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代理合同 (2)

销售代理合同

****

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项目销售代理服务委托合同书

………………………………………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之营销代理的有关事项;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销售代理合同

一、名词释义

除非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约定,下述措辞在本合同中的含义如下:

1.本项目:指“ ”,即由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 (具体地址及范围按政府文件中的描述),规划占地: 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m2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甲方:系指 ,为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商,具有本项目开发、建设及经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乙方:系指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为本项目提供销售代理服务。

4.指定可销售物业面积:系指甲方指定乙方在代理期内,乙方可进行销售的物业面积,其中住宅面积为 m2。

5.成交: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订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到位并经贷款银行确定购房者符合贷款资格之日。

6.销售金额:指甲方财务收到的该项目已售出房屋的房款总和。

二、合同有效期限:

1、

2、

三、代理权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销售代理。

四、佣金标准

第 3 页 共 9 页 合同自签订时生效,乙方即开始前期服务工作。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至20xx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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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代理房屋成交合同总价的3%进行结算。

五、支付佣金的条件与方式

1、业绩确认:

(1)客户第一次到访签署到访确认单,确认此客户为我司客户;

(2)客户购房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购房客户办理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按贷款部分房款已到甲方账户,甲方应当按照合同成交额予以结算。

2、甲方支付乙方佣金的时间与方式:

(1)佣金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一个月的《请款明细表》。

(2)甲方在收到乙方《请款明细表》后,如对请款金额有争议,除保留有争议的部分,其他无争议金额应在收到《请款明细表》5日内按下列约定支付;

3、关于支付佣金的其他条款:

(1)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非甲方原因(甲方原因包括工程延期、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承诺兑现等)出现退房现象,乙方已提取的该房屋的佣金由甲方在下一期应支付的佣金中扣除,该房屋重新计入可供销售房源。

(2)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如出现退房现象不属于甲乙双方原因,乙方已提取的该房屋的佣金由甲方在当期佣金中扣除,该房屋重新计入可供销售房源;如属于乙方工作失误导致客户退房的,乙方已提取的该房屋的佣金由甲方在当期佣金中扣除,该房屋重新计入可供销售房源。

(3)乙方每次收到甲方支付的佣金之日起15日内,均应向甲方出具等额正式#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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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 拥有本项目物业各阶段销售进度、销售控制计划、各种推广活动等的最终确定权。

2. 有权组建项目小组对乙方销售执行过程和活动进行全程监督,该项目小组负责《认购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确定与保管、购房预付款和购房款的收取及购房者资料的保管等工作,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3. 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及营销和销售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详细资料,并保证所所提供的资料具。

4. 有合法性、真实性。

(二) 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营销代理过程中乙方所需的下述费用:

1. 各类推广、销售道具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印刷费用。

2. 承担并提供乙方在销售期间,带客交通费用每组客户往返¥40元(当场现金结算)。

(三) 甲方应承担如下工作

1. 确保可销售物业权属确定,无任何产权争议及纠纷。

2. 与乙方用书面形式确定各阶段工作时间。

3. 负责收取购房者交付的购房预付款、购房款。

4. 负责与银行签订按揭总协议。

5. 负责本项目各期物业如期开工、竣工、交付及物业质量的达标。

6. 保证该项目销售及一切有关文件、资料的合法性,领取保证该项目合法性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文件、批文,并提供复印件。

(1)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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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提供甲方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及真实合法有效的施工资料和施工图。

(3)提供商品房质量图纸、小区配套图纸、建设材料及装饰图纸、物业管理服务配套图纸等。

7. 甲方应按甲方承诺的本项目物业交付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若因甲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与购房者产生延迟交房,变更设计、景观和配套设施等任何经济及法律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及处理。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本合同约定内容的各期物业的销售代理权。

2. 拥有自行委派、招聘本项目销售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的权利,甲方不得参与干涉乙方内部人员安排。

3. 有按时领取佣金的权利。

4. 如甲方工程进度、样板区进度及手续进度拖延,经双方协商,乙方销售进度相应延迟。

乙方的义务:

1.应按本合同之约定完成各类委托于代理事宜,积极配合甲方推进本项目各项工作,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提供相关资料,以便甲方及时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2.乙方服务团队全体成员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销售管理制度。

3.向甲方提供现场销售接待等优质服务。

4.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应积极参加本项目的全过程,并对每个步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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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提出优化方案和建议,以实现本合同的目的。

八、合同的生效、修改及终止,解除

1. 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刻生效。

2.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确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

3. 乙方须严格依据甲方确认的对外统一销售说明文件实施销售。乙方在销售及与客户谈判过程中,用口头或其它形式对客户的说辞、解释或承诺,不得超越谈判甲方的授权范围;如对客户提出的要求不能明确答复,应及时报告甲方予以确认解决。

