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采购合同

石 材 采 购 合 同

工程名称:

需    方:

供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2013年7月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石材购销事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项目地点:

第二条、 合同范围

1、合同内容:石材制作、供应、加工及运输。

2、合同标的物见合同附件1《****总平硬质铺装材料综合单价》。加工费单价见合同附件2《材料加工费清单》。

2.1材料综合单价为含税单价,供货及加工数量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确定,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为准,但最终结算收货单总量不能大于甲方下料单总量的3%,超出部分不进入结算。

第三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含税),暂定合同总价的方式,固定综合单价见本合同附件1《****总平硬质铺装材料综合单价》,附件1中材料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上车费,装卸费、运输费、材料检测费及复试费、损耗、保险、税金、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内容,该单价为固定单价,在供货过程中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单价。

2、合同附件1中没有的单价,若仅是石材规格不同,则按照附件1中同材质、同厚度对应单价执行。

    3、石材加工费不包含在附件1综合单价内,图纸范围内石材的倒边、磨边、水刀切圆弧等加工费用总价包干80000元(捌万元整),该包干总价已综合考虑到工程量大小对包干总价的影响,结算时不做调整,具体加工类型见合同附件2。

4、若属图纸外的加工费,合同附件2中已有的价格按照合同执行,合同中没有的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量按实计算。

5、暂定合同总价579717元(大写:伍拾柒万玖仟柒佰壹拾柒元整)。

6、暂定合同总价仅为按照甲方设计图纸预估费用,如由于现场实际施工数量变化,其变化所增加或减少的费用不含在暂定合同总价之内,结算时相应另计数量及金额。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法: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出购货清单,确认规格、数量和交付时间,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完好无损。运费及装卸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收到石材后,对于石材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应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异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及校验情况和处理意见。

3、对于达不到要求的石材,电话通知乙方现场复查,两天内没有到现场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石材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下一次石材进场时无条件更换。

4、石材运到现场由甲方、乙方代表共同验收,供应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电话通知,乙方需保证在甲方确定需货时间将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场地。

5、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

6、以甲方确认过后大样为准,石材不能出现掉角及明显断裂,成品允许有拼接,石纹、石斑、石线及色差在5%内且需得到甲方确认。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供货后开始供货,3天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部位。

2、交货地点:

3、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部位,并负责卸货。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分批次供货,累计供货材料金额达到200000元(贰拾万元整)后,乙方可提出付款申请,在验收等手续齐全的基础上,由甲方核实供货数量及金额,确认无误并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截至申请付款之日的累计材料款的80%。

2、合同及甲方要求全部材料供应完毕,材料符合要求,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尾款及材料加工费。

3、每次付款,均通过银行转帐汇入乙方账户,每次付款乙方须提供与当期付款金额等额合格发票。

4、甲方对发票的接收并不表示甲方对该发票的真伪承担责任。如因乙方提交虚假发票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甲方被税务机关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发票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若在最后未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乙方仍需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七条工程结算

1、结算依据

1.1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的收货单等。

2、工程量计算原则:

2.1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为准,但最终结算收货单总量不能大于甲方下料单总量的3%,超出部分不进入结算。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将支付乙方该批材料价格10%的违约金,且要保证继续供货,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剩余工程款不予结算。

2、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暂定总价1%的违约金。

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安全责任

1、乙方进出场车辆必须谨慎驾驶,应充分考虑现场场地狭小因素。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车辆进出甲方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和安全保卫要求,如不服从,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3、乙方车辆出场时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或其他单位的物资材料,如有发生,按照原价值的2倍处罚。

4、乙方人员必须谨慎驾驶,若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造成双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在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合同即告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合同及其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司印章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3、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1《总平硬质铺装材料综合单价》

附件2《材料加工费清单》

(横线以下为双方签字,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附件1

附件2:       

 

第二篇:花岗岩采购合同

花岗岩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工程名称: 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石材供料

1、甲方向乙方购买花岗岩石材产品。

2、石材供料时间:月日起开始供货至年月 日止,共计 天完成供货,具体以甲方第一次定金到乙方账户合同生

效之日起算。

3、交付地点:

4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石材成品应当符合双方确认样品的品质,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石材存在合理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确认。

第三条 运输与装卸

成品石材的运输由承担,卸货及费用由负责。

第四条 关于石材的验收

1、乙方需按照合同要求供货。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时,甲方应指定管理代表按实际交付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予以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管理代表

应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经甲方管理代表签收的送货凭证甲方认可为乙方

的结款凭证。

2、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喝签订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室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

讯电话

是, 。

第五条 结算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10%定金,该合同以甲方定金到乙方账户之日起正式生效。此后按乙方每次送货金额 万元,付 元,余款在该工程石材供货结束后 天内结清全部货款。

2、甲方先支付乙方按到款金额发货,余款待货完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达标后继续供料;因重新供料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改进后仍不能达标以及不能重新

供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零点五支付。

3、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零点五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继续供货,直至甲方付款后恢复供货。货款拖欠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与甲方的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履约定造成损失及其它损失。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未尽事宜补充

1、乙方开始加工后,甲方变更加工或相关工艺要求应与乙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合同,并以本合同为标准计算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因变更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行进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但无合同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相同效力。

3、双方约定;关于货物的质量和数量验收,必须双方依据合同条款要求以管理代表签字为准,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决定扣减和变更。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市区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