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转让协议书

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 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 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 地下第 号,具体停车位置,以 平面图 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 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

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人民币(大写) 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

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

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该车位的物业管理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

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

关政策规定承担),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 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场车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 地下停车场编号为( )车位的使用权。该地下停车场由甲方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甲方对该停车场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二、甲乙双方同意第一条商定的停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凭该协议和缴费凭证领取停车位使用证书,取得该车为的使用权。

四、乙方所购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行他用。乙方也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相关设施。若损坏或由此产生的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貌费用外,还要赔偿造成他人损失并承担后果。

五、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六、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是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做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处理。

七、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要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八、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公司对地下车场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九、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同意后,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甲方支付相关手续费,手续费按照原车位转让价款的百分之二收取(其中1%交车主委员会使用)。

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附件:车位平面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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