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销售)doc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供货方): 浙江安泰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购货方):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xx年版)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购销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具有法定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甲方向乙方供货前,应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接受乙方审核。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为因资料虚假等问题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完全责任。以下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甲方原印公章。 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年检合格或公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GMP或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印章样式及随货同行单﹝票﹞备案件;

③ 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 加盖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⑤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⑥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批药品的检验报告书并加盖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所供药品为进口药品的,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所供药品为实行批签发管理生物制品的,须提供批签发证明文件;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符合实时有效的国家药品标准,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号令”要求。

4、甲方向乙方供货时应提供加盖出库专用章并与实物相符的随货同行单,应提供相应的#5@p,#5@p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如不能全部列明,应附《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5@p专用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5、甲方供给乙方药品的运输应采用适宜的运输工具,并针对天气、道路等因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出现破损、污染等问题。委托运输药品时,应提前向乙方告知承运单位、运输方式、启运时间等信息。所供药品为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向乙方提供药品运输过程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提供运输交接单。

6、甲方提供为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其药品包装的电子监管码应清晰可辨、合法有效,否则,乙方有权拒收或上报药监部门处置。

7、甲方保证所供药品的质量,药品在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或运输条件不当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甲方完全负责。因所供商品被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甲方完全负责。

8、因甲方夸大产品功能与疗效而引起纠纷,或因此被相关主管部门查封处置,所造成的损失完全由甲方负责。

9、甲方对乙方退回的药品有争议的,必须在一个月内联系处理,否则相关账目由乙方自行清理

9、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在24小时内给予初步答复,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及采购人员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收货过程中发现短缺、破损、污染、标示不清等外观质量问题及缺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处理。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药品经验收合格后,应按药品储存特性分类储存,储存药品的仓储条件应符合GSP对于药品储存的相关规定。

4、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药品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质量问题如确属药品本身所致,乙方有向甲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三、共同责任及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应共同协作,搞好市场调研、开发和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应互相维护对方的利益,如一方发生违约,另一方保留申诉或追究民事赔偿的权利。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对全部条文的含义均已明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浙江安泰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医药有限公司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定,明确药品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保证药品在流通环节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维护企业形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必须是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及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印章。

2、甲方若首次向乙方供货或甲方的销售业务人员变换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其公司法人代表签章 的药品销售业务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

3、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药品的包装、标识、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 规定,其包装能确保商品质量和货物运输要求。所供整件药品内必须附药品合格证明。并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包装标识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4、甲方应按所供药品的运输要求送货或托运,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安全。效期药品的发运一般掌握在不低于6个月。甲方应严格按照运输管理要求包装和发运药品。如出现损耗和短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甲方供应药品的同时,须提供相应的生产批件、质量标准及出厂检验报告书,供应进口药品时,须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同批号《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盖有企业鲜章的有效“证、照”复印件。

2、乙方应对甲方所供药品按规定进行入库质量验收。入库后应按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合理的养护。

3、乙方验收合格后应按合同约定结算时间和方式支付甲方货款。

4、乙方药品贮存、养护、运输不妥引起药品质量异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对甲方所供医药商品要严格按照GSP要求进行管理,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和一切后果均由 乙方负责。

三、协议说明

1、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的药品购销活动。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严格遵守。

5、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供货方)(盖章): 乙方(购货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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