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单价包干范本)

班组协议书

合同编号:武台中学教学楼工程 班 组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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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广州市中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工程的 劳务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翡翠绿洲八期模板制安工程

2、施工地点: 广州市新塘翡翠绿洲八期

3、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3.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有关 工程施工图纸以及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定内容进行施工,包括 模板制安工程 以及现场责任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的倒运以及厂区内所有成品保护。

3.2工作内容:按照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以及定额规定和甲方的施工方案完成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3.3、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乙方不得因此对甲方提出补偿。

4、承包方式及劳务价格:

4.1木模板制安工程:综合单价按优良价: 元。包人工费、包材料(包括铁丝、铁钉、PUC穿墙套管、定位筋焊接焊条、止水钢板及快易收缩网焊接焊条等)、包机械(包括小型机具、焊机、圆盘锯、手电锯、毛刷、滚筒等)。工作内容包括前期主题以及后期构造柱,止水台,窗台压顶,女儿墙压顶等一切模板加工制作、安拆、焊定位筋、安装后浇带止水钢板及快易收缩网、支撑体系搭拆、材料的收集整理堆放、材料倒运、材料进场时的卸车、刷隔离剂、模板的清理、浇灌砼时看模、出现爆模、漏浆问题时的及时处理、拆模后拔钉、清除模板上附着的砼并按甲方要求堆放各种材料至指定位置、包后浇带模板二次支拆、按甲方施工技术及施工方案对后浇带的拦设等上述一切工作内容,包工完场清。包括上述工作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以及管理费、保险费、劳保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内,并包含模板支撑超高费用。结算按施工图纸建筑面积、设计变更为依据,。如有因模板制安工程质量原因引起的漏浆、涨模等材料浪费现象,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计录,在进度款中按材料购买价扣除费用。材合同编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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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节约部分甲、乙双方按7:3比例进行分成。

5、付款方式

5.1.1本工程甲方按业主工程款的到位后同时按月支付乙方当月完成工程款的 80 %(以借款形式)。

5.1.2整个工程的内、外粗装修全部施工完毕后付至工程款的90%-95%,其余部分待结算完毕后三个月内付清。

6、质量与保修

6.1质量等级: 确保T型、M型“济宁市结构优良样板”

6.2本工程必须达到优良工程验收标准,并保证一次性通过监理、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核验,如有创优标准要求,还应按照相应创优标准进行施工、验收,乙方必须体制健全,管理人员到位,应指派专职有创优经验的质检人员驻现场跟班。

6.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安装工艺以及甲方、总包方的施工方案施工,整个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标准,验收和质量评定必须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如达不到约定标准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必须无条件返修,直至达到约定标准,由此而发生的返修费用和延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及时有效地完成此项工作,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由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6.3试验与检验: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总包方进行试件、试块的取样和现场检验,并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抽样或复检;

6.4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本道工序施工完成,在自检合格后,经甲方、总包方验收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通过,出书面确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5、质量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范围、内容和费用计算等执行国家和建设部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甲方与建设单位总承包施工合同有关规定,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保修事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乙方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则自行安排保修事宜,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7严禁电锯、圆盘锯上楼作业,所有模板、木枋的搭配必须在地面加工车间完成。

6.8从地下室至屋面所有楼层梁及板底全是清水模板,后序装修时不抹灰。如达不到此标准造成装修费用(材料及人工费)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7、安全、文明、CI施工

7.1、安全、文明、CI施工达到标准:无重特大安全事故, 达到济宁市安全文合同编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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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标准,CI形象达到鱼台县建筑公司验收标准。

7.2、乙方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工作,杜绝违章施工、野蛮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进行施工管理,确保整个施工过程杜绝死亡及重大工伤事故,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达到当地政府、甲方的各项指标要求,确保实现约定的标准,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一切责任、损失。如由于乙方处理不当导致需由甲方处理或导致媒体曝光和政府处罚,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罚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3、严格执行中建总公司CI标准化管理,若总包方因为CI标志和施工形象要求,统一配发安全防护用具或服装、工作卡等,乙方应承担其制作费用。乙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在CI方面的管理,保证CI工作达到在协议书中约定的目标。

