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办医院协议书

关于开办医院合作协议书

甲方:X 院长 法人代表(X为法人名称)

乙方:Y 董事长

丙方:Z 副院长

经三方共同反复商讨研究决定,甲方X担任院长职务;乙方Y担任董事长职务(医院本院任何决策只认乙方Y),丙方Z担任副院长职务。于20xx年 月 日正式达成协议,愿意合作开办一所新的民营股份制私立医院,具体协商如下:

一、甲方为开办医院的领头开办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前期大部分工作主要由甲方负责办理。如:医院执业许可证的办理、城镇医保、市医保、区医保、农村合作医疗等手续的办理。

二、医院的筹建,甲方不出资,占总营业额利润的31%股份;乙方、丙方为协助甲方共同开办医院的投资入股合伙人,乙方出资为总资金投入的70%比例,占总营业额利润的48.3%股份;丙方出资为总资金投入的30%比例,占总营业额利润的20.7%股份;共同协助甲方办好医院,把医院办得有声有色。

三、医院实行自负盈亏制,共同承担所有的风险,共同承担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所出现的医疗纠纷,责任事故,任何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已的责任。

四、三方共同推荐医院法人为甲方的儿子,医院执照所有权归三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无权单独使用。医院法人代表,根据工作需要,不愿再当任法人代表,由院长本人指定接替法人代表,必须由三股东内产生。如有一方因其它原因在一年或两年后要求

退出,另外两方应在共同商讨同意下,由提出方赔偿伍佰万元整(¥500,000.00)违约金,违约金到位后,医院及时办理退出手续,不得有任何拖欠,但应提前六个月提出。

五、医院由甲方负责管理,如:人事安排、经营科室设置管理、外面各种应酬,包括各单位的联系,上级领导的关系处理,凡所有关于医院成立、建设、发展的需要的外交以及效益安全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医院的采购权(如:医疗设备购买、引进入股分红投放、合股分红,床铺等),房屋的装修改进,扩建,宣传,业务关系的投入等由三方共同商讨完成,按照物美价廉原则进行。药物及医疗耗材用品采购由院长审批。同等的民营私立医院价格出现重大偏高,乙方、丙方提出合理建议,三方共同商量解决。

七、医院开业,为法人配备一台30万左右的车型使用权,院长自己选定配置司机。院长从公立医院到私立医院正式上班薪水为8000/每月。筹备阶段院长薪水为4000/每月(注:从人员招聘开始支付院长薪水)。

八、医院的财务管理程序,乙方担任出纳、丙方担任会计。

九、签字程序,丙方委托甲方签字。甲方签字后经乙方签字确认,财务方可支出费用。丙方有权取消委托甲方签字权力,取消后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十、房屋以620万为基本价格,按年率10%折旧费算。从开业前五个月开始计算房租。第一年经营效率需要过程,如果当年不够房屋支出62万,可以延期到第二年补足。

十一、投资回报情况,装修和设备等所花的一切费用按总投

入的两倍收回成本(由甲、乙、丙签字认可),先还帐,后分红。

十二、关于医院用房,房屋的所有权由乙方全权出资。如果医院经营好,有足够资金,乙方办医院的房子,允许医院优先购买,价格按当时实际价值评估,购买后所有权归三方共同所有。

十三、任何甲、乙、丙三方家属(夫妻)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医院任何事情,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参与方自己负责。

十四、股份只能充分内部协商转让,一切股权只承认甲、乙、丙三方原始创始人。

十五、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参与,做到共同努力、同心同德、相互尊重、相互信仰、相互谅解,有事共商讨、虚心接受别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取长补短、虚心学习。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营销工作,以医院为家,扎根医院。每人保证做到最好。

注资400~500万:

比例:按实际支付分配注入

招待费:1000元以下的业务招待院长作主,超过1000元与乙方、丙方沟通。

预算控制:400万

装修费:100万

医疗设备:120万

人员费用:150万

其他开支:30万

 

第二篇:1合作开办连锁店 协议书(最新)

合作开办连锁店协议书

甲方:巴彦县宏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乙方:巴彦县 自然人

巴彦县宏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为进一步扩大企业的经营范围,经与巴彦县 自然人 (以下称乙方)协商,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在巴彦县 合资开办宏凯医药第 连锁店,协议内容如下:

一、投资方式:经双方协商,开办第 连锁店双方按总投资额各出资50%。

二、利润分配:第 连锁店开办后,按月结算,实现的经济效益,双方5:5分成。

在门店发生亏损的情况下,双方各分摊50%。

三、门店进货渠道:第 连锁店开办后,其药品销售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计划配送,乙方不得擅自从其他渠道进货,如发现乙方私自从其它渠道进货即视违约,公司将对其个人进行5000至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收回经营权。

四、门店管理:第 连锁店开办后,为甲方的一个分店,门店的管理必须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五、费用:门店开办后所发生的符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合理费用(房租、水、电、工资、招待费等),双方按实际发生额分摊。

六、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在 开办的连锁店,如甲方在乙方属地再开办连锁店,其开办的连锁店优先考虑由乙方管理;从合作之日起如乙方在此地再开办药店,甲方有权收回双方合作经营连 1

锁店的乙方经营权(在甲乙双方合作前开办的药店及诊所除外),甲方在此地再开办连锁店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无权干涉。

七、在合作期间,乙方经营行为与公司销售政策相抵触、对公司形象有损、对公司利益有影响等都视为违规,如甲乙双方协商无效,甲方有权收回连锁店的经营权。

八、门店给患者点滴或自己配药销售,风险责任乙方自负。

九、安全管理。由于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管理门店,因此,乙方应加强门店的安全管理,对发生的火灾、被盗、被抢等安全事故负管理和法律责任,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十、违约责任:第 连锁店为甲、乙双方共同开办,门店营业后双方必须遵守协议,如发生违约问题,违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一、协议终止

1、经双方协商,门店赢利为双方的合作基础,如发生亏损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协议。

2、在合作期间,乙方经营行为与公司销售政策相抵触、对公司形象有损、对公司利益有影响等都视为违规,如甲乙双方协商无效,甲方有权收回连锁店的经营权,协议自行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应共同遵守。

甲方:巴彦县宏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签 章)

乙方:巴彦县 自然人: (签 章)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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