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标段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协议书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为实施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第标段由,长约km,公路等级为为路面,有处;特大桥m;大中桥长 m;隧道 座,计长 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或直接写为“工程内容包括: 。”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

5. 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

6.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个月。

10.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1.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日

廉政合同

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款,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 (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和省厅的有关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 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青海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信用制度(试行)》,恪守廉政信用。

(四)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五)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风险管理和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七)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

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省厅业务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青海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投标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省交通厅监察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 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 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 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项目经理委任书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抄送: (监理人)

履约担保

履 约 担 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预付款担保格式

预 付 款 担 保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发包人名称):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人指定的银行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三方共同商定)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办银行: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促进 (项目名称)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为承包人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根据 (项目名称)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 资金管理的内容

(1) 乙方为完成 (项目名称)工程成立的项目经理部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除外)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账户;

(3) 乙方应将流动资金及甲方所拨付资金专项用于 (项目名称);

(4) 丙方应为乙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业务服务,并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在丙方开设的基本结算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甲方的权责

(1) 按照 (项目名称)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 在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甲方有权中止工程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3) 不定期审查丙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4) 在乙、丙双方发生争议时,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

3. 乙方的权责

(1)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 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

(3) 办理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应出示购货合同、协议和#5@p;在办理总额超过 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时,应将合同、协议和#5@p复印件送丙方备案;购买应急材料、设备时可先办理支付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备有关资料;

(4) 用银行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丙方,由丙方负责办理支票转付手续;

(5) 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甲方批准分包的文件;

(6) 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4. 丙方的权责

(1) 成立 (项目名称)工程资金管理服务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

(2) 根据乙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5@p,检查其所购材料、设备是否用于 (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对本标段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3) 根据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支付文件,检查其支付款项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向分包单位以外单位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4) 根据乙方提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办理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摊销费等款项的支付;对超出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外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5) 定期将乙方前一个周期的支付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甲方;乙方复印备案的材料一并送甲方。

5. 甲、乙、丙三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三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6. 本协议有效期自乙方在丙方开户起,至工程交工验收甲方向乙方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后结束。

7.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牵头,三方协商解决。

8. 本协议正本三份、副本 份。合同三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银行: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保修书格式(房建工程适用)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

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3、 装修工程为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5、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7、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修责任

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日

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单位全称或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 (项目名称) 标段的施工任务,因工程需要使用乙方劳务人员,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务时间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

四、劳务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人(附花名册)

五、劳务费用

1、劳务费用的计价方式(按合同须知选择)

2、劳务费用的计量办法

3、劳务费用的支付

4、劳务人员进出场费用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5、工程质量责任

(1)甲方应派技术人员对乙方承建的工程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若甲方不派技术人员指导乙方施工或放弃现场管理,甲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时乙方必须返工,因此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3)因甲方管理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按施工计划对乙方下达工程任务单,派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和技术指导。

(2)甲方负责乙方工程的质量管理、施工组织与技术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3)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进场劳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教育等管理责任。

(4)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负有为乙方劳务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的义务。

(5)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劳务人员提供住房、供水、供应主副食、燃料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按双方签订完成的工程量或完成的工日及时计算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各项劳务费,对因拖欠劳务人员合法收入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7)由于甲方指挥失误,安排不当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8)给劳务人员积极的医疗救治,因病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

(1)服从甲方管理,执行作业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逾期违约责任由双方在签定合同时约定。

(2)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承担违纪违规责任,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3)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如实填报劳务人员情况,管好自己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劳务人员。

(4)加强环保意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不做有损国家和甲方利益的事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

(5)由于甲方材料或设备不到位而造成窝工、停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因甲方管理失误,计划不周造成拖延工期或返工浪费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

(6)所承担的工程经甲方验收签认后,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7)遵守施工驻地乡规民约和民族宗教习惯,搞好环境保护、工程安全,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8)自行承担因病救治的医疗费用,自行承担生活费用。

七、其他事项

1、劳务期内,因雨、雪等自然因素不能施工,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以实物工程量计价的除外。

2、劳务期内,特殊工种甲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在劳务期内,因工发生伤残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由甲方报告监理和建设单位,因工伤残,医疗费用及有关开支先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依鉴定结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劳务期内,因工死亡,因鉴定结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非施工原因死亡和非作业时间发生的其他伤亡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在签定合同时,由双方协商约定。

八、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乙方为自然人应交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押指纹)后生效,工程完工并结清经济手续后失效。

