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的日常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消耗,确保行车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机动车辆。

二、 车辆使用管理

1、  职责

1)人事行政部作为车辆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号牌、年检等手续;负责所有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考核;负责车辆委外修理;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及保险理赔;负责公司各部门工作用车的调度管理及各派出部门用车费用考核;负责公司行政办公使用车辆的油耗统计、考核工作。

2) 各派出项目部配备的车辆日常调度和使用管理由各项目部经理负责。

2、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1) 各部门相关人员除临时接送客人或遇有其他紧急事项外,需要使用车辆的,应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用车部门、用车人、用车事由、出车地点及行车路线、预计用车时间,用车归来后,还应当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归来时间、初始里程数、归来里程数等。

2)申请派车去市区及市辖县区办事的,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申请派车去外省市办事的,须经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公司原则上不安排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由各用车部门安排具有驾驶资质和经验的人员驾驶车辆,用车部门不能安排合格人员驾驶的,派车单不予批准。

4)派车申请单经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各用车部门申请用车情况,按先后、缓急做出合理安排。有几个用车部门同时申请用车在市区内办事或市区以外同一地点办事时,应在合理确定行车路线的基础上尽可能一并安排,以避免车辆重复往返。

5)公务车辆申请使用人员在驾驶公司车辆时,应严格按照国家交通法规通行和停放,避免因违章造成的处罚后果。

6)公务车辆申请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人事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7)所有车辆在结束任务后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或车库内,不得乱停乱放,更不得带回私人住所地过夜。确有特殊情况,用车人在完成任务后需要将车辆带回住所地的,应当提前短信或电话告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否则按50元/次的罚款处理。

3、各派出项目部车辆管理

 1)公司原则上给每个派出项目部(工期在三个月以上的)配备一辆公车,由项目部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2)项目部配备的车辆原则上由项目部经理使用,项目部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的,必须经过项目部经理同意。使用人必须取得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驾驶技术熟练。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若因项目部经理管理不严,出现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情况造成交通事故的,所有后果由项目部经理负责。

3)项目部人员在工作时间(8:00-17:00)之外用车的,因通过手机信息的方式告知公司人事行政部管理人员,说明用车原因,人事行政部管理人员应对项目部人员工作时间之外用车行为进行登记。项目部人员工作时间之外用车未向公司人事行政部管理人员进行告知的,若出现交通意外事故,经济赔偿责任由当事人和项目部经理共同承担,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4)项目部配备车辆的日常加油和维修保养由项目部经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负责处理。

三、 车辆用油管理

1、 职责

 1) 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 各派出项目部的车辆由项目经理一人负责加油以及油费的报销。

2、  车辆油卡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使用加油卡进行加油,所有加油卡的办理、充值、使用登记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公司行政办公车辆使用一张加油卡,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每个项目部各配备一张加油卡,日常使用由项目部经理进行管理。

 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3)公司行政办公车辆需要加油的,由车辆使用人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点加油,加油完毕后需在加油站打印加油小票,同时在小票背面注明车辆牌号、加油人、车辆当时里程数,回来后交人事行政部登记。

4)人事行政部根据加油小票对每部车辆的加油情况登记并建立台账,根据车辆前后加油所运行里程数核算每公里耗油量。每月初对上月所有车辆的平均油耗进行统计核算,并报总经理审阅。

5)对于配备了公车的派出项目部,公司提供一张加油卡用于车辆加油,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办理和充值。项目部车辆加油实行包干制,公司每月充值     元用于项目部车辆的使用,当月额度不够使用的,公司不予负责,由项目经理自行加油,公司不予报销。如若项目部因工作需要开车至芜湖市以外地区的,由项目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出差事由、带车理由、来回公里数、预计消耗油量等后报人事行政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额外报销加油费用。

3、油卡充值申请流程

  1)人事行政部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低于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2)人事行政部在申请油卡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应通过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将费用汇入油料供应商的账户,人事行政部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和账户。

