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管理协议

莲都区电子商务孵化中心保证金管理协议

一、 保证金的目的

为加强中心管理,共同维护终端市场正常运行次序,保障入驻商户权利及利益不受侵犯,丽水市莲都区电子商务孵化中心(以下简称“莲都区电商中心”)特拟订本办法。

二、 保证金收取办法

自协议签订起三个工作日内,入驻商户应按本办法第三条标准向丽水市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纳足额保证金。此保证金不用于任何货物交易,仅作为入驻商户对于合作行为按约履行进行保证的款项。入驻商户不得主张或要求将保证金用于任何双方的货款交易或抵偿任何应支付丽水市莲都区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款项。保证金有效期限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开始到协议终止到期后的一年时间内。

三、 保证金收取标准(单位:万元)

丽水市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向入驻商户收取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经营场地大小规模调整保证金的金额,经销商应及时补足不足部分。

四、 保证金的扣减

有下述任一行为者,丽水市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将自行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1.严重违反莲都区电子商务孵化中心规章制度行为

2.伪造变造的政府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或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

3. 保证金扣减以上违约金金额丽水市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以书面方式通知该受处罚的经销商具体处罚事由。

4. 受处罚的入驻商户应在保证金扣减后之余额低于人民币5,000时,于丽水市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知后之三日内补足保证金原金额。

6. 经销商若因不服处罚而有恶意捣乱中心次序以致严重影响丽水市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市场秩序丽水市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权不再返还该受处罚入驻商户之保证金余额,以作为后续处理基金。

7.本条所称“罚款”或“处罚”,其法律性质为违约金。

五、保证金的退还

租赁合同期满后,保证金扣除各项扣减金额后剩余部分丽水市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协议终止后3个月内退还入驻商户。保证金在丽水市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管期间不计算利息。但入驻商户如有积欠丽水市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何款项、费用或其它一切债务者丽水市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得径以保证金抵充之,仅就余额退还,入驻商户绝无异议。

经销商了解并同意上述办法, 对于以上均没有异议

立协议书人:

甲方: 乙方:

XX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乙方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协议签订时间:年 月 日 日

 

第二篇:管理委托协议

咨询管理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山西省旅游投资公司

一、 总则

1、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委托乙方对 酒店内部功能设计的规划和开业前内部装修的各项工程指导工作。

2、 依托乙方的管理经验和品牌优势,同时根据甲方的指导思想,打造静乐县地标性建筑、最高星级酒店。结和硬件设施和酒店地域特色性质,为甲方设计科学的酒店功能规划,引进先进经营管理方式和理念,培育酒店高级管理人才,为甲方今后经营打下良好的硬件、软件基础,扩大和提高甲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 委托经营管理内容

1、 期限

委托管理分为酒店功能设计规划的咨询审核期和开业前的内部装修指导期。

审核期:计划时间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内部装修开始

(20xx年4月 日---- 20xx年6月30日止)

装修期:计划时间为内装修开始至

(20xx年6月 日----20xx年6月30日 止)

2、 设计规划咨询和内部装修指导为工作主要内容。

(1) 结合甲方的要求,筹建一个四星级酒店,设计基本的酒店功能规划,科学合理划分各项设施的比例、设计动向流线,使功能区

域划分与各类动向流线有机结合。

(2) 由旅游投资公司派出成熟的酒店管理团队,制定、审核酒店基本功能的设计,配合甲方与设计公司科学合理的解决工程设计与实际功能运作等问题,严格审图,将各项功能要求、工程要求、质量标准落实到图纸上文字上,做到按图施工,有据可依。

(3) 内装修筹备期,乙方外派管理人员常驻3名,其它人员视工程进度的不同阶段所需不定期进行现场工作指导或远程指导。

(4) 视双方合作意向,进行酒店运营委托管理准备(做开业前相关的人员培训、规章制度建立及市场定位)。协议另议。

三、 管理费用

由管理费用和外派人员费用组成。

1、 管理费用

咨询期:50万(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装修期:50万(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2、 人员工资

乙方派出各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依据乙方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总经理:月工资1.8万元人民币(税后)。

工程经理:月工资1万元人民币(税后),工程主管:月工资0.75万元人民币(税后)。

3、 其它费用

1) 乙方派出管理人员产生的费用含房租、水电暖、有线、宽带、物业、工作餐(或餐补50元/每人每天)等必备物品。

2) 通讯费用按乙方相应职务级别标准支付。

3) 乙方的外派人员享受每月两次带薪休假,每次4天(含路程),往返交通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外派人员休假不得影响酒店工

程的正常施工与管理。

4) 乙方外派人员在酒店因工负伤,甲方应及时抢救,并承担抢救费用。

四、 支付方式

(1) 第一阶段设计规划咨询期管理费用伍拾万元,支付期为协议生效后三日内。

(2) 第二阶段内部装修开工前三日内支付管理费用伍拾万元。

(3) 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工资提前一个月支付,每月30日前以转账形式支付第二个月工资,以上月实际出勤天数为准,乙方人员到达甲方酒店起开始计算考勤。

(4) 所有管理费用及工资、其它费用统一汇至乙方指定帐户。再由乙方发给派出员工,代扣上缴各种保险和公积金。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派出管理人员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与费用,费用的支付依据乙方的规章制度办理。

(2)按协议规定时间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3) 有权对乙方管理人员提出工作要求,有权监督其工作效率。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协议签订后组织管理团队、各级管理人员设计酒店四星标准的基本酒店功能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各项设施的比例,宾客合理流向、服务流向、物资流向、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通道。

(2)乙方派出人员具有多年管理经历,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技术水平、管理经验为甲方提供符合四星级酒店标准的工程施工技术指导及工程进度的提醒。

(3)乙方派出人员在工作的同时培养工程管理人员,为酒店今后的自主经营打下良好的基础。

(4)乙方派出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类假期,休假不能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与质量。

(5)乙方派出人员应遵守甲方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旅游投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本协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地震、战争、水灾、火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可抗拒力导致遇有上述情形一方不能继续履行协议,不视为违约。

七、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的协议修改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山西省旅游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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