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采购合同

大理石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货):                             乙方(供货):

营业执照(附复印件):                     营业执照(附复印件):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成都金牛万达广场甲级写字公共区域装饰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材料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运输、包质量、包护理的形式承包施工,所有材料均按照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报价单》要求提供。

四、 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和价格调整

1、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大写):

2、最后合同结算,根据双方确认的单价和现场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合同总价以工程完毕验收后的实际材料用量为结算依据,甲方先期预付           ,余款依据乙方分批到达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签收后的到货量分批支付,待总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材料用量进行结算,结算清单经双方认可后,甲方付清总价余款。

4、价款调整: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确认的单价结算,任何一方不能单方调整价格,否则视为违约。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根据市场波动做出单价调整。

五、质量及供货要求

1、石材纹理、颜色以甲方提供的样品为准,石材厚度不得低于18mm;

2、考虑到石板为天然材料,不可避免在石材纹理、颜色上有所差别,但差别不可过大,石材成品中好板比例不得低于80%;

3、地面石材必须做防碱背涂处理,铺贴后不能出现反色、泛碱情况;

4、石材加工、排版必须按照甲方所提供图纸和清单进行加工、排版、编号;

5、石材供货周期需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到达施工现场,且必须履行现场验货、收货等签单程序;

6、如在甲方所定时间节点内乙方未按时、按量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则以甲方所定时间为准,每拖延一天处以2000元罚款,处罚金额计入结算;

六、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随甲方主合同工期而定,乙方按甲方现场约定工期执行。(工期另行协商)。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范、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

3、工程竣工未正式移交前,乙方负责对本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

4、乙方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质检证书、检测报告等必要的文件。

6、产品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的合格标准(申购单上详细列出不同材料的规范,具体详见规范及验收标准和方法),品种、规格、外观、尺寸、厚度等须与甲方确认的样品一致。

7、乙方货到工地当天内,如甲方验货发现损坏或数量不符,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当天出具处理意见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接通知后未在两天内赴现场或书面回复甲方提出的处理意见,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的处理意见。

8、乙方保证按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及时换货、补货,不影响施工项目总合同工期要求。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人员的安全,确保上岗工作人员均经过相应安全培训,持有相关资格证书。乙方须给现场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劳防用品,乙方须给现场施工人员缴纳相应的施工保险及政府所规定的福利费用。

2、乙方应遵守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批示做好文明施工、清理垃圾、放在每层一个地方归类,成品保护等工作。

4、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赶工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增加人力,否则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得不到任何补偿。

5、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结算依据

1、本工程乙方承包范围为报价所出现项目的全部内容。

2、如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项目,按审定单价增加合同价款。

3、如甲方要求减少工程项目,按审定单价减少合同价款。

4、未尽事宜参照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

十、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付工程款按合同价款0.1%每天缴纳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乙方逾期完工按合同价款1%每天缴纳违约金。停电一天以上和甲方责任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或因其它施工班组原因导致乙方无施工环境的,工期可以顺延并与甲方协商。

4、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未通过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工期不顺延。

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7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

十一、其他条款

1、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章的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等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甲、乙双方互交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供对方存档。

4、甲方需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现场提供施工电源.

5、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不含税金。

十二、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若甲方认为乙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甲方不能实现与业主(或总包方)的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相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各称:                              乙方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二篇:石材采购合同1

石材供货合同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上海昭南建材经营部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上海鑫隆石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此协议:

一、 甲方现向乙方购买宝黑金沙石材,单价 280 元/平方米。本次石材用量约计13000平方米,供货总价款约为: 叁佰陆拾肆万元整(¥3640000.00) 元。(结算时以供货到现场的石材平方米数量乘以单价为准。)

二、 交货时间:乙方从收到甲方订购清单之日起,共计15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加工完毕,并供货到施工现场。时间从收到甲方定金时开始计算。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按订购总价款的5% 处罚。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三、 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货,搬运。

四、 订、收货方式:由甲方分批次向乙方下达石材订购清单,乙方按约定质量、时间完成后,由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收货。乙方在对原材料进货时,需一次进够半成品料,以防不同批次出现的色差。付款方式: 在完成订单后货物送达甲方后,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后须付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余款需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结清。

五、 售后服务:乙方对所售石材质保一年,在一年之内所供石材发

生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六、 违约责任: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符,或所加工的石材尺寸偏差,规格错误等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则乙方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费;并负责把产品无偿更换至合格。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中止合同, 则赔偿对方供货总价款20%作为违约金。当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若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余款,则乙方按每日0.1‰收取利息。

七、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石材的质量检验报告和材质证明文件。

八、 若有异议,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则由法院裁决。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2012 年 02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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