7.4、施工现场不能出现赤膊、穿拖鞋、随地大小便、不戴安全帽等不文明现象,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人.次。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好安全绳,如有不配戴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

7.5、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动火作业必须向项目部提出动火申请,取得动火证后,才可以进行动火作业。

7.6、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有不服从,按照项目相关制度处罚。

8、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

8.1、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条例和规定(噪声污染防治、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污水排放及废弃物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等)以及甲方环境、职业健康管理程序,注意对施工过程中噪音排放、粉尘排放、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废弃和运输遗洒等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尽可能的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杜绝重大环境事故的发生。

8.2、乙方应加强自身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防护,监视所有施工现场的人员活动、现场设施(无论是由自身提供的还是甲方提供的)和施工过程,及时识别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9、工期

9.1、乙方必须按甲方、总包方和建设单位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接受甲方、总包方、建设单位、监理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合同编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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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如乙方无力或拒绝执行,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如安排其他队伍进场施工、给乙方增加工人等),乙方无条件执行并承担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结算中扣除。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总工期可能会拖延15天以上(包含15天),在甲方多次要求整改均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已完造价10%的违约罚金。

9.2 工期各分项进度计划必需满足总包方和业主要求;除地震、战争、水灾等造成的不可抗力以及业主同意工期可顺延外,总工期不予调整。乙方已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对于可能发生各种原因(业主或甲方)的现场窝工或因赶工发生的加班已进行考虑。

9.3本工程主体工程按4.5天/层(包验收),乙方必须按此工期要求充分准备好劳动力进场。如乙方在基础模板安装施工开始至工程主体结构封顶期间未能按甲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分项工程,则按 5000元/天.栋进行罚款

9.4模板支设好后由甲方层层检测标高,合格后交接至钢筋班组,如因模板支设原因而影响钢筋班组施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10、甲方责任

10.1成立项目班子,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意见,保证总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得以严格履行。

10.2审查乙方进场人员素质,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提供有关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10.3负责现场的施工调度和管理,质量、安全的检查、监督,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和结算。

10.4提供现场施工和生活用临时设施(含试验室、材料、物资总库,生活区临建。)、安全防火措施、生产及生活临时用水用电,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线路由总包方负责接至二次线箱,二次线箱以后的线路与设备安装与费用由甲方、乙方负责(包括所有的三级配电箱);现场小型配电箱由乙方自行提供,乙方须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提供照明灯具及线路;生活区一切设施(工人宿舍、床架、床板、门、门锁、电路开关、插座、灯管)乙方进住时验收,退场时负责所有设施完好,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损坏设施费用。

10.5负责供应外用电梯、塔吊。

10.6有权指令乙方更换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劳务队伍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半成品,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所有大宗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需在甲方合同编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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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10.7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有权对乙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

10.8提供施工图纸1套;

10.9为乙方劳务人员提供食宿安排,但伙食费用由乙方人员自理,住宿安排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必须全力协助。

10.10提供建筑轴线控制基点及水准控制基点,其后的放样工作由乙方承担。

10.11按合同约定进行拨付工程款和劳务结算。

11、乙方责任:除第10条甲方责任以外的工作均由乙方在合同单价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责任)

11.1乙方必须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合法有效的提供和使用劳务用工。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11.2组织所有的劳务、必须的施工机具、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机械除外)和资金等必要的施工力量,成立专业项目组,实施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工作;无条件执行业主、甲方、总包方发出的工作指令,以良好的服务树立企业形象,保证甲方信誉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11.3乙方负责组织高素质的劳务队伍,在签订合同后按总包方、甲方规定时间到场,进场前应与所有参与模板制安工程施工的每一个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报甲方备案(用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工期、安全、质量和现场管理等各项规定及处罚规定)、进场前应分工种提供施工人员的名单、照片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计划生育证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等。

11.4乙方必须办理现场出入证,#b@2费用由乙方承担。在退场前乙方须将此证退还甲方,如未能退还或遗失甲方将按50元/个扣罚。

11.5乙方必须参加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等一切保险,其费用均已在包干单价中综合考虑。乙方向甲方缴纳各自承包内容总产值的1.5%的生活水、电费、管理费、保险费用。由甲方统一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件后,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费用后,剩余部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11.6自备除10.5条甲方提供的机械以外的所有用于保障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工具及配件。

