当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      地点交付;甲方自行提货的,由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到乙方指定的      地点提货。

2.交付和风险、所有权的转移:

(1)乙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交付点确定为:按     执行。

①铁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

③公路运输:                           

(2)甲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按     执行。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④固体计量:以固体包装不破损交付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3)产品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货之时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  计量及标准

1.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甲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产品数量不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合理损耗,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所用计量器具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2.甲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并确认。乙方所用计量器具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第九条  验收

1.甲方自行提货的,应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送货的,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3.乙方送货的,甲方在乙方交货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乙方对产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交货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封存样品。

4.验收期届满,如甲方未就产品数量和质量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5.如甲方在验收期内,对产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应妥善保管产品。

6.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7.如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接卸。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产品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产品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      %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逾期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为限。

5.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按     执行。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石化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

第十四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                            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4.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5.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联系人:                         联系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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