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购销合同范本20xx.年04月

设备购销合同

甲 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乙 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建设 银行账号:

厦门鑫博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郭振福

0592-2280220 户名:郭振福

6236 6819 3000 1301 793

经过甲乙双方的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销内容:

简易购销合同范本20xx年04月

二、技术质量要求:按产品技术说明书。

三、保修及维修:根据产品的保修承诺及维修规范。

四、交货日期:20xx年04月20日,甲方应在收货当日验收,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货物质量、数量等均符

合约定。在甲方未付清全款之前,乙方拥有货物的所有权。 五、结算方式: 直接送货上门方式:货到付款。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方式:若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其计算方式为:每日按逾

期未付款的万分之五计算,直至货款结清之日为止。若甲方逾期15日仍未付款,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同意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纠纷。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九、售后服务事项:在产品质量问题情况下,硬件与电脑系统免费上门服务壹年,其它情况需要另外收费。

甲方(签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章): 代表签名:

合同签约日期:

 

第二篇:钢管购销合同

钢管购销合同

供 方: 长沙市开福区大托建材批发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 邵阳市北塔区林玲水暖五金销售部(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需购买一批水暖钢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为衡水牌镀锌钢管、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品牌型号:钢管150 配置:支 数量:520 单价(元):450 合计:100000元 品牌型号:钢管125 配置:支 数量:330 单价(元):380 合计:125400元品牌型号:钢管100 配置:支 数量:400 单价(元):310 合计:124000元 品牌型号:钢管80 配置:支 数量:600 单价(元):250 合计:150000元 品牌型号:钢管65 配置:支 数量:1000 单价(元):180 合计:180000元 品牌型号:钢管50 配置:支 数量:1200 单价(元):120 合计:144000元 品牌型号:钢管32 配置:支 数量:1500 单价(元):80 合计:120000元 品牌型号:钢管25 配置:支 数量:2000 单价(元):50 合计:100000元 合计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肆万叁仟肆佰元整 ¥1043400元

注: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方于 20xx年5月8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该文件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 需方指定货物交接地点:邵阳市江北建材城。需方指定的签字收货人:何林玲 。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

1、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 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或单方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7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方一份,供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10日内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3、 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供方应在需方送达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4、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供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供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活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供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2、如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供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3、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 , 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 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需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承担。

4、设备保修期按照厂商的标准执行:一年内软件免费升级和补丁服务,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供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需方使用现场,解决问题。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采用需方直接支付方式,在验收合格后 5 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同时供方向需方开具相应的#5@p。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开福区支行

帐号: 6222 8819 0002 1426 4621 222

开户人:文俊杰

六、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重新起算。

2、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 2‰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

3、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

4、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而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签订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九、 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仅就供货数量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订单。补充订单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所有补充订单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原有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对本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价格、配置、服务条款等)进行变更的补充协议无效。

3、本合同的有效法律文本为中文文本,其他语言文本与之有不同解释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一份、需方两份。

4、本合同经供需各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需方(盖章):邵阳市北塔区林玲水暖五金销售部 供方(盖章): 长沙市开福区大托

建材批发中心

需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地址:邵阳市北塔区江北建材城园1栋15-17号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南湖大市场1025

号大托建材批发中心

传真:0739-5635908 传真: 0731-85231142

电话:151xxxxxxxx 电话: 189xxxxxxxx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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