11.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总包方及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等有关规章制度,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如有违规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由于乙方违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合同编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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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临时住房转借或留宿其他外来人员。集体宿舍要保持整洁卫生,每间房门必须贴有入住人的照片和姓名,供甲方检查,严禁男女混居,违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11.9、为提高企业形象、满足总公司CI要求,由项目组统一有偿提供施工人员服装、安全帽、工作卡等用品,乙方必须按要求佩带,费用由乙方支付。

11.10所有总包方和业主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所有管理、配合费用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协商解决,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配合,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1.11各工序完成后做到工完场清,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地点,并与下道工序办理交接手续。现场固定5-8人专业文明施工,在每一个分部分项施工完毕后现场严禁留下任何自身所使用的材料;固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部位模板放样,在甲方指定的木工加工房配制模板,任何电动工具不准进入作业面使用。

11.12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如由乙方管理不当导致丢失或损坏,乙方承担原价双倍的罚金,罚金在结算和工程款中扣除,且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的正常维护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13不得在外架上堆放材料、机具,如有违约发现一处罚款100元/次。

11.14施工人员生活由乙方自理,过程中如有个别施工人员特殊情况确需急用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

12.奖罚条款:按项目部质量、安全文明奖罚制度执行

13、违约和争议

13.1、违约责任

13.1.1、乙方承诺全面履行总包方与建设单位的总承包合同以及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保证甲方的社会信誉和经济利益不受任何损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和相应违约处罚,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各方面指标经甲方、总包方、建设单位多次通知、整改,确实达不到合同要

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13.1.2、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因此受到媒体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使甲方的声誉受到严重损伤,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3.1.3、乙方应免除甲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所有劳资、材料等经济纠纷的投诉、合同编号: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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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乙方必须自行妥善解决,如出现上门(政府部门、甲方或项目部、本项目监理、建设方等)扰乱办公事件(含闯入不离开、静坐闹事要求解决与乙方纠纷等)等损害和影响业主和总包方、甲方声誉等行为,甲方将给予每次5000~2万元的违约罚金,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总包方有权用乙方的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给相应材料商和工人工资,乙方不得有异议。如因此致使施工受阻达7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3.1.4、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无故停工,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已完造价20%的违约罚金,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1.5、乙方的所有行为不得影响甲方的社会声誉,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乙方违约处罚,直至没收履约保证金。

13.1.6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完验收交付甲方后,如未施工本项目的其他工程,乙方全部人员应无条件退场后,甲方才按合同规定与乙方办理结算及支付工程尾款,如出现故意拖延工期、不交付工程、扰乱施工及办公等事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本工程不办理结算,并给予乙方违约处罚,直至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进行费用追索。

13.2、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若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出现争议,双方可在不违反总包方与建设单位的总承包施工合同、甲乙方签订的本协议书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签署的书面纪要作为本协议书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争议不能作为乙方停工、闹事的理由,当争议出现后双方不能取得一致的协商意见,双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乙方承诺和担保

14.1乙方承诺已经充分理解总包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作、甲方与乙方的分承包招标文件,并承诺承担上述文件中规定的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种风险。甲方、总包方不承担由于业主等非总包方、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窝工、停缓建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书面通知乙方自行安排劳动力、材料去向。

14.2为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以及总包方与业主的施工合同,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履行不力时,乙方承担违约处罚,所有因乙方原因产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够的将自动转变为乙方向甲方的债务.

15、协议终止和解除

15.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合同编号: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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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可以解除本合同;

15.3、不论何种原因,如主合同终止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5.4、因乙方原因甲方接到总包方、建设单位通知,经甲方与总包方、建设单位协商,如总包方、建设单位坚持要求乙方撤离现场时,本合同终止;

15.5、乙方破产或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按已完工程量结算,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尽快将其人员和设备撤离现场(1-4款处理方法与5款相同);

15.6、乙方转包,本合同终止,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乙方已完工程款的50%结算;

15.7、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结算按乙方已经完成工程量的80%计算,另赔偿承包协议总价10%的违约金;

16、合同的生效、终止、份数

16.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验收并结清所有价款后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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