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书

教师欧打学生控告书

控告人:XX,男,现年AA岁,X族,贵州省省毕节市人,

农民,家住海子街彭家寨(伤者的父亲)。

被告人:YY,男,现年BB岁,X族,XX省XX市人,

XX学校的老师,家住XX。

请求事项:

一、要求毕节市教育局依法起诉藐视法律的YY,追究被告的刑事民事责任、校长xx的领导责任;

二、要求人生损害赔偿,住院医疗费,父母精神损失费,课时补偿费,总计rr元。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控告人之子XX因.....

被告YY,身为学校教师,竟玩忽职守,不联系学生监护人直接爆打xx致鼻子流血;然后拖到办公室继续殴打(此时有其它老师在场,但无人劝阻),当时外伤显示面部红肿,身体大部分淤青(x相片为证),伤情非常严重构成刑事故意伤害。同时老师恐吓xx不准告诉父母否则就不能在学校读书(国家法律九年义务教育,一小学学老师就能有这么大的权力?)。因过后头晕头昏,夜间经常无意识惊醒,大吼大叫,父母查问才知详情情。鉴于伤势,家长建议学校与家长一起送医院检查(学校态度很不乐意并且很嚣张还说他们有后台),无耐,家长只好带学生到毕节市专医院检查,鉴定结果....后附医院证明。

因为伤势恶劣并且拖了很长时间,家长担心!要求转院,学校却叫家长自已转,学校不去人,不负责,不缴纳医药费。校长这样不管不问意在变相偏袒yy,简直无视法律存在,知法犯法,执迷不悟,不知悔改。

殴打学生理应负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1、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的有关规定,殴打学生,侵犯了学生合法的人身权益,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行政责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和第48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作为学生家长在此请愿如下:

1、老师体罚殴打学生是哪里规定的?

2、老师说这事不能张扬,张扬出去后孩子不能在这所学校上学,这是上级规定,还是yy老师自已制定的校规?

3、教育能用殴打解决问题吗?

4、事情发生后,校长不管不问,老百姓怎么办?

学生家长:xx

此致

贵州省毕节市

具状人:XX

代书人:

附:

1.xx伤势照片。

2.毕节市xx医院xx医生(xx的负责医生)伤势报告一份。

3.本案另呈于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4.伤势证人:xx医生,案件事实证人:

 

第二篇:检举控告书

检举控告书

被控告人;陈宏达;大芬管理办职员,滥用职权, 暗箱操作,搞非法垄断!控诉非法垄断、非法控制文化市场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事实与依据;20xx年在大芬油画交易广场不能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私自滥用权力,非法将大芬油画交易广场一层2号铺租给大芬油画股份有限公司,这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侵害国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