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扣件租赁合同范本

钢管、扣件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 米,扣件 套,出租给乙方使用。每次上货时必须按比例上货,比例为钢管每米上扣件 套,还货时同样按比例退还。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天。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时,按所租用物资总金额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最后结算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每天钢管 元/套。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方收发材料明细表为准,租金按月结算,算满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乙方退还租用物资给甲方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校正、校直、除锈、清污、刷机油、防锈漆、工时工资

及原材料等所需维护费用。乙方支付材料维护费用标准为:钢管 元/米,扣件 元/套。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赔偿标准为钢管 元/米,扣件 元/套。

七、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乙方工地上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库房的上下车,由甲方安排工人上下车,费用由乙方按 元/吨支付给甲方,标准为钢管 米/吨,扣件 套/吨,租赁材料交接地为甲方租赁库房,乙方负责运输和运输费用。

八、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若乙方不按时给付所差租用材料赔款,视为乙方继续租用所差材料,租金按本合同规定计算。

十、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资交给第三方使用。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方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负责收回租赁物资和向甲方支付租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租赁物资和其他损失的,乙方负

责一次性按损失物资总金额的 倍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该工程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和补助。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给甲方,从违约之日起,乙方按应付租金和费用总金额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用乙方的其他物资抵押拍卖偿还所欠租金和费用。

十二、乙方委托物资收货人 ,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调解。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4.钢管、扣件、脚手架-租赁合同范本

钢管扣件脚手架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 )租字第123 号

出租方:  XXXXXXXX 租赁站

承租方:

签订日期:

承租方因承建        工程,承租出租方建筑搭架用设备,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租方预计承租出租方建筑搭架用钢管  吨,扣件   套,上托   根[实际承租数量以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发货(承租)单据为准]。

二、承租方预计承租起止时间:20##年11 月 3 日起至 20##年 4月 30 日止。

三、承租方确保租赁物用于施工地点:新建县流湖,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将租赁物转租,转借或转到其它地点使用。

四、合同履行地和费用负担:承租方承租物的提货,返还地点均为出租方仓库,装车,卸车,上垛和运输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五、承租方提租赁物前必须向出租方交付押金。租赁期间押金不冲抵租金,待租赁物全部返还出租方后结帐时退回押金。

             押金标准:钢管300元/吨, 扣件0 元/套,上托10元/根。

六、租金按下表标准计收:

七、租金计算方式:租期不足30天,按30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30天。按承租方提取租赁物日起至返还租赁物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租金。

租金的结算凭据: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租赁物发货(承租)、返还单据为结算凭据。

八、租金支付期限和违约责任:承租方每月三日前必须向出租方付清上月租金。

承租方未按时付清租金,按实际承租租赁物全部租金之和的5%向出租方承担违约金,另按拖欠租金金额每日万分之四向出租方承担逾期付款滞纳金。

九、承租方负担租赁物的维修费用,返还租赁物时,必须按下表向出租方交纳维修费用和上垛力资。

十、承租方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赁物,不允许切割、焊接、钻孔、改行、应原物返还,按发货(承租)单据记载进行验收。承租方切割钢管,每吨(250米)补偿出租方1000元。

承租方毁损、灭失租赁物必须赔偿。赔偿标准:钢管3700元/吨,扣件5元/套,扣件螺丝或螺杆0.58元/只,上托35元/根。

灭失租赁物赔偿款末偿付清前,租金继续计算,至赔偿款付清日止。

十一、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期限到期,承租方末返还部份租赁物,视为承租方仍在继续承租租赁物,本合同顺延有效。但遇市场上同类租赁物租金降价仍按本合同租金计算租金。

十二、违约责任: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将租赁物转租、转借或转到其他地点使用,承租方按双倍租金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十三、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生纠纷,双方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全部返还租赁物,付清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之日失效。

十五、补充条款:钢管每250米为一吨。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代表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手   机:                                           手   机:

委托提货人签字:          

合同附表(极品租赁软件可以打印出的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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