  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将增值税发票交回财务部。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 职责

1)公司所有车辆的维护保养、维修应当实行定点制,由人事行政部考评和选择维修点,并签订相关合同,约定公司申请服务流程和结算方式。

2)人事行政部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车辆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定期保养和维修管理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3)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人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人事行政部、总经理审批→定点维修站对审批后的项目进保养或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保养项目→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后执行→驾驶人员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维修清单→人事行政部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后存档以便后期结算。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人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5)如驾驶人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人事行政部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6)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人事行政部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

7)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车辆使用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交通法规要求行驶和停放,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和违章行车、停车,因驾驶人员违章造成车辆被罚款的,由驾驶人员个人负责处理承担。

2)人事行政部应实时通过芜湖市交警支队公共关系网查询车辆违章情况,发现被通报的违章行为,应当根据违章发生的时间结合公司《派车申请单》查明当事人,并责成当事人及时自行处理(扣分及罚款均由当事人自行处理);驾驶人一个月内出现2次及以上车辆违章行为的,公司给予50元/次的处罚,从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3)如确实不是因为驾驶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罚款的,驾驶人员应书面说明原因,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由公司予以承担。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3)驾驶人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附表一:《派车单》

附表二:《车辆加油统计表》

   

车辆加油统计表

 

第二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定稿)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车辆,节约车辆使用成本,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 使用管理

1、管理部门: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公司所属车辆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和补助核算等。

3、申请用车须知:员工办理公司紧急且重要的外出公务,方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如办理公司一般性事务公司员工可在行政部领取公交IC卡出行。

4、用车审批: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填报《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市区范围内行政部调配审批,离开南昌地区由公司领导审批→实施用车→用车完毕后,公车必须返回公司并向行政部报告→行政部核实公差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并登记备案。

5、专职司机职责:专职司机由行政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用车管理程序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自行承担40%,不德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车辆,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停放。

三、保险保养维修

1、由行政部确定公用车辆的保险和定点维修保养单位,按照择优、可靠、经济的要求选择保险单位,定点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规定的4S店进行。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车辆保养维修:

保养维修驾驶员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行政部查验审批(重大维修须经总经理批准)→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借款→进行定点保养维修→根据财务审批程序进行财务审核结算。

四、油料管理

1、公用车辆的用油由行政部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摸底调研工作,实行一车一卡的形式进行车辆用油管理。

2、由财务部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基数负责油卡充值,由行政部负责油卡使用管理,详细统计每车每卡每月用油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油量和油费核对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驾驶人员随身保养,防止丢失和损坏,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确实需要现金加油的,需报行政部审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核报。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进行:

由驾驶人员提出充值申请→行政部查验核实审批→行政部进行统计登记提→交财务部门执行→财务部每月汇总与行政部核对→按财务审批程序申请核报。

五、用油补贴

1、补贴对象: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由公司决定用油补贴对象,基本范围为自带车辆的公司副总和总工、外勤人员、项目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采购员。

2、补贴发放:补贴额度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做相应决定,由个人每月25号-30号用加油发票或修车发票报行政部备案,按财务核报程序领取当月用油补贴,报销额度不得高于补贴额度。

3、享受补贴的自带车辆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驶安全,并停放在公司上班的指定地点。公司只发放用油补助,其他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规定自20##年4月1日正式实施,由公司行政综合办负责解释。

附表一《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

附表二《用车申请单》

附表三 《油卡使用登记表》

江西国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9日

附表一:  

用 车 申 请 单

备注:南昌市内用车由行政总监审批,南昌市以外由总经理审批;该表由申请人填写,批准后交驾驶员,出车回公司驾驶员须完善表格内容交行政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附表二:

油 卡 使 用 登 记 表

备注:本表由所驾驶车辆的司机填写,须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交行政综合办备案。

附表三:

车 辆 保 养 维 修 申 请 单

备注:车辆保养维修前须填写此表,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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