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电子商务代运营合同书

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例子)奇淘网

地址:(例子) /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负责甲方旗下淘宝商城奇淘网(名称可变更)在淘宝网的推广、营销、运营以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

双方秉承充分信任、在变化中共同发展、谋求共同利益的原则就奇淘网在淘宝商城的整体电子商务市场运作进行充分合作。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自 2011 年8月1日起至 2012 年2月1日止。

第三条、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奇淘网的运营咨询顾问服务,并向甲方提供如下电子商务服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并在不违背淘宝商城的经营规则下负责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管理、订单管理、数据库管理、客服销售管理、淘宝后台管理等)的操作流程,确保专卖店前期的正常运作,并负责培训团队,以保证专卖店后期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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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信箱:

2、负责的店铺申请进驻、产品拍照、页面设计、网店装修、商品上架等建设工作(中间所产生的第三方费用需甲方承担)。乙方上述所有的建设工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能对外公布。

3、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为的运营(包括但不仅限于营销推广、促销策划及活动页面设计、年度营销活动规划、阶段促销活动、淘宝主题活动、店铺自身推广活动等)的提供顾问指导服务,负责将运营经验传授给甲方团队。

4、配合甲方建立仓储并根据营销计划及时采购,确保库存充足;对孟浩专卖店售出的商品提供仓储、分检、包装、发货管理及物流对接流程的梳理;并负责专卖店的售后服务工作流程梳理,包括但不限于教导商品退换货等工作。

5、乙方预计6个月内对甲方运营团队培训完毕,使得甲方团队能独立操作店铺日常营运、营销、维护、销售等工作,乙方退出运营培训。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乙方运营顾问服务期6个月,合计总费用为50000元(伍万圆整)。

2、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预付总费用50%,即人民币贰万伍仟圆整。剩余50%在合同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3、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现金或银行汇款,乙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为:

开户名称:奇淘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具有相关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成立专项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电子商务服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中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款项及时付款,否则视甲方违约。如有违约,甲方须按未付金额的日 0.5 %违约金向乙方支付。

4、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须给予一定协助,包括向乙方提供每季奇淘网:/ 淘宝购物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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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产品知识培训、产品素材等。

第六条、保密责任

1、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与物品”),甲方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不得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泄露保密信息与物品,不得运用保密信息与物品为其他商品做促销或广告。

2、本协议终止时,将保密信息与物品归还乙方,或者按照乙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3、本协议终止后,甲方需继续遵守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3、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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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二篇:电商托管服务合同

电商托管服务合同

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淘宝网店托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托管店铺为: 。

2.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全面管理服务,包括客服、美化装修、上 传新产品、产品维护、店铺优化、销售和日常维护。 (二)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务费用。 2.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乙方将从双方合作之日起每月收取甲方托管店铺营业额的一 定比例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佣金。销售佣金每月的 30 日(最后一天)结算一次,乙 方在次月 10 日做完销售报表交给甲方, 甲方必须在次月 15 日前将销售佣金支付给乙方。 销 售佣金的比例为: 元人民币作为享受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的店铺托管服

第二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内有效。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从

合同到期后,甲方有优先续约权,具体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本协议履行期间,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 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 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发货 时间可根据现实店铺所在地与购买者所在地距离长短,经双方合理界定) 。甲方缺货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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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缺货之日起 1 日内告知乙方,应在 7

日内补足,未能补足的,应 2 日内告知乙

方,以便乙方及时更正网上发布产品供应信息。 (二) 甲方店铺的库存须真实有效,如因甲方库存不真实或通知不及时,造成已经拍下 货物的买家最终无法收到货物而申请退款的, 甲方仍须在次月结算给乙方该笔交易的销售佣 金。

(三) 如果甲方店铺经营的产品类目发生变化,双方需要重新商议销售佣金比例。 (四)如果甲方店铺经营两种以上(包括两种)类目的产品,在结算销售佣金时,乙方 将按照当月销量量最大的产品所属类目销售佣金比例提取销售佣金。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六)甲方需对提供给乙方托店铺里的销售的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合法性负责。 (七)甲方托管给乙方网上销售的产品必须是甲方合法获得。

(八)甲方负责产品的进货、向买家发货。 (九)甲方除不能参与已托管店铺的销售客服之外,其它如新产品的发布、推广、售后 等问题甲方都可以合理参与。 (十)对于甲方托管店铺的售后服务,乙方会在每日集中处理,如遇到乙方权利之内无 法处理的售后问题,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以保证问题快速、高效的解决,如甲方不予 配合,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十一)本协议签定前,甲方店铺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 等一

