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输服务协议

车辆运输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运输车辆、车型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 型汽车 辆,已行驶 公里,车牌照号为 ,准入证号为 ,为甲方承担运输任务。(承运2台以上车辆的可另附明细表,明细表中涵盖以上内容)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合同期满日前向乙方提出。

第三条 费用支付期限及方式

3.1 乙方提供的车辆为档车, 运费暂定为每天元,合同金额暂定为(大写) 元(包含税费及HSE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乙方实际服务天数及甲方有关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

3.2 费用从用车之日起计算,通过油田公司资金结算部转帐结算。

3.3 费用一月一结算。

3.甲方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权利

3.1甲方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3.1.1承诺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条例和租用车辆的交通安全协议,向乙方告知本单位的雇佣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

3.1.2掌握车辆检验与维护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对车辆进行正常的检验维护工作,并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3.1.3 甲方招聘选用租用车辆驾驶员,应具备5年以上的安全行车驾龄,租用车辆驾驶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驾驶员信息应及时反馈乙方备案。

3.1.4负责租用车辆的日常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出车前、行驶中和回场后的车辆检 1

查和检验,始终保持车辆性能良好,不“带病”运行。

3.1.5严格遵守油田公司及单位规定的行驶区域、路线、限速、乘员人数等要求。

3.1.6 在雨雪等不能保证行车安全的异常气候条件下,停止出车。

3.1.7合理安排车辆任务,保证车辆驾驶员休息时间不少于8小时。驾驶员员因病不能驾驶时,甲方不得强令驾驶员出车。

3.1.8甲方应每月对租用车辆安排2-3天的正常保养时间,联系乙方落实例行车辆保养制度。

3.1.9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统计、上报事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2甲方的交通安全管理权利

3.2.1甲方车管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均有权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乙方车辆状况,车辆出现严重性能问题,有权责令乙方维修车辆或终止合同。

3.2.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购买车辆交强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附加险种的落实。

3.2.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车辆行驶证、车辆附加税证、车辆年检、年审手续和车辆使用说明书的有效性。

3.2.4甲方有权招聘选用租用乙方车辆期间的驾驶员,有权实施租用车辆的日常管理调派。

3.2.5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及其上级部门有权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3.2.6确因甲方车辆已满足运输要求或生产任务发生变化,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或暂停乙方运输服务车辆。

4.乙方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权利

4.1 乙方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4.1.1确保租赁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和标准的车辆,乙方应立即停运或予以更换。

4.1.2 负责租赁车辆行驶证、车辆附加税证、车辆年检、年审手续和车辆使用说明书的有效性的落实。

4.1.3负责租赁车辆交强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附加险种的落实。

4.1.4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或行驶里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车辆。

4.1.5保证随车安全带、灭火器、防滑链、急救包等HSE资源齐全有效。

4.1.6依据交通法,积极参与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 乙方的交通安全管理权利

4.2.1对甲方聘用驾驶员的技术状况、安全教育和管理状况享有知情权,对存在的隐患问题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措施。

2

4.2.2对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日常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和行车区域等的管理享有知情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措施。

4.2.3确因甲方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本合同条款的履行,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或暂停租用车辆的提供。

5. 双方责任承担:

5.1甲方在租用车辆的使用过程中,对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负全责,发生与租用车辆有关的交通事故、机械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5.2因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甲方向第三方追偿,事故的处理与理赔由乙方配合甲方与责任方按有关程序解决。

5.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有关法律规定程序处理。

6.协议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安全协议而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西安市未央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7.其它

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7.2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 二 份,甲方 一 份,乙方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安全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4本协议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对上述条款已阅读并充分理解)

甲方: 乙方:庆阳长庆精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印章) (印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3

签订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4

 

第二篇:车辆运输服务协议

车辆运输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就石矿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暂确定牌号为 的 15 台车辆承接甲方货物运输业务。乙方所确定车辆在货物运输服务协议期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暂为三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期满双方均无异议的,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协议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在运输服务期间,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保险等规

费齐全有效的专业运输车辆。

2、在运输服务期间,乙方对工程车辆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

主体,在运输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罚款、扣车扣证,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运输服务期间,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运输车辆核准标志。(建立健

全各项基础台帐、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以及车辆安全检查制度等基础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

5、在运输服务期间,甲方应在乙方办好工程运输车辆核准标志的前提下,协助

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运输车辆准行证。

四、雇佣人员

1、乙方应当自行雇佣驾驶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雇佣的驾驶人员确立合同关系,并承担相关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雇佣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伤害和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自行处理承担。乙方应当确保乙方雇佣的驾驶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如果乙方雇佣的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按照甲方自行的规定,予

以罚款,罚款在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运费中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2、甲方认为乙方雇佣的驾驶人员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或者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

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乙方应当立即调换,并且不得影响甲方的生产。因乙方雇佣人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3、甲方予乙方雇佣的驾驶人员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对乙方雇佣的驾驶人员不

承担任何责任。

五、油料和修理

乙方车辆的修理自行承担,燃油可在甲方添加,油价按甲方购入价加管理费

确定。

六、运费结算

甲乙双方之间的运费结算,按土方运距远近结算(另附富集发[2010]003号文

件),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浮动。乙方提供正规的运输#5@p后,甲方予以结算并支付运费,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当月应付款的50%,春节前支付当年应付款的80%,合同终止后全部结清。

七、其他事项

土方运输车必须按甲方指定卸土点卸土,不得自行偷倒乱倒转工地等情况,

如有此类情况出现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纠纷处理

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 到达地: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 辆,车辆牌号: ,行驶证号: ,载重量: 吨。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元/吨*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乙方应出具运输费#5@p。

按月结算。于每月五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按照国家定价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扣留支付。

第八条 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元)。上述保证金收取后由甲方出具保证金收据。

合同期限届满后,上述保证金由甲方予以返还(从中应予扣留支付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除外)。

第九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地磅的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否则,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6、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7、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按每查处一次处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元)的标准,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台账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的土方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三车次以上(含三车次)非定点装载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乙方每发生非定点装载一次,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以外,甲方还有权按500元/车次的标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9、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燃油,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本合同土方运输任务,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燃油供应。

10、乙方运输车辆非经甲方批准,擅自停止运输作业时间累计达48个小时以上(含48小时)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结算部分运费将不再结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11、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

决。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

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

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代表:

住 所:长沙市雨花区 号 住 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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