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书

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书

甲方: 江苏九州车业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其开发建设的位于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西区)内,第一期的部分厂房工程(韩国现代牌豪华大巴客车生产线)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双方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第一期部分厂房、场地、排水、厂区内道路、绿化、住宅;

2、工程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开发经济区内;

3.、建设规模:住宅三幢,面积约21600㎡,结构:小高层钢筋厂房,单层,钢结构,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

二、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

1、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土方挖运填工程、地下室工程、路网工程、排水系统工程。

2、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工期按照工期定额乘于80%,作为单体项目的施工期。

3、开工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进场通知书一星期内乙方应进场施工。(其他配套项目根据甲方需要可及时进入施工,如围墙、土方挖运填等)。

4、本项目工程概算造价约为捌仟万元人民币左右,具体根据实际工程量按实际结算,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施工规范及施工规程进行施工,按照国家规定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进行施工,切不可偷工减料,应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1

2、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以上。在施工中,工程质量若达不到要求,乙方应负责整改至合格为止,其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安全要求:

1、在施工中,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2、在施工中,乙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计价方式及取费标准:

1、按照20xx年苏《建筑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进行工程结算。

2、各材料价格按照宿迁市造价站发布的同期信息进行计价,按实补齐与定额的

差价。

3、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取费,税收按国家规定收取。

(1)、工程总造价结算:①房屋建筑工程决算按照工程竣工决算总造价乘以 %进行结算,作为工程的决算价。②附属工程及增、减工程按建筑定额进行工程决算,按工程总造价乘以 %进行决算。③税费由乙方承担。

(2)、工程签证:对每个工作段进行工程签证,本签证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六、合同价款:按本工程竣工决算为准。

七、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每月计算,乙方应于每月的25日提交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甲方应于当月30日前审批完毕,当月工程量审批完成后五天内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在以后的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此类推。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量进度报告末于次月5日前计量完毕视为认可乙方提交的进度款结算报告。

2、本项目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85%,工程完工支付工程 2

进度款至9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进度款95%,留下5%为工程维修金,维修金的返还条件按规定执行。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驻现场项目管理代表: 2、解决施工用水、电,迁至施工现场内,费用由甲方自负。

3、在施工中当地地材采购如遇他人干预,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施工,由甲方出

面协调直至能正常施工。

4、合同签定后甲方确定开工之前15日内必须把施工图纸(提供捌套)等一切必

需的手续交给乙方,及时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5、按约定及时办理支付工程进度款。

6、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决算。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2、应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

3、及时支付工人的生活费和工人工资。

4、交纳工程保证金 万元。

十、本合同生效及开工时间: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违约方赔

偿另一方的损失。

2、开工时间: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年月条件给乙方开工主工程项目。(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甲方的开工进场通知书为准)。

3

十一、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本补充协议书和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在当天注入人民币 到甲方

帐户作为工程保证金,本工程主体封顶完工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返还

乙方。如果甲方原因造成没按双方约定时间开工,此保证金甲方应无

条件返还乙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十三、签定地点: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九州现代车业工程指挥部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0527—84565239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第二篇:工程施工建设居间合同书

工程施工建设居间合同书

甲方(承包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章,居间部份第424条之规定,居间方和承包方共同配合签订在四川广元旺苍鑫泓皓水利电公司投资的“水利水电开发项目”,东河明珠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主建的水利水电项目的建设合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特达成以下条款:

一、由甲方参予投标,并与东河明珠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合书,工程造价为项目真实可靠。

二、乙方不参与甲方的管理,甲方自愿向乙方交给居间费,按合同总造价7%甲方向乙方缴纳劳务报酬费。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共分三次,第一次签定意向协议书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式合同进场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人民币,第三次甲方施工三月内向乙方支付 万人民币。

四、乙方收取的居间费用不出具任何收款手续的票据。此居间费属税后款项。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的居间费。居间费履行

完毕,此合同自动终止。

六、甲方收到工程款后未按时支付居间费用。若拖欠,按所欠金额每月8%向乙方了承担违约金,直至向乙方付清为止。

七、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仲裁。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码: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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