切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甲方如因货源等问题导致其店铺无法继续正常运营,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不 退还其已交的服务费。 (十三)甲方店铺如果有包邮的产品,在乙方结算销售佣金时需主动提供包邮产品的快 递表格给乙方,否则乙方在结算销售佣金时不予扣除包邮产品的运费。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二)除非为达成本合同服务所需的目的,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三)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四)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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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无关的事宜; (五)乙方在服务期间,除本合同第三条第(六)款约定的内容外,甲方不可以干扰乙 方的正常操作; (六)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电子商务服务时,对于:因 存在服务器配置、 维护需中断本项服务在壹个工作日以内的; 或者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网 络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不能访问的;或者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 等引起的事件, 乙方不承担由上述情况而引起的责任。 但当上述情况自发生起持续延续的时 间长达壹个工作日以上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措施,尽量避免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合同期间,甲方被托管的店铺所产生的营业额都算乙方的销售业绩。 (八)甲方必须按第一条第(二)款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如甲方未能如 期支付,乙方视为甲方自动终止合同,并且乙方保留上诉及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 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6.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 2 项的规定支付销售佣金的; 7.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又擅自与与第三方服务商在网上开展相同 电子商务活动的; 8.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甲方干扰乙方正常操作的。 因甲方存在前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行为致使相关行政司法机构裁定乙方承担责任的, 并不 视为乙方承担因甲方上述行为引起的责任, 乙方可在赔偿受损的第三方利益之后, 向甲方提 出索赔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乙方向第三方支出的直接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本合同条款的目的, 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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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一) 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 和条件,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壹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 该 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 同时,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 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 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或者延期履行、 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 的措施履行本协议。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 而另 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三) 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 本协议终止,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 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 行、 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 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 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 双方协议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2. 根据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终止的;

3.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 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二)终止后果 1.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 1、2 项规定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 此情形下,双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一切文件及采取一切必需的行动,协助对方恢 复至签署日前的状态。

2. 如果本协议根据第七条第 3 项的规定而终止,违约方应当就其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 的损失向守约方做出足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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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 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 尽力解决争议或 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 1 项约定的服务费数额, 即 元(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后方能生效。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协议第六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 避免或无法克服、 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 这类事件包括但不 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 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 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

为不可抗力的 事件。 (二)本协议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用双方各出一半。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本合同中签订的店铺为乙方唯一认可的给甲方提供托管服务的店铺, 甲方换店铺 的唯一前提是因为违规被淘宝强行封店,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须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乙方应为甲方做网店托管服务的保密工作, 未经允许的情况下, 不允许给第三方客户作 为参考。

甲方: 签字: 盖章: 地址: 日期:

乙方: 北京碧海云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签字: 盖章: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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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网店托管服务内容

托管服务:

产品分类.产品定位; 装修、上下架; 订单处理、销前服务、售后服务; 网店维护、网店优化、日常经营管理、报名各种活动,为客户提供淘店运营的全面解决 方案

商品管理:

产品分类.产品定位; 宝贝描述设计; 商品上架规划,标题优化

客服管理:

托管时间:15 小时/天 7X15 小时服务(每天的在线时间为 9:00 至 24:00)

专业在线沟通、满足客户咨询销售的服务需求; 电子商务订单处理; 商品上架下架服务; 定期客户关怀活动,维持客户的粘度与忠诚;

营销管理:

设定产品组合与套餐优惠服务; 设计店内促销活动及特惠套餐; 专业店铺优化, 与顾客沟通参与付费推广活动 (付费推广活动包括: 直通车淘宝客推广、 钻石展位淘宝客推广、超级卖霸淘宝客推广、淘宝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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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活动管理

试用中心、淘金币、导购画报、手机淘宝、vip 限时打折、 9.9 元包邮、天天特价、淘分享 —跟随购、淘析 1+1、 淘满意、淘宝 vip、还有就是针对于类目的活动报名, 类似于有专 门针对于服装等类目的报名活动, 根据每个店铺可以达到的条件进行报名

淘宝工具使用:

店铺后台满就送、限时打折、搭配套餐、优惠券;店铺内活动抽奖、砸蛋;其它付费或免 费的第三方的小工具。

客户职责:

保证产品充足的货源及产品的品质; 保证产品不侵犯知识产权及侵犯品牌; 商品知识的普及; 负责买家订单的及时发货; 负责买家订单的退换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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