4. 如买受人交首期款后,因甲方不履行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引起的退房,与乙方无关,甲方不得扣除乙方应得的佣金。

5. 甲方认定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付款方式、装修标准、配套设施、开盘时间等可对客户承诺相关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必须按合约实现。

6. 若因工程质量、施工延误、工期停滞、规划设计变更、交房期限、装修标准、建材设备、配套设施、一期前期销售引起的纠纷等非乙方所能控制之原因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

7. 乙方在执行甲方项目代理销售期间,如出现任何违法

8. 所有销售收入均需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向客户出具收据或#5@p。

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销售期从本项目公开销售之日起;合作到期后余款在10个工作日内结清,双方未提出续约的该合同自动中止。

九、违约处理

1.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所例原因要求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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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本合同地址以挂号信形式提前7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若因一方原因造成书面通知信件无法送达的,双方均可视书面通知已有效送达。

十、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双方认为必要的修改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期满或本项目销售完毕,本合同自然终止。

3. 如乙方在执行甲方项目代理销售过程中涉及本项目代理销售工作出现违法行为,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4. 如乙方在执行甲方项目代理销售期间因对客户虚假或超出甲方授权范围的承诺造成客户纠纷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如因此类情况甲方主动解约,则甲方仅需支付乙方已完成销售部分的代理佣金,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补偿。

5.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效力自解除合同通知依照本合同第10条规定送达乙方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后3日内向甲方移交相关工作,并在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离甲方销售区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销售现场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 如遇该项目进度出现不可抗力的延误,则双方可依新的项目进度另行约定与进度相关的约定条款,并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调解及诉讼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以起诉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为诉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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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附则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 乙方:

 

第二篇:分销代理合同

房地产分销代理合同

签署地: **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传真: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1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传真/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开发的 分销事宜,在互惠

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1 甲方授权乙方为

1.2 甲方投资兴建的,位于

1.3 乙方通过自身寻找客户资源及其他方式向客户介绍、推广甲方开发的

并协助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委托租赁经

营管理合同》、《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合作期限

2.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2.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或出现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

的解约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代理商,为甲方本合同项下的

进行营销。

2.4 代理商完成的营销任务应相互独立,分别计算,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第三条 费用负担

3.1 广告宣传由甲方规划并实施,广宣费用由甲方支出,乙方拥有广宣工作建议

权。

3.2 如乙方需自行制定广宣计划并投入广宣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方案并经

甲方核准,广告内容的发布需事前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3.3 乙方促成客户签约所产生的其他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商铺、酒店式公寓租赁价格

以甲方出具的价格表为准,如甲方对价格进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 代理佣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2

5.1 乙方的营销代理佣金计提比例为:

5.2 乙方营销商铺、酒店式公寓佣金按营销租赁总价的(** )进行计

5.3 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5.3.1 在甲方正式与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取客户交纳的租金后,甲方

于每月**日按乙方上月营销实际回款金额结算佣金,银行按揭贷款金额佣

金待银行放款并甲方确认到账后结算,乙方凭甲方确认的每月营销业绩,

出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财务凭证,向甲方收取相应佣金。

5.3.2 营销启动至交付结束期间, 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客户向甲方提出

解约的,乙方应按原提成比例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该部分佣金。

5.3.3 若甲方根据第七条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的,则乙方同意放弃双方解约当

月营销佣金。

5.4 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均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6.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关于营销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面积、价格等。

6.2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6.3 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合同约定营销区域范围内营销权益不受到损害。

6.4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以下工作:

7.1 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推广; 派送宣传资料、

商铺、酒店式公寓租赁资料;

7.2 协助甲方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7.3 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营销推广活动;

7.4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营

销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乙方向客户所做的超过甲方授权范围以外的承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就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7.5 乙方在营销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华怡宾馆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

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7.6 乙方不得违反商业诚信原则,禁止与客户串通骗取佣金,一经查实,甲方

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乙方并同意放弃所有代理费用。

7.7 因乙方自行向客户收取的任何费用产生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独

立承担法律责任。

7.8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定期每月与甲方交流工作进展情况不低于两次,具体时

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要求。

7.9 乙方完成的营销金额,应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按实计算。

7.10 乙方须服从甲方案场经理的统一管理。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8.1 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

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等事宜。如乙方当月完成的

营销总量中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累计解约金额超过乙方当月完成

的营销金额的10%,则甲方有权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询问,在确

认为乙方责任后,有权决定是否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且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责任。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规定义务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在确认

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询问,如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法与甲方达成赔

偿协议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且不承担赔偿或补偿责

任。

8.3 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9.3 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4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由上海华怡宾馆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形式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1.1

11.2

11.3

11.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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