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贵阳修文桃源河魔幻漂流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亿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日 签订之                        

(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          日共同签署的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协议中                 工程款结算方式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说明:

原合同                                       所述,特对其中                                       

                                                    

补充说明如下: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补充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1.2.3.6.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建筑工程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东湖天地1#-3#楼、6#楼、8#楼及地下室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进一步落实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责任,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利,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文明工地:文明工地必须达标,且争取创建 市 级文明工地

2.凡是由甲方确定的材料、分项工程、另行分包工程,乙方都必须无条件的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条件自觉、主动的与材料商、供应商或专业的分包班组签订协议,并承担其总包责任。

3. 凡是甲方进行材料和分项工程项目定价的,乙方必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需要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及进场时间,否则造成的延误时间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4.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每批材料和设备进场施工前,乙方应向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和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师确认后方可使用。上述证明资料若与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抽检检验证明有矛盾,以甲方抽检检验证明为准。

5.本合同中未说明且宁德信息价中没有的项目,按甲、乙双方签证计算。

6.工程进度款:分为地下室工程进度款和地下室以上工程进度款:

地下室进度款分为单体建筑范围地下室和单体外地下室,均按相应地下室完成至顶板砼工程后且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给乙方相应地下室经甲方审核后进度款的80%。

地下室以上进度款每个月申报一次进度款。乙方于当月25号前报甲方审计部审核,甲方于15天内审核完毕,并于审核后15天内支付给乙方该审核后的进度款的80%。在乙方计算月进度款时,甲方代购材料乙方应在甲方提供代购材料给乙方当月按相应的材料款全部扣还甲方。

7.单体工程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完成完整的内业资料编制两套、竣工图编制(其中建筑竣工图八套、结构竣工图四套、水电竣工图五套)及施工班组结算等工作后30天内,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属于甲方的资料应由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

8.乙方上报完整的单体工程结算材料给甲方,在一个月内甲方审核部门应给予审核完毕,甲方审核部门经审核确认后于确认当日送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审核,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审核应于6个月内审核完毕,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确认或审核延误,审核时间相应顺延。甲方应在经甲、乙双方认可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后一个月内,付至审核后工程总造价的97%,余额3%作为工程保修金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执行。

9.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因此承担连带责任,在甲方负责处理后,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其由此产生的支出和损失。

10. 若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作废。

11.如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成本增加等问题,乙方除了应无偿处理相应的质量问题至工程合格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与增加成本相等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工程决算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2.乙方必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当日把工程房产及钥匙交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给购房户及逾期达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条件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3.总工期延误超过30天的,每延期一天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3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 桩基分段验收合格时,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跟进施工,与土方开挖班组做好技术配合放样工作。并于第一段桩基验收合格的次日为单体栋号工期起计日。

15. 本项目施工装修标准按照甲方提出并经设计院同意的执行。

16. 本补充协议生效后,乙方自愿放弃(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17. 关于工程工资:乙方应保证将所得工程进度款优先付清工人或劳务工人工资报酬,否则,甲方有权暂停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直至

乙方整改完毕;如乙方迟延支付工人或劳务工人工资造成工程停工或为政府行政处罚的,乙方应赔偿发包人由此导致的损失。

18.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报送其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乙方在收到开工令之前,乙方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合理日期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有效运转。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不得更换。对未按时进场或进场后发现缺岗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及工地其他主要人员,甲方有权进行罚款,直至缺员进场为止。

19.乙方承包的工程价款中已按闽建筑〔2010〕27号文《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计取了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乙方应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等相关配套文件及时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工作。如乙方未按上述规范和要求及时进行施工,经甲方书面通知要求整改后,仍未整改的,甲方可另行组织班组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对乙方处以安全文明措施总费用的20%的罚款。

20.本补充协议条款与《施工合同》条款相抵触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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