九、甲乙双方应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执行合同阶段和有争议应通过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协调无效可在工程所在地进行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由双方签字的备忘录。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报监理工程师一份,建设单位一份。

十一、本合同条款及内容除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外,不得随意更改。

十二、附合同须知。

十三、甲乙双方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自然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合同须知:

一、施工地点是即将完成劳务合作的工程所在地

二、劳务内容是指劳务人员的工作对象,即将要完成的土方、石方、砌石、桥梁涵洞、供料等等。

三、劳务费用计价方式

1、以实物工程量计价的应列出实务工程单价(详细费用构成应附入合同或附计算书,下同)

2、以计日(时)工资计价的应列出计日工资价格。

3、以其他方式计价的应列出其它计价方式。

四、劳务费用的计量办法

1、实物工程量计价的工程应有甲方下达的任务单,经双方签字,作为计量依据,依实物工程量体积(面积)×单价。

2、以日工资(计时工)计价的工程,应依甲、乙双方签字的考勤记录作为依据计量,以日工作天数(小时)×单价。

3、以其它方式计价的工程费用由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协商约定。

五、劳务费用的支付

劳务人员按甲方下达的工作,经甲方验收质量达到要求的可以计量。

1、以实物工程量计价的经计量结算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支付限定时间的不得超过45天,逾期应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2、以计日工资计价的劳务费,经计量结算后由甲方在30天内支付给乙方。

3、以其它方式计价的劳务费用,经计量结算后按商定的支付办法执行。

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出租单位)

甲方承建 (项目名称) 标段的施工任务,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设备,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地点:

二、工作内容:

三、租赁时间:自

四、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及数量详见附表。

五、租赁费用

1、租赁费用的计价方式(按合同须知选择)??

2、租赁费用的计量办法(按合同须知选择)??

3、租赁费用的支付(按合同须知选择)??

4、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用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

5、工程质量责任

(1)甲方应派技术人员对乙方承建的工程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若甲方不派技术人员指导乙方施工或放弃现场管理,甲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是,乙方必须返工,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3)因甲方管理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对乙方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计划管理,现场调度,负责乙方施工作业的技术工作,对其人员和机械设备实施行政管理。

(2)检查乙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质量管理,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签认,对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将租赁的机械设备转包他人使用(临时支援除外)

(4)甲方要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赁等费用。

(5)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并教育乙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由于甲方指挥不当,造成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违规作业,损坏甲方利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机驾人员,乙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2、乙方

(1)服从甲方管理,主动配合甲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质量,使机械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

(3)负责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和油料、材料等各种费用,负责按国家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及机械设备的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各项工作。

(4)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由于本身原因违规作业发生事故或造成人员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其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内,乙方人员伤、病,其医疗、劳保费用自理,伤病急需送医院救治。

七、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因雨、雪等自然因素不能施工,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以实物工程量计价的除外。

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特殊工种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八、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乙方为自然人应交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按指纹)后生效,工程完工并结清经济账务后自行失效。

九、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执行合同阶段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监理或建设单位协调解决,调解无效后,可在工程所在地申请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双方签字的备忘录。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报建设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

十一、本合同条款及内容除甲乙双方协商、约定补充条款外,随意更改。

十二、附合同须知。

十三、甲乙双方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合同须知:

一、施工地点是指即将完成租赁合作的工程所在地。

二、工作内容是指租赁机械的工作对象,即将要完成的土方,石方、混凝土、砂浆、桥梁、供料等等。

三、租赁费用的计价方式

1、按完成实物工程量计价的,应列出实物举价(详细费用构成应附入本合同或附计算书,下同)。

2、以台班费租金计价的,应列出台班价格。

3、以其他方式计价的,相应列出其租赁费的计价方式。

四、租赁费用的计量方法

1、按完成实物工程量计价的应有甲方下达的任务单,经双方签字作为依据计量,以实物工程量体积(面积)×单价。

2、以台班费方式计价的应有甲、乙双方签字的机械设备运转记录作为依据计量,以工作台班×单价。

3、以其他方式计价的其租赁费用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

五、租赁费用的支付

1、以实物工程量计价的工程费,待工程完工后,经计量结算,由甲方及时支付给乙方,支付限定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应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2、以台班费计价的租赁费用,经计量结算,租赁费按月结算给乙方。

3、以其他方式计价的租赁费用,经计量结算后按商定的支付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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