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分销合同

房地产分销合作协议

甲方(开发商):xx有限公司

乙方(中介机构):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推介甲方开发地产项目xx项目相关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甲方因销售xx项目的需要,委托乙方利用自身门店及其他销售渠道展示、推广项目,以协助甲方项目的尽快销售。

2、乙方向来其自身门店及其他销售渠道的客户宣传并推荐项目,将有意向购买项目的客户引荐给甲方,由甲方销售人员具体负责接洽商谈,引荐的客户成功签约后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3、乙方向甲方引荐的客户必须是从未到过甲方项目现场的新客户,由甲方指定人员 对客户身份进行甄别确认并开具确认单后,视为乙方的有效引荐客户。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为 十二 个月,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本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视合作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续约,若不作续约则按本合同终止条款执行。

2、在合作期限内,乙方连续 个月无有效引荐客户成功签约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按本合同终止条款执行。

第三条 相关费用

1、乙方有权免费使用甲方现有的项目宣传资料(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展板等),资料具体数量由双方根据乙方采用的宣传方式协商确定。乙方为促成有效引荐客户而自行组织的宣传推广活动,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乙方为项目配置专门的业务人员,其人员的一切开支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项目销售价格及折扣

乙方向客户宣传的项目销售价格应为甲方对外公示的销售价格及折扣,最终执行的销售价格由甲方销售人员依据甲方相关流程确定。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承诺最终执行价格和折扣,由此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直接和间接)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第五条 佣金及支付

1、乙方向甲方有效引荐客户成功签约后,甲方应按如下比例支付佣金:签约成交的,按有效引荐客户签约总价的 % 计算佣金;佣金由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

2、乙方有效引荐客户在与甲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并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一次性付款为全部房款)后,视为乙方有效引荐客户成功签约,乙方即可获得本条

第1款所约定的佣金。

3、乙方应在月底向甲方提交当月的《转介成交确认单》,甲方对此进行书面确认后作为支付佣金的凭证。

4、甲方应在次月的 7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上月全部佣金,乙方应在收取甲方佣金的同时出具正式等额有效#5@p。

5、乙方有效引荐的客户因违约而被甲方没收的定金,全额由甲方所得。

第六条 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在乙方自身门店及其他销售渠道设置、更换与项目有关的宣传资料,对项目进行宣传和推广。

2、乙方有权在甲方项目现场 伍 公里范围外以任何合法形式对项目进行宣传和推广,并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业务人员与甲方销售人员串通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佣金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拒付所涉及的佣金,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乙方不得在甲方项目现场以及甲方为项目销售举办的其他活动现场 伍 公里范围内作任何堵截甲方客户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甲方必须在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况下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佣金,否则甲方

不予支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到期,若不续约的,或因一方违约,守约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及经济关系。本合同一经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均不再享有本合同载明的权利,不再承担本合同载明的经济及法律义务。

3、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房地产分销协议

          项目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               项目进行销售代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宜

1、拟委托进行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位于                    ,性质为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面积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的测量面积为准)。

2、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寻找、搜集、挖掘潜在购买客户,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销售代理服务期限

本协议委托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日止。若协议到期,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协议,若不同意继续合作,则协议自动终止。

三、销售代理费

1、取费标准

代理费标准:成交合同额的2%

2、支付条件

甲方与购买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客户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确认乙方上月满足支付条件的房源明细,并于确认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销售代理费,乙方收到代理费时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全额发票。

4、因客户对预售/销售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归甲方支配,与乙方无关。

5、在委托期满后,甲方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不视作乙方的代理任务,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

四、客户确认

1、客户首次到访必须由乙方人员通过乙方的渠道带到现场,经确认是首次到访客户后,填写《团购看房单》。电话预约无效。

2、客户的确认以填写《团购看房单》的形式进行确认,由客户、乙方现场渠道人员、甲方授权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此单一式三联,作为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客户的依据及客户享受团购优惠的凭证。代理商发生客户重叠的,以《团购看房单》作为判别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

3、乙方介绍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清全款当天,甲方将根据客户确认记录与乙方签署《成交确认单》,以确定客户成交的事实。

甲方授权负责人:            ;电话号码:                      

乙方现场渠道人员:          ;电话号码: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屋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项目的宣传资料电子版。

3、甲方负责将项目信息及时传送给乙方,如果项目进行价格调整或组织活动,及时通知乙方,以保证对客户统一口径和对已有客户的维护。

4、甲方组织大型活动, 提前通知乙方进行提前预热和客户积累,保证活动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5、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它收取购房定金、房款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

6、对乙方的营销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接洽,提供看房便利。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通过自己的渠道对甲方项目进行宣传,主要通过

      等形式进行推广。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配合甲方对乙方客户发放项目宣传资料。

3、在委托期内,乙方应制订详细的服务计划,提供甲方,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情况。

4、乙方可邀请其客户参加甲方组织的客户活动,并配合甲方进行客户邀请。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对外报价,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变更房屋价格,乙方擅自变更的,变更行为无效,且乙方应赔偿客户损失和甲方遭受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6、乙方不得擅自对客户进行相关的承诺,也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本代理事项无关的活动和宣传。乙方无权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如因乙方私自收取客户费用产生的任何投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7、乙方客户在购房后,如出现退房等情况时,乙方应当将所退房屋已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8、乙方应当积极开展销售代理业务,随时应甲方之查询要求,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9、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本合同约定进行销售代理服务工作,不得过度夸大、隐瞒或承诺该房地产的相关信息,如因乙方过度夸大、隐瞒或承诺该房地产的相关信息产生的任何客户投诉,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连续六个月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的,甲方应按应付款的   %向乙方赔偿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代理任务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的投诉或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结算的代理费用。不足以弥补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八、其他事项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生效和效力

1、本协议在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附件1:《团购看房单》

附件2